大佬不走剧情_第435章 重生的村花14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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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程小雨的死无声无息,没有溅起半点水花,而程家人在难过了一阵子之后,还是该怎么过就怎么过。
  知云带着这段时间攒下来的钱,找到了黑市的地头蛇,表明自己要买一份工作的要求。
  至于是什么样的工作,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她并不挑,总之先买到一份工作,能留在县城里再说其他的。
  实在不行,替工也行。
  所谓的替工,大多都是因为女性要生孩子,过月子,在这期间为了不被人顶替掉原本的工作,就会选择找一个人替工。
  不过替工大多数都是找的自家人,外人的也有,比较少。
  地头蛇还是很给力的,不过是5天时间,还真就给知云找到了一份替工的工作。
  是在供销社里做售货员,对方是个正式工,每月有24块钱的工资,需要替工三个月。
  在这三个月里,这24块钱工资每月都要拿出8块钱给卖家,知云同意了。
  还给了地头蛇15块钱的介绍费,同时也提了自己的要求。
  她至少帮对方做满两个月,不过第3个月做不做还要看情况,因为她还想找一份能够长期干的工作,所以两个月后随时都可能走人,对方自然也没有意见。
  反正两个月后,她早已生完孩子出了月子了。
  于是在知云跟着那女人去单位做了交接,就正式开始工作了。
  有了这三个月的缓冲期,知云就开始为正式找工作做准备,除了她自己打听外,也拜托给了地头蛇。
  地头蛇因为全程参与了他们交接的过程,自然也知道,就算是找到了工作,正式接替也得等到两个月后,所以倒是也不急,只是先打听着。
  在供销社上了两个半月的班后,地头蛇终于给她传来了消息。
  有一份国营饭店服务员的工作要卖,这是个正式工,不过她刚去要从学徒工干起,每月工资只有23块,而对方要价700块。
  虽然现在已经是75年的下半年了,再有两年时间就恢复高考了,两年的工资加起来不吃不喝也不够700块,但知云还是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。
  还有两年时间呢,她可不想回队上去挣工分,留在县城,远离原主那一家人才是正确的做法。
  而且就算要参加高考,国营饭店的这份工作到时候也完全可以再卖出去。
  至于说700块钱有点多,钱不够,那也没关系,钞票不够金条来凑。
  托地头蛇卖掉了几根金条,除了交了这700块之后,还剩下了100多块。
  程家人知道知云成了县城国营饭店的正式工,顿时都变了一张嘴脸,每次来县城里,必定要来国营饭店走一遭。
  知云倒是也不建议他们偶尔打打秋风,只要别过分,好歹原主也是在那个家里长大的,除了不受重视外,家人也没对知云做过什么恶毒的事情。
  顶多就是对她不管不顾。
  所以在他们来国营饭店的时候,如果是赶上了饭点,知云就会买上点东西让他们带回去,或是几个包子或是几个花卷,亦或是几个馒头,反正都不是什么特别值钱的东西。
  在完全安顿下来之后,知云根据原主的记忆,把大队长暗地里做过的那些见不得人的交易,写了一封匿名信,投到了革w会里。
  信投出去没多久,就听家人又过来打秋风的人说,大队长被从位置上撸下来了,听说还记了什么大过,如果不是花钱打点了,差一点就坐牢了,现在被村里人在背后指指点点的,过得如履薄冰,战战兢兢。
  知云听了面无表情,仿佛此事真的与她无关。
  77年9月,知云卖掉了国营饭店的工作,卖了700块????
  77年10月21号,恢复高考的消息传来,应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顿时都紧张起来,到处都是求资料的。
  不过知云自然不存在这种需求,所有的学习资料,她早已都买齐了。
  到了考试时间,知云满怀信心走进了考场……
  她的首选院校当然是京市,至于是哪个学校倒是不在乎的,她去京市自然是为了买房子。
  高考成绩出来后,她被京市一所高校的机械专业录取了,在校期间就给国家献上了一份图纸。
  她有着多世的经验,甚至还因为去过星际和未来时代,很多观念都很超前,所以图纸一献上去就引起了重视。
  大学毕业之后,参加了机械方面的研究工作……
  这一世,她活到了77岁就离世了,她是迫不及待要离开这个世界的。
  她一生也没有结婚,刚开始的时候有人催,她就说要将自己的一生献给伟大祖国建设事业,后来年龄大了也就没人催了。
  而她也确实将一生都献给了祖国的建设事业,一生都在做关于机械方面的研究,不过还是隐藏了自身实力,并没有做得太出格。
  至于刚开始想的,买两座四合院做包租婆,这一辈子都做条咸鱼的愿望,自然也泡汤了。
  这一生都在忙碌,哪怕退了休,还是被反聘了回去,忙碌到77岁,知云觉得实在是疲惫了,便开窗睡了一晚,不用让自己感冒了。biqubao.com
  然后用这个借口,离开了这个位面世界。
  于是这个世界多了一位因感冒而离世的科学家……
  “宿主,我怎么感觉你离开的有点狼狈?”
  虽然活到77岁离开世界也算正常,打1101总觉得有哪里不对,便忍不住问自家宿主。
  “胡说八道,我离开的怎么狼狈了,明明是从容不迫离开的!”
  知云死鸭子嘴硬。
  “好吧,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。”
  1101决定不跟自家宿主较真,反正论嘴炮他也说不过宿主,那就宿主说什么是什么吧。
  “宿主,下一个世界想去什么样的世界,是要自己选择还是随机任务?”
  知云想了想:“自己选择吧,不过我这次要自己动手选,你在一边看着就行了。”
  1101……
  怎么有一种宿主不再需要他的感觉了呢?
  这一定是错觉吧?
    三月,初春。
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
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
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
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
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
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
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
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
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
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
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
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
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
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
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
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
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
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
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
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
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
,,。,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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