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佬不走剧情_第399章 被穿越女主抛弃的未婚夫2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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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反正对方现在只剩下了一个人,女儿嫁过去也没个能帮衬的人,确实要吃不少苦。
  于是闫父就带着当初的定亲信物来吴家退亲了。
  原主自是不愿退的。
  父母刚去世,岳家就来退婚,他有一种被侮辱的感觉。
  正在纠结的时候,清醒过来的闫小芬就像刚才那样冲了进来,哭喊着不退婚了,并眼疾手快的把那只玉镯抢了回去。
  闫父万分尴尬,想让女儿把玉镯还回来,但闫小芬死活不同意,这门亲事最终还是没退成。
  原以为这事就这样过去了,只需等到闫小芬及笄后嫁过来,可谁知道退婚风波过去了不过月余,闫小芬就失踪了~~连同那只玉镯。
  媳妇跑了,婚约还在,闫家也退不回那只玉镯,只会长嘘短叹。
  最终闫家赔了五十斤粮食,这婚约就这样作废了。
  冬去春来,就在这事过去的一年后,几辆豪华的马车来到了吴家。
  原主是侯府嫡公子的事曝光,被接回了京城。
  且不说闫家这边是如何捶胸顿足,后悔不迭,原主回了侯府后的日子也是诸多不顺。
  这也便罢了,可谁知半年后,一道圣旨下来,永安侯全家上下112口全部被判了流放!
  流放前,原主作为侯府嫡公子,还挨了五十大板。
  原主死在了被流放的路上,死于伤口感染。
  知云伸手取出刚刚借胸口衣襟的掩饰放进空间里的玉镯:“1101,传输剧情给我。”
  “好的宿主。”
  闫小芬是个穿越女。
  与其他设定不同的是,她不是熬夜看小说猝死的读者,她是穿进了自己正在写的一本书里!
  只是剧情在进行了一大半的时候,她卡文了!!!
  绞尽脑汁熬夜想剧情,结果导致了过劳猝死,再然后就穿进了自己正在写的这本书里,而且还是剧情刚刚开始的时候。
  所以她一穿越过来,听便宜娘说爹已经去给她退亲了之后,顿时什么也顾不上了,一咕噜爬起来就往原主家跑,终于将那只玉镯抢了回来。
  不过她可不甘心就这样嫁给原主。
  因为在她设定的故事线里,闫小芬因为原主成了孤儿,以死相威胁退了亲,退亲后那只玉镯自然又落回了原主手里。
  一年后,原主会被侯府认亲回到京城,在侯府里也是被各种打压,毕竟他只是农村长大的穷小子,还大字不识几个。
  若不是看在他是侯府亲骨肉的面子上,早就被赶出侯府了。
  当然那个代替了他的小妾的儿子,也被当家主母各种打压,若不是因为也是永安侯的亲儿子,有永安侯护着,说不定就遭了当家主母的毒手,至于那个患子的小妾,也被当家主母一碗毒药灌下去弄死了。
  永安侯夫人之所以敢这么嚣张,自然是因为娘家的身份,她是长平侯家的嫡女,现在的长平侯是她的嫡亲哥哥,而永安侯府比起长平侯府要势弱一些。
  不过这些都是小打小闹,为永安侯府和长平侯府在半年后就要被流放了。
  不过因为有她给男主开的金手指在,所以哪怕男主被打了50大板,也很快就用灵泉给自己治好了伤。
  就连侯府的其他人,也因为喝了掺了灵泉的水,在流放途中艰难的熬了下来。
  之后自然是原主凭借着金手指,又借口学了医术渐渐的成了团宠,三年后新皇登基,大赦天下,侯府也在被赦免的行列之中。
  因为原主已经是远近有名的神医了,被传得神乎其神,新皇为了拉拢神医,永安侯何长平侯被官复原职,并再次回到了京城。
  之后就是原主一路开挂的高光时刻了。
  至于闫小芬这个未婚妻,从原主回到京城之后,也只写了闫小芬是如何后悔不迭,之后就没有再着墨写她了,后续闫小芬的结局,她当时写书的时候并没有考虑过。
  所以此后闫小芬,一直到她穿越过,来都没有再在她的笔下出现过。
  现在既然她这个原著作者穿越过来了,自然是要先把金手指抢到手,这原本就是她赋予这本书中的npc的,现在抢到自己手里,闫小芬一点都不心虚。
  虽然她以不退婚的理由,将金手指抢了回来,但却从没想过要嫁给自己设定的这个男主,更不愿意像个傻子似的走剧情,等到男主被平反后再嫁给他。
  要知道在她对这本书的设定里,这个时代的人都是三妻四妾的,哪怕是作为主角的原主也不例外。
  闫小芬写别人是三妻四妾后院的一员也就罢了,她自己可不想做那后院的一员。
  更何况就凭她现在的出身,哪怕是入了侯门,在后院里没有根基,日子也不会好过,更何况她可不想被困于后院。
  所以在这事的风波过去之后,眼看着大家都放松了警惕,她偷了家里所有的银子逃走了。
  这也是为什么在这事发生之后,闫家赔的是粮食而不是钱~~因为他们家积攒的钱都被闺女偷走了。
  闫小芬知道自己没有路引,也没有远走,只是进了县城,女扮男装,进了一家药铺,做了药童,趁机学习辨认草药和医术。
  之后自然是凭着金手指一路开挂,给自己弄了新的户籍,最后成功将自己包装成了富商,在京城里买了一栋大宅子,还在府里养了几个面首。
  毕竟她可不想做某个男人后院的一个女人,她宁可以男子身份将男子囚禁在府里,让别人以为他是断袖。
  反正被她弄到后院的男子都是签了死契被买进来的,她也不会允许这些男子出门,自然也不担心被拆穿。
  甚至为了一直保持男子的身份,她还给这些后院的男子们都下了绝育药,这样她就不会怀孕了。
  之后的故事情节,自然就是她后院的那些男人如何争宠了。
  一直到死,后院里都是美男环绕。
  接收完了剧情,知云牙疼的呲了呲牙。
  这不就是女主穿越过来开后宫的后宫文吗?
  披那么高大上的皮干什么,还什么天下第一富商,天下第一名医。
    三月,初春。
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
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
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
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
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
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
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
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
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
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
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
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
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
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
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
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
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
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
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
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
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
,,。,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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