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一晚上给知云忙活的。 她先收的都是地下的仓库和超市,紧接着一楼二楼…… 不过有好几个地方,尽管她已经做了标记,过去的时候还是什么都没收就走了。 因为她看的那里边都有人加班,有的在利用电梯往楼上搬运,也有的在入口处堆积装袋的泥沙。 像这样的地方,她相信那些人会尽量保全物资。 这个位面,知云准备暗搓搓的赚些功德,因为110要告诉她,如果功德值达到一定的数值,就可以自行选择任务世界,而不用再像现在这样随意传送。 如果功德能够更高一些,还可以开启功德兑换功能,自主选择进入任务时的切入点。 所以知云动心了。 眼看着天色渐亮,知云收了手。 回到家里,洗了个热水澡换上睡衣,搬了张椅子爬上去,看着窗外越发大了的大雨,陷入了沉默。 从空间里取出一个肉包,慢吞吞的吃完了,又喝了一杯热水,就准备爬回床上去补觉。 “我是一颗小小的石头……” 手机铃声突兀的响了起来,知云愣了一下,还是接了。 不用猜也知道是谁,这是个新办的号码,董春蕾是唯一知道号码的人,让知云没想到的是,她会主动给自己打电话。 暴雨刚刚开始,社会秩序还没有崩坏,所以知云接了。 “喂,是欣欣吗?” “嗯。” “外面下一大雨呢。” “嗯”。 她又不瞎,自然看的见。 “你一个人害不害怕?要不要我去接你过来?” 她能有这好心? 别是憋着什么坏吧? “以后别联系了,从你把我扔给姓楚的,在我心里你就不存在了,之前给你发的两条消息,是你用20万和10万买的。” 知云说完,挂断了通话,手机设置成了拒接所有来电。 董春蕾瞪大了眼睛,不可思议的看着被挂断了的手机,脑海中还回忆着刚刚女儿说的那番话,过了好一会才回过神来。 直到此时她才开始反思,她对这个闺女是不是太不关心了? 除了没缺她吃没缺她穿,似乎还真的没有为她做过什么,就连保姆的不对劲都没发觉。 再想想楚瑶瑶都做了一年多保姆了,自己只要稍微上点心,早就能察觉到不对劲了,可自己并没有。 若不是女儿给她打电话,语气坚决的要把保姆辞了,甚至还不惜为此威胁她,恐怕楚瑶瑶这个保姆还会继续做下去。 或许她真像女儿说的那样,想算计那套房子。 董春蕾认真仔细的想了想,似乎是如果继续这么下去,就凭自己对闺女不闻不问的性子,还真有可能被她得逞了。 甚至对方得逞了,自己有可能都不知道。 虽说她没有亏着孩子,每月的生活费都给的足足的,至少比起前夫要好得多了,但真要认真说起来,给女儿的抚养费里,其实也有一部分是前夫打过来的。 虽然那个渣男不怎么积极,每次都要她催了再催才会把钱打过来,但真正来说,其实在自己的督促下,每月的抚养费他都一分不差的打了过来。 似乎女儿这么对自己也没什么毛病。 但怎么就觉得那么心塞呢? 再往深了想一想,如果她的脑洞没问题,女儿真是重生回来的,那前世这个保姆一定是做了什么不可饶恕的事,所以她才给自己打电话,态度坚决的要辞了保姆。 董春蕾又想起了女儿面部改色改密码的举动,就觉得心更塞了。 她倒是想再打点钱给女儿,但是她剩下的钱除了买了东西,其他的都取出来了,银行卡上几乎都空了。 真要再给她转钱,就得去银行再把钱存上,或者是上门去给她送现金了。 但现在大雨滂沱,根本没法出行,开车出去,恐怕那车半路就得熄火。 熄火? ! 糟了,她忽然想起自己停在地下车库里的车,会不会已经被水淹了? 想到这里,她手忙脚乱的换了衣服就想下楼去看车,女儿什么的,顿时就被她抛到脑后了。 由此可见,她虽然主动给知云打了电话,但这个女儿在她心目中还真没什么分量,她爱的依旧是她自己,也永远只有她自己。 知云看着手机,忽然想起来这个时候应该有业主群吧? 只不过跟这边物业联系的以前都是楚瑶瑶,她还真不知道物业的电话号码。 出门打开电梯,果不其然,就在轿厢里看到了物业的电话号码,用手机拍照功能将号码拍下。 回到家就打给了物业。 “你好,咱这里有业主群吗?我这里是15栋902的业主,你可以把我这个号码拉到群里去吗?” 知云的声音原本很是稚嫩,但这也没办法,谁让她只有4岁半呢,所以不得已她只能用了变声器。 物业答应的很痛快,很快就加了她的微信号,把她拉进了两个群里。 一个是春阳花苑的总群,春阳花苑就是知云所在的这个小区的名称,另一个就是15栋的业主群。 知云用了一副山水图做头像。 进入群里之后她并没有说话,而是开始翻看各业主的信息,然后就让她发现了一件对她来说并不寻常的事。 在15栋的业主群里,她竟然看到了楚瑶瑶,而且备注还是902。 而让她一眼认出这是楚瑶瑶的原因,是因为楚瑶瑶用的是她自己的头像,虽然用了美颜和滤镜,但知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,更何况她在群里备注的还是自家的地址。 她加入这个群之前的聊天记录应该是没法查看的,但对于拥有黑客技术的人来说,想要查看却没什么难度,尤其是现在的网络尚未崩坏。 她掏出自己的平板,一阵噼里啪啦之后输入了一个网址,一个全是代码的页面出现在平板上,随后又是一番手指翻飞,一段一段的对话出现在眼中。 这就是这个群之前近期的聊天记录了,经过精准搜索,楚瑶瑶之前说过的话,精准到每一个标点符号,都出现在了知云眼中。 心果然很大呢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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