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玉的脸色变了变。 这个他还真不敢肯定。 看见他迟疑的目光,知云再次扎心:“据我所知,你父亲在外面的私生子和私生女可不止一两个,这么多年你不会是一直埋在鼓里吧?” 1101瞪了瞪眼,他觉得自己爱死自家宿主这睁眼说瞎话的本事了。 知云还真是瞎说的。 她闲着没事去调查这个干嘛? “不!不可能!我爸他不是那样的人。” 唐玉心中迟疑,说出来的话却斩钉截铁。 说话的这会儿功夫,手推车上已经摆满了各种型号的手术刀,止血钳,镊子,剪刀等物。 这些物品闪着银光,站在唐玉的眼里,冰冷又恐惧。 “彭知云,我求求你了,我真的求求你了,你放过我吧。” 或许是真的害怕了,在这一刻,这位法盲大男主竟然流下了眼泪,看起来竟然真有了几分可怜。 知云拿起了一只注射器,又拿起一支针剂,将里面的药水抽进去。 针管很大,知云足足抽了4支针剂才停了下来。 “虽然这里是荒郊野外的,这间屋子的隔音效果也相当不错,但是我还是担心,你在手术中如果大喊大叫会影响我做手术的心情,所以就给你扎一针吧。” “不要,求求你了,不要,我再也不敢了,求求你把我放了吧。” 知云撇嘴,原主也曾经这样哀求过,平时可不见唐玉有半分心软。 手中的针筒,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,扎向了唐玉的脖子~~声带的位置。 冰冷尖锐的针头刺进了皮肤里,疼痛和恐惧使得唐玉拼命挣扎,知云只得空出一只手,按住了他的头,单手将针筒里的药推了进去。 看着唐玉一副快吓晕过去的样子,安慰道:“你别担心,我也没对你做什么,就是给你声带那个位置注射了一支麻醉剂,这样接下来你就不会大喊大叫了。 我也是为了你好,你说我本来就是第一次给人做手术,如果你在我做手术的时候大喊大叫,影响了我的心情怎么办?” 知云露出了一个温温柔柔的笑,激的唐玉起了一身鸡皮疙瘩。 此时的知云在唐玉的眼里,那简直是比鬼还恐怖。 麻药起效的速度很快,唐玉很快就发现自己说不出话来了~~他甚至已经感觉不到自己脖子的存在了。 甚至他感觉那麻药都影响了他的大脑,让他的思绪都变慢了。 “你这个死变态!” 唐玉恶毒的咒骂着,但却发不出声音,能看到嘴巴张张合合。 知云拿起剪刀,开始剪他身上的衣服,剪了还没有一半,唐玉已经吓晕了过去。 但知云的动作并没有停止,必须有条不紊的抽取了他的骨髓,摘掉了他的一个肾。 这是他欠原主的。 唐玉再次清醒过来的时候,是被痛醒的。 昏迷前的记忆苏醒,他艰难的转动头颅,就看到了周围的血污,以及放在盘子里的一坨血淋淋的东西。 那是他的腰子。 怒极攻心,清醒了不过一分钟的唐玉再次晕了过去。 这一次他没有再醒来。 男主下线,知云的心情也轻松了不少。 尸体被她扔进了海里喂鱼。 毁尸灭迹,她是认真的。 唐家大少爷在国外莫名失踪,唐家上上下下都慌了神,唐家派出了一波又一波的人去寻找唐玉,然而这种大海捞针式的寻找,注定没有结果。 国外不是国内,不要说找一个死人了,就是找一个大活人都没那么容易,更何况唐玉是一下飞机,就被知云掳走了,几乎没有接触过外人。 所以就连点消息都没有找到。 在寻找了几个月无果之后,唐父竟然真的带回来了一个私生子~~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。 没有了男主的庇护,蔡红叶的日子过得艰难。 而且因为唐玉的失踪,跟来的那些人也很快就顾不上她了,蔡红叶终究也没有机会回国了,她的病情越来越重,照顾她的人也不尽心。 而唐母,把儿子的失踪怪罪在了蔡红叶身上,若不是要去国外陪她治病,儿子又怎么会失踪,明明在国内好好的! 唐母让人把蔡红叶赶了出去,没有对她下杀手,已经是唐母最后的仁慈了。 没有钱,没有认识的人,又没有健康的身体,蔡红叶死在了国外的街上,也死在了她母亲前头。 因为找不到人收尸,被当地政府的福利机构直接送到了火葬,一把火烧了,连个坟头都没留下。 知云倒是没有再亲自研究过其他软件,但她养着一个庞大的研究团队,所以每隔一段时间,还是会有一款新软件问世。 唐家新找回来的私生子,终究是半路出家,从小没有受过这一类的教育,而且也没有这一类的天赋。 在唐父的身体每况愈下,将公司交给他打理之后,没用多久,原本就因为知云对付唐玉的时候,导致已经大幅度缩水的唐氏集团,渐渐没落,成一个名不传经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了。 维持着半死不活的状态,勉强支撑着没有倒闭。 唐母倒是很果断,在老公将私生子领回来后,就知道将来的公司是要交到私生子手里了,果断的提出了离婚,分走了一部分财产。 带着这一部分财产,去了儿子失踪的那个国度。 至于后来怎么样了,知云并没有再继续关注过。 这一世,后半生知云过得很忙碌,因为她迷上了生物学,化学和物理。 她心里还有了一个不太成熟的想法,因着这个想法,制造了好几种不同的化学试剂存在了空间里。 刚开始的时候彭父彭母还催婚女儿,但随着知云的公司越做越大,这老两口在女儿面前总觉得硬气不起来了,便渐渐的也就不管了。 反正闺女不会短了他们吃喝用度,还给他们买各种奢侈品,让他们过着以前想都不敢想的生活,所以闺女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吧。 反正他们想管也管不了。 因为这个世界上有许多美食,所以知云在这位面一直活到了90多岁,牙齿都开始脱落了,才离开了这个世界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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