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都洗洗手过来吃饭吧。” 知云招呼道。 几个孩子看到桌子上的菜,顿时都瞪圆了眼睛,眼中的兴奋之意溢于言表,他们眼馋家里的那块腊肉很久了,但母亲在家里向来说一不二,母亲不让吃,也没人敢偷偷做了吃。 想不到今天竟然做了腊肉! 这一顿饭吃的就跟打仗似的,几个孩子的筷子都快挥出残影了,以前吃饭的时候娘几个还说上几句话,或者聊聊村里的八卦,今天谁也顾不上说话了,只顾埋头苦吃。 桌上的菜和饭就只有这么多,吃的慢了可就进了别人的肚子了。 等到吃完了饭,知云看着姚勇道:“老大,你过来,我有话跟你说。” 姚勇打了个饱嗝,凑到知云跟前:“娘,你找我有什么事?” 他的脸上带着笑意,又摸了摸肚子:“娘,今天的饭真好吃,我好久没有吃这么饱过了。” 知云严肃脸:“今天媒人过来了,我看咱家跟姚二狗家的婚事要黄。” “是姚春兰那丫头不愿意吗?” 知云似笑非笑的看着他:“人家要30两银子的彩礼,你娘我拿不出来,现在给你两条路走,一条就是乖乖的听我安排,等机会合适了,我重新给你说一门亲事。 另一条路就是你去入赘,那样咱家也不用出彩礼了,你这个儿子我就当没有就行了,你改姓我也不反对。” 姚勇脸上的笑容僵了。 做上门女婿? 那怎么行,他一个大男人可丢不起那个人! 而且还说什么改姓,娘是认真的吗?他现在姓姚,姚二狗家不是也姓姚吗? 怎么改? 再说了,姚二狗家比他们家还穷呢! 好歹他们家没有吃闲饭的,可姚二狗家就不一样了,唯一的男丁不仅吃闲饭,还是个花银子的无底洞! 他那是去入赘吗? 他那是去做苦力! 只可惜了姚春兰秀才妹妹的好名头,算了吧,又不是镶了金边的,娶不起就换一个。 反正也不过就是识得两个字,有个秀才哥哥罢了,又不是长得美若天仙。 真要比哪个长得更好看,在姚勇看来,姚春兰长得还不如自己三个妹妹呢。 挺好一姑娘,可惜没有自知之明。 要说姚勇这个人,那真是比墙头草还要墙头草。 现在还没有娶媳妇,那就是老娘说什么是什么。 瞧瞧,这不是都没怎么用知云劝,轻轻巧巧几句话,他就打消了娶姚春兰的念头。 等到娶了媳妇以后,被每天晚上的枕边风一吹,他又变成事事听媳妇的了,甚至不惜跟自家老娘对着干。 若不是这个任务是让她好好养大几个孩子,这个姚勇就该直接弄死拉倒。 知云现在看这个儿子就很不顺眼。 心中盘算着,等给他找个媳妇,若是听话就留在家里,拉扒他们两口子一下子。 若是敢不听话或阳奉阴违,就把这两口子扫地出门。 要说姚勇现在为什么没受几个弟弟妹妹的影响,在知云看来,也是受了影响的,因为他这几个弟弟妹妹,目前来看还算听话,也算孝顺。 至于长大了是不是也有白眼狼的属性,这个得另看,反正知云也没打算让他们养老。 甚至如果是在这个位面生活的不开心,等这几个孩子都成家立业了,她也算是完成好好养大这几个孩子的任务了吧。 到时候收拾收拾东西,包袱款款的就可以跑路了。 谁耐烦在一个没有灵气,没有手机电脑网络,出行除了靠车马,就是要靠双腿走路的世界里活到寿终正寝! 别以为马车是什么好的交通工具,古代可没有平坦的水泥路,不是黄泥路黄沙路就是黄土路,就算是城里,也不过就是青石板铺成的路,走在上面的感觉,也就是比在现代走盲道稍微好那么一点点。 马车的车轱辘也是木质的,好一点的也就是包层铁皮,减震功能基本上是不存在。 就算是在车厢里铺了再厚的软垫,也舒服不到哪里去。 所以真要论生活,还是生活在现代或修仙界舒服,星际世界也不错。 闲话少扯。 此时见姚勇听劝,心里多少有了点慰藉,总算这个儿子现在没有让她想一巴掌拍死的冲动,还可以再养一养。 吃过饭,她去田里看了看。 哦吼! 田里种了些小麦,只是那麦子又矮又黄,中间还有不少杂草,小麦一看就营养不良,这样的产出,也不知道一亩地能不能产100斤粮。 蹲下身抓了一把土,在手里慢慢的碾成了细粉……这地里明显就是缺肥料。 不过在古代可没有化肥这些东西,知云的空间里也没有~~她可从来没想过要收取农药化肥这些东西。 看来不能指望地里的这点产出了,等这茬小麦收完了,倒是可以先养养地。 回到家里,吩咐几个孩子道:“下午你们就别去田里了,把后院的那些菜都拔了吧,把后院给我整理出来。” 既然要翻修房子,那这房子拆了大家伙住哪? 所以她准备把后院收拾出来,先在后院起一排后罩房,到时候翻修房子的时候,一家人可以搬到后罩房里去住。 扩建是不可能扩建的,除非换个地方盖房子,现在他们家前后左右都有邻居,再扩建就扩建到别人家里去了。 眼看着母亲收拾好了准备出门,小儿子姚文跑过来拉住她的手:“娘,你要去哪?带上我好不好?” “娘得去要一笔陈年旧账,带着你不方便。 等娘把这笔陈年旧账要回来,就给你们请一个夫子,你们五个都给我好好学学认认字。”m.biqubao.com 哪怕是学不好,也得认识几个字! 姚勇一听,眼睛顿时亮了:“娘,这笔陈年旧账要回来,是不是我就可以娶姚春兰了?” 知云冷笑:“你想的还挺美,姚家敢狮子大开口,那就是把我们当成了肥羊,你愿意被宰是你的事,可不要扯上老娘。 你想娶姚春兰也不是不行,做上门女婿去吧。” 姚勇眼里的光顿时暗淡了:“那……那我听娘的。”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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