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佬不走剧情_第362章 炮灰白月光不干了1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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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彭小姐,这里是100万,我希望你拿着这100万之后,就不要再纠缠唐玉了。”
  知云刚到位面世界,就听见耳边传来了一个女声,都不用接收剧情,她就已经大约能猜到现在是个什么场景了。
  对方肯定是某个男人的母亲,过来给他儿子的女朋友甩支票,并警告女方不要再缠着他的儿子了。
  而很不幸,她现在的这具身体应该就是那位女方了。
  知云抬起眼皮看了看面前的这张支票,刚想说成交,忽然就觉得面前的这张支票有点不对。
  不是别的不对,而是印章不对。
  如果她没有看错的话,这印泥用的是褪色墨?
  因为以她的眼力,能看到那印章的颜色正在逐渐变淡。
  也就是说如果她接了这张支票,说不定都等不到她拿到银行里去,上面印章的颜色就会消失,变成一张没有印章的支票。
  没有印章,取个屁的钱。
  她撩起眼皮看了看对面的女人,妆容精致,衣着考究,一头短发烫了小卷,脸上还架着一副金框眼镜,再配上金色的耳线,以及她脖子上挂的那条细细的金链子,整个人显得极为贵气。
  破坏她气质的是脸上的表情,带着点得意还带着点鄙夷。
  不过让知云意外的是,这张脸有点年轻,看上去也就是二十出头,也不像是能有儿子的样子。
  难道是她保养的太好了。
  知云盯着那张支票没说话,也没有接下来的动作,只是让1101快速传输着记忆和剧情。
  挺狗血的。
  这是一个带球跑,替身情人,挖肾换骨髓,外带追妻火葬场的虐恋大合集无脑爱情故事。
  很不幸,她这一次是那个带球跑的白月光。
  不过她并不是男主的官配,而是炮灰。
  而坐在她对面给她假支票的,也是炮灰之一~~经典虐恋故事里的那个美强惨未婚妻。
  接受完了剧情,知云叹了口气,炮灰何必为难炮灰呢,大家都挺惨的。
  不过她现在来的这个时间段挺好,唐玉现在刚认识原主还不到一个月,他对原主一见钟情,并展开了激烈的追求,不过原主虽然开始犹豫了,动摇了,但还没有答应做他的女朋友,自然肚子里也没有怀那颗球,一切还好。
  “王小姐,不管你信与不信,我是真的不喜欢唐玉,他不是我喜欢的那一款,我喜欢的是健壮的肌肉男,有八块腹肌,浑身都是腱子肉的那样的,不是戴着金丝眼镜,穿着白衬衫,文质彬彬的小白脸。
  所以你不该来找我,而是应该去找唐玉,让他不要再来纠缠我了,那纠缠给我的生活和学习带来了很多不便,造成了很多困扰。”
  随着知云这一长串输出,成功的看到对面的女人脸上的表情破裂了。
  “我今天之所以同意来见你,就是希望你能够管束好你的未婚夫,你们既然是未婚夫妻,就应该对彼此忠诚,你的未婚夫对我所做的事,并不会打动我,只会让我感到更加厌烦。
  所以王小姐,你明白我的意思吧,在你心里眼里是宝的人,在我的眼里什么都不是。
  所以支票你还是自己留着吧,谢谢你的咖啡,告辞!”
  知云站起身,唇角勾起了一抹浅笑,最后瞥了一眼那张支票,果然就见那印章的颜色更浅了些,收回目光,朝这还没反应过来的女人点了点头,抬腿走了。
  一直到知云快走到咖啡厅的大门口,那女人才终于反应过来:“你等等!”
  知云没搭理她,反而加快了脚下的脚步,一溜烟出了咖啡厅。
  出门左拐,快速的闪进了一家店内,也是一家服装店,顺手拿了两件衣服就进了试衣室。
  等王芝芝追出咖啡店的时候,知云已经不见了身影。
  气的王芝芝狠狠的跺了跺脚,从包里抽出两张大团结,塞给了咖啡店里追出来的店员,气哼哼的走了。
  ~~刚刚为了追知云,账还没有结呢,就跑出来了,人家店员可不就得跟出来吗?
  知云在服装店里一连试了4套衣服,他终于挑选出了一套合心意的,让店员给她包起来付了款,出门就打了辆车:“去古玩街。”
  原主是普通家庭出身,父亲和母亲都是出租车司机~~同一辆出租车,夫妻俩一起开一个开白天,一个开晚上。
  所以家庭条件算不上多么优渥,刚刚那一套衣服,花了她小半个月的生活费,所以她得去弄点现钱,把这生活费的缺口给补上。
  原主现在还在上学,再有两个月就实习了。
  原剧情中,原主最终是接受了唐玉的追求的,并在实习期进入了唐玉家的公司里实习。
  在一次陪他一同参加宴会的时候,唐玉被王芝芝下了药,但原本想自己上阵的王芝芝,阴差阳错的被换成了原主,这才怀了肚子里的那颗球。
  之后就真到了唐玉的母亲给她扔支票的剧情里了,而原主受不了唐玉母亲的羞辱,去了另一座城市实习。
  但她很快就发现自己怀孕了。
  原主算是一个比较冷静的人,在发现自己怀孕后,第一反应就是去打掉孩子,毕竟虽然她已经实习了,但身份上还是个没有毕业的学生。
  更何况她还没有结婚,现在也决定离开唐玉了,自然不会留下这个孩子。
  然而就像所有的套路文一样,她去医院做流产手术的时候,医生告诉她,这个孩子不能打掉,否则她就永远的失去了做母亲的资格。
  原主果然犹豫了,犹豫过后还是留下了这个孩子。
  她打电话给了爸爸妈妈,把自己的真实情况说了,并表示,自己不想再结婚了,这辈子就做个单身妈妈。
  原主父母虽然心疼,但想到如果这个孩子打掉了,或许女儿以后就再也不能有自己的亲生孩子了,最终还是同意了。
  在父母的帮助下,原主把这个孩子生了下来,并交给了父母代为照顾。
  这是一个男孩,随了母姓,起名彭新伟。
    三月,初春。
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
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
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
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
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
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
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
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
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
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
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
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
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
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
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
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
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
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
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
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
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
,,。,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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