闫母顿了一下又继续道:“只要咱们帮衬着点,还怕闺女日子过不好吗? 当家的,你就帮帮咱家闺女吧,咱们两口子就只有这么一个孩子,你不帮她帮谁呀? 再说了,女婿孤家寡人一个也好,将来他们就只有咱们这一队长辈,有闺女在,你还怕他不孝顺咱们吗?” 闫父冷哼了一声,不过却没反驳媳妇的话。 过了一会才道:“那吃过午饭再去吧,也让我想一想怎么跟吴家那小子开口,真是的,一天天的就不知道消停。” 闫小芬顿时破涕为笑,一把抱住闫父的胳膊:“谢谢爹,我就知道爹对我最好了。” 这些NPC果然跟她设定的一样,这对父母就是个宠女儿的,为了突出他们对女儿的宠爱不会变,当初她设定的就是让闫母在生女儿的时候伤了身子,以后再也不能生孩子了。 这样原主就成了他们唯一的孩子。 现在看来这个设定果然好。 但凡这夫妻俩再有个儿子女儿,对她都不会这般纵容。 虽然不能算是有求必应,但只要他们的女儿舍得下本钱,这两人就没有下限,迟早都会妥协。 瞧瞧她这不是仅仅只撒了个娇,这两人不就无底线的同意了吗? 她倒是没想过知云会不同意。 毕竟现在的知云只是个乡下孩子,而且还是刚死了父母的,无依无靠的未成年的少年。 如果自己愿意嫁给他,再加上闫父同意将来帮衬着他们点,那她笔下的这位男主就一定会同意的。 到时候只要自己拿到金手指,再找个机会离开这里,到时候就天高任鸟飞,海阔任鱼跃了。 她作为一个作者,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穿越! 要是早知道自己会穿越,而且还是穿越到这本书里,就干脆把金手指开到自己身上了,而且还会开大一点。 比如那种可以种植的里面带灵泉带修仙功法的空间,那样自己说不定还能在这个世界过一把长生不老,得道成仙的瘾。 只可惜有钱难买早知道。 当初她为了让男主在成长的过程中多受些磨练,没敢把金手指给他开的太大,只开了个灵泉,还每天能凝聚的灵泉水有限。 唉,失策了…… 等到吃过午饭,闫父在女儿的催促下,再次来到了吴家,看到的却是铁将军把门,确实愣了一下。 猜想着,难道是吴家小子到地里去收拾庄稼了? 那也不能大中午的还不回家啊,都不回来吃饭的吗? 这般想着,他就循着记忆,往原主家的那二亩地的方向走去。 这个古代世界的设定也是种的小麦,但此时的小麦只是青苗,也就是有三十多厘米高,根本藏不住人。 所以都不用走的地方,远远的就能看到那片田地里并没有人。 难道是去山上捡柴火,挖野菜去了? 那也不能大中午的去啊。 带着这种疑惑,他又回到了家里。 闫小芬一直在家里等着呢,见闫父回来了,急忙笑嘻嘻地迎上前去:“爹,怎么样了?吴大哥同意了吗?那镯子带回来了吗?” 闫父摇了摇头:“没找着人,吴佳那小子也不知道到哪去了,家里没人,我去他家地里看了也没人,也不知道是不是上山了。” 闫小芬脸上的笑容淡了几分,心里还隐隐有些不安,勉强挤出了一抹笑:“那爹快先回屋歇着去吧,等下午再去找吴大哥。” “行。”闫父点了点头,这几天因为先是女儿的闹腾,又是投河又是自尽的,接着又是连续三天的昏迷不醒,早就把他折腾的够呛了。 这会女儿一提让他歇着,顿时把他身体里的困意都勾了上来:“行,那爹先去睡会,你要是看到吴家那小子了,就喊爹一声。” 闫小芬点了点头,目送着闫父回了屋,干脆去吴家附近守着了。 然而一直等到天都擦黑了,也没见知云回来。 原主的家虽然是在村子中央的位置,但却并不靠近大街,所以村长回来的时候,并没有从原主家门前过,自然也没有发现闫小芬。 眼看着天擦黑了,闺女还没回来。 闫父不得不出门寻找,正遇上垂头丧气回来的闫小芬,一问才知道,原来吴家的那个儿子一直没有回家,也不知道去了哪里,害她白白等了一下午。 而此时的知云,早已经进了县城,住进了一家客栈里。 她的目的地自然是京城,现在户籍和路引已经在手,随时都可以出发,不过还需要改头换面一番,所以还得在县城里逗留两天,做些准备。 两天后,知云自己赶着马车,从县城往京城的方向出发了。 此时的她穿着一身月白色的长衫,头上玉冠束发,经过了灵泉水两日的滋养,皮肤也比之前白了一个色号。 玉镯与她的空间融合之后,原本那眼品鉴极低的灵泉,此时已经成了高等灵泉。 那只玉镯是高等灵泉的泉眼,与她的空间融合后竟然半点也没有打折,这还是她做任务来的第一次。 这眼高等的灵泉,不仅有促进植物生长周期,调养身体,促进伤口愈合,清除体内毒素的功效,竟然还有美容养颜的功效。 这两天知云不仅喝的都是灵泉水,就连洗脸洗澡用的都是灵泉水。 在原文里,刚开始每天只有一杯的量,到后来每天增加到半桶水的量,到了知云这里,跟她的空间融合之后,直接成了每天一池的量,用完了第二天又会是满满一池泉水。 目前,池子的装水量是五六十立方。 所以知云已经奢侈的用它来泡澡了,泡完澡后的灵泉水也没有浪费,都被她浇进了空间里种植的那些土地上。 看着那些种下去的灵草灵药,知云嘴角的笑容扩大了,临走之前该去买点种子了。 虽然这个位面世界的粮种并没有经过改良,产量还很低,但聊胜于无,先这么种着吧,等到了现代位面的时候再收集。 之前因为空间的种植面积太小,就没考虑过种普通植物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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