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佬不走剧情_第317章 病秧子逆袭13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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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因为觉得自己年龄尚小,还不是出风头的时候,知云在学堂里只是表现的稍微聪慧了些,该藏拙的时候还是藏拙,并没有表现的特别出色,这让夫子稍微有了那么一点失望,以为自己当初看走了眼。
  但知云表现的确实比其他孩子要聪慧些,尤其是那一手字,才不过几个月时间,就已经写得有模有样了,甚至还已经稍具风骨。
  知云……我怕拿出我真实的实力来吓着你。
  如此过了一年多时间。
  因为夏老二一家特意的躲避,再加上老家又离的镇子上不是很近,来一趟镇子很不方便,这一年来两家人竟然奇迹的没有碰过面。
  到了冬天,知云已经满了6周岁。
  屋子里烧了暖暖的炭火,再加上知云夜晚一直在不停歇的修炼,这一年多时间,总算是已经引气入体了~~至少对寒冷和炎热不会那么畏惧。
  看着便宜爹娘,每日里兢兢业业,尤其是丁氏,若不是知云坚持,她冬日里还想接浆水洗衣服的活呢。
  想了想自己,不如表现出点能力来,明面上有一份赚钱的营生,虽然他的空间里金银玉器都不少,但此时也不适合拿出来,毕竟他们家也不是真缺钱,只是这夫妻俩不舍得花,想攒着给他读书。
  他让夏老二带着自己去了书斋,接了一个抄书的活。
  没办法,谁让他年龄小,如果自己来了,掌柜的肯定是不敢把抄书的活给他的。
  有时候年龄太小,确实也是个短板。
  在书斋的掌柜不信任的目光中,夏老二和知云带着样书和纸离开了。
  尽管不相信知云这么小一个孩子就能做抄书这种活,但对方已经已经交了押金,他也没有理由拒绝。
  最多就当是这本书和这些纸张都卖给了他,反正他收这两人的押金收的高,足够抵他那本书和那些纸了。
  对于抄书这个事,原本夏老二是不同意的,他觉得儿子还小,家里的生计不用他担忧。
  但知云说,这样既可以不用自己买纸就可以练字,也可以更牢固的记住书上的内容,还可以赚钱,一举数得。
  夏老二这才勉强同意了。
  于是丁氏又多了一个磨墨的活。
  原本知云想自己来,但丁氏却说什么也要帮着他磨。
  磨好了墨,就拿着针线篓子坐在旁边看知云写字。
  丁氏觉得,虽然儿子写的字她一个都不认识,但看着儿子认真写字的样子,对她来说就是一种享受。
  知云也就不再拒绝了。
  反正他也没想在抄书这件事上作弊。
  不过丁氏怕他累到,每次都不让他写太长时间,鉴于对方的拳拳爱子之心,知云只得加快了书写的速度。
  知云还是用了三个傍晚,抄完了第一本书。
  夏老二带着知云去结了账,顺便再领取下一本书。
  书斋的掌柜看着抄写好的书,眼中都是震惊。
  想不到这个看起来不大的孩子,一笔字竟然写得如此工整,很痛快的把第二本书给了他,收的押金也成了正常收取的金额。
  拿着刚到手的800文钱酬劳,夏老二不由得有些感慨。
  儿子也太能干了,这才几天就挣了800文,比他一个月的工钱都多了!
  要知道他每月的工钱只有四钱银子,换算成铜板就是400文。
  虽然这800万并不是纯利润,毕竟笔墨是知云自备的,书斋里只提供纸张和样品书,写这一本书所费的笔墨,差不多也有200文了,但就算是这样,也能剩下600文。
  已经是周老二一个月的工钱了,当然周老二也不是每月只有四钱银子,有时候还能得点赏钱。
  回程的时候有时候也能接点零活,这些都是车马行默许的外快。
  这一次知云带回去的这本书,比上一本可厚多了,足足两倍有余,当然价钱也不一样,这本书抄完了,可得二两银子。
  尽管已经验证了抄书赚钱,但丁氏依旧舍不得儿子劳累,只要天色暗下来,就不允许他点着蜡烛抄书了。
  甚至觉得儿子抄书太累了,这几日做饭的时候油水都多了许多。
  若不是本朝规定,商人不能入仕,知云都想给这夫妻俩张方子,让他们开家小店了。
  不过知云觉得他们累,但这两人自己却乐在其中,看着儿子一天天长大,身子也一天比一天结实,夫妻俩的心中跟喝了蜜一样甜。
  利用过年不用上学的时间,知云在家里抓紧时间抄书。
  考虑到将来传宗接待的问题,从系统商城里花了500积分,买了一颗生子丹,偷偷给丁氏服下了。
  过了年后,丁氏果然有了反应,去医馆一号脉,就被告知已有了一个多月的身孕,周老二夫妻俩乐得差点找不着北!biqubao.com
  自从生了原主后,丁氏的肚子就再没有了动静,他们还以为这辈子都只有知云这一个儿子了呢,时间长了,也就认命了。
  没想到现在给了他们这样一个巨大的惊喜!
  知云……我只是为自己将来不用结婚生子,才花的积分而已!
  但不管怎么说,在信奉多子多福的古代,只有一个孩子也太单薄了些,再说了,再来个兄弟,也能帮知云分担一下来自父母的关爱。
  免得只有这一个孩子,夏老二夫妻俩把他看得跟眼珠子似的,就怕一个错眼,儿子再磕了碰了。
  甜蜜的负担也是负担啊。
  最主要的是……传宗接代全靠你了啊弟弟!
  初冬。
  小婴儿呱呱坠地~~夏老二又添了个儿子,取名夏志希。
  至于孕妇难产?
  有知云在,那些问题都是不存在的。
  夏老二两口子终于将一半的注意力放在了刚出生的奶娃娃身上,知云舒了口气,继续用功读书。
  在奶娃娃夏志希满两个月时,夏老大两口子再次找上了门。
  这是因为农闲时,夏老大到镇上来打零工,结果无意间看到了夏豪,没有叫住他,反而偷偷的一路跟踪,这才找了过来。
  而夏老二一家人,还不知道自家已经又被找到了。
    三月,初春。
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
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
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
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
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
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
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
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
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
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
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
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
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
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
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
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
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
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
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
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
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
,,。,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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