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道了唐玉的打算,知云感觉一阵无语。 也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男女主都是法盲! 还是某些作者本身就是法盲,所以才把他们的亲闺女亲儿子写成了法盲。 知云给他们创造了一个机会,所以在这些人有所行动的时候,知云给他们来了一个一网打尽,并顺手报了个警。 原本还以为这一次终于能够把唐玉送进去了,但事实证明,知云还是天真了。 因为男主竟然学会了给自己找替死鬼。 他竟然找到了一个患了绝症的人,承诺以后会照顾他的女儿,两人私下里签了一份协议。 联系那几个绑匪的,正是患了绝症的这个人。 最终也只能将这个人送进去,唐玉仍然逍遥法外。 这一下可算是真正惹恼了知云,原本她还打算这一世做个守法的好公民,不动用那些非常手段,但现在看来,对付人渣真的不能走寻常路。 既然唐玉这么喜欢绑架,那就亲身尝试一下好了。 几天后,唐玉收到了一则消息,在D国找到了一位与蔡红叶配型成功的人,而且契合度高达8个点,这简直是意外之喜。 原本唐玉是安排了人过去接他的,但那人不肯,说如果要做手术,就必须把手术地点设在D国。 问其原因,对方只说他虽然是华侨,但不方便回国。 唐玉为了心爱的女人,还是答应了在D国进行手术。 然而就在到达机场之后,唐玉失踪了。 知云亲自绑架了他。 唐玉清醒过来的时候,睁眼看到的就是一片白茫茫,紧接着他就发现自己的四肢被固定住了。 此时的他正躺在一张床上,手腕,脚腕以及脖子,都被牢牢的固定在了身下躺着的铁床上。 “来人!这是哪里?快放开我!” 门悄无声息的被打开了,知云穿着一身宽松的运动服走了进来:“唐总,好久不见了。” “彭知云,怎么是你?” 唐玉脸上的表情很复杂。 这是他曾经深深爱过的女人,一个求而不得的女人,后来他又爱上了另一个女人,为了那另一个女人,就准备伤害这个女人。 不过没成功。 “惊喜吗?” 知云的脸上忽然带上了几分雀跃:“唐总,你知道吗?我等这一天很久了。” 唐玉心里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:“彭总,咱们之间是不是有什么误会,要不,你先放开我再说。” “放开你干什么?这样不是挺好吗? 你不是很喜欢对别人这样吗? 那不就是代表你也喜欢别人对你这样? 所以我这是在满足你啊,唐总,做人得学会知足,贪得无厌可就招人烦了,你说是不是呢?” 唐玉沉默了一瞬,心里知道知云是知道绑架的事他是主谋了,但现在对方没有明确说出来,如果他开口辩驳,那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了。 所以此时只能装作听不懂。 他垂了垂眼皮,才沉声问道:“红叶呢?你把她送哪里去了?” “你问我,我哪知道呢?” 唐玉心里顿时生起了一种名为焦躁的情绪:“彭总,做错事的那个人是我,你想要什么补偿我也都会给你,但是红叶她是无辜的,而且她身体不好,受不得刺激。 我真诚的希望彭总能够放她一马,算我求你了。” 知云拉了张凳子在旁边坐下,还顺手弹了弹衣摆上不存在的灰尘:“唐总这话说的好笑,我只是请了唐总一个人回来做客。 至于蔡小姐,她并不在我的邀请范围之内,所以唐总,你问错人了。” 唐玉的眼睛死死的盯着知云的脸,想从她脸上看出说谎的痕迹。 知云轻蔑的一笑:“唐总该不会是认为我在骗你吧? 那我就要提醒你一句了,她真的不在我手里.对于那么一个小垃圾,我还真不放在眼里。 她只不过是我引诱你出来的一个工具罢了,现在她已经完成了她的使命,我还把他带回来干嘛?浪费粮食吗?” 唐玉的瞳孔猛的一缩,一下子就抓住了重点:“那个可以给红叶捐献骨髓的人是你的人?” 虽然是疑问句,却用上了肯定的语气。 然而话落他却见坐在对面的知云摇了摇头。 唐玉的鼻子里发出了一声冷哼。 他敢肯定这个女人是在撒谎,如果那个人不是这个女人的人,事情怎么会这么凑巧? 他们才刚出机场,自己就被人迷晕绑到这里来了。 “你妈生你的时候是不是难产? 然后好不容易把你挤出来了,却把你的脑子留在胎盘里了。 你看看你那是什么眼神,你说你现在都是砧板上的一块肉了,我用得着对你说谎吗? 那个人确实不是我的人。” 知云裂开嘴,快乐的笑了:“因为那个人根本就不存在,这一切从头至尾,不过是个骗局罢了。” 与唐玉联系的一直都是1101,那就是一组虚拟数据,还一人统饰演多个角色,哪有什么人! 唐玉顿时感觉到了绝望,原本以为的希望,就这么又破灭了。 不过他倒是不担心蔡红叶的安全问题。 既然彭知云没将她一块绑来,那想来就跟他带来的那些人在一起,就算是自己没跟在身边,那些人也会好好照顾他的。 更何况在来之前他已经做了许多准备。 甚至就连做手术的医院都联系好了。 只不过现在已经知道了捐献人并不存在,这注定是一趟白费功夫的旅程。 知云确实没有动蔡红叶,那就是一个只剩下了半条命的女主,带她回来也没多大意义。 真要直接把她弄死了,还是帮她解脱了呢,不如让她就这样半死不活痛苦的活着。 可别说什么一切恶都是唐玉做的,蔡红叶只是被动承受,被动承受也是承受,这是原罪。 更何况,知云可不相信她一点内幕都不知道。 毕竟是跟男主同床共枕的人,要说是一点异样都没发现,鬼才相信呢,只不过是为了维持自己善良的形象,装糊涂罢了。 毕竟后期这两人结了婚,可是一起恩恩爱爱的过了几十年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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