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寡妇的小儿子出生后,她就将自己的娘家侄女蔡玲玲叫了过来,让她住在隔壁的那一间房子里,反正马明下乡去了,房子就空了出来,有人住着还好,没人住的空房子也是遭人惦记。 蔡玲玲白天的时候就帮她看孩子,晚上的时候就回去睡觉里,吃饭自然是在江大业的房子这里吃。 中午没人回来的时候,蔡玲玲就自己过来做饭吃,反正食材都是现成的。 过了两个月,知云利用隐身符潜回了家,将家里的钱财一扫而空。 其中大部分这都是这段时间蔡寡妇新攒的。 倒是没有江大业的。 因为两人毕竟是半路夫妻,又各有各的孩子,江大业为了防着蔡寡妇算计他,每次发了工资之后,都会放到银行存起来,手里只留下一点零花钱。 而存单,他都是随身携带的。 所以知云若是想算计他的钱,除了敲他的闷棍之外,就只能直接开口要了。 至于说偷了他的存单去取钱,知云没这个想法。 没有把握的事,她是不会去冒险的,他又不缺钱花,以江大业的尿性,也绝不可能用自己的钱去补贴马明。 马明现在已经下乡去了,蔡寡妇肯定会想方设法的补贴他,给他邮寄钱票和东西,这下被知云都搜刮走了,就看蔡寡妇还怎么补贴吧。 不提蔡寡妇在察觉到钱不见了之后,是如何的暴跳如雷,两个月后,她省吃俭用攒下来的钱再次不见了,蔡寡妇怀疑的人依旧是江大业,因着这个,夫妻两个差一点就反目成仇了。 当然她也不是没有怀疑过蔡玲玲,甚至还将她打发出去,在那间屋子里翻了个底朝天,只不过依旧是一无所获。 至于知云和江学峰~~在她丢钱的这个阶段,又没人看到这两人回来,自然是没有嫌疑的。 一次两次之后,蔡寡妇终于学乖了,每次工资一拿到手,第一时间就先寄十块钱给在乡下吃苦的大儿子,剩下的钱也不敢放在家里了,在内裤上缝了个口袋,平时就装那里面。 连睡觉都不脱下来。 让又隔了两个月之后来的知云扑了个空。 一年时间过去了,马明对回城已经失去了希望。 虽然他妈妈每个月都会寄10块钱过来,但在乡下你并不是只要有钱就可以的,农活那是必须要干的,在这种大环境下,你想脱离人民群众,走享乐主义,怕不是嫌自己死的不够快! 马明只是个普通人,又没有金手指,只能夹着尾巴做人了。 不过是一年时间,曾经的小胖子已经变得骨瘦如柴,双眼也失去了神采。 下乡后的第一个春节,知青是有回城过年的名额的,但马明是第一年下乡,在知青中和大队里的人员都算不上多好,回城过年的名额自然是没有他的份。 知云也升到了三级工。 厂里每一次考核,知云的工级都会升一级,这让许多工友都羡慕不已,成为了三级工,她现在每月已经有38块3的工资了。 尽管她在大院里就跟个隐形人一样,基本上不跟左邻右舍来往,但依旧有人上门给她说媒了。 不过就算是年代特殊,她也没有要找另一半的打算,抛开感情问题不谈,就凭她有着金手指,就不适合跟其他人一起生活。 朝夕相处,难免露出蛛丝马迹。 就算是不使用空间和储物袋,可知云也是个修士! 总之,男人只会影响她完成任务的速度。 三年后,董春燕提出了离婚,理由是杨晓东不能人道。 其实是她偷人了。 杨晓东不能人道,但是她太想要个自己的孩子了,她不想总是被人骂是个不能下蛋的母鸡,但是连续几次之后,也没有怀孕。 董春燕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了,没怀孕可能是因为次数太少了,但她现在名义上有杨晓东,出去偷食毕竟不方便。 更何况万一被抓住了,那说不定就要被戴个高帽子挂牌去街上逛逛了。 说不定还得吃点烂菜叶臭鸡蛋。 所以她就想离婚另嫁。 杨晓东为了保住自己不能人道的秘密,选择了给董春燕下药,毕竟在他看来,只有死人才能真正的保守秘密。 不过杨晓东这个人并不是没脑子的,给董春燕下的也是慢性药。 开始的时候董春燕有些不舒服,杨晓东就装出一副温柔体贴的样子,让她先别做家务了,平时多注意休息。 随着身体的不舒服越来越严重,董春燕才终于想起来要去医院看病了,不过因为杨晓东下的是慢性药,董春燕又没有做对应的检查,最后也只开了一堆营养药就回来了。 五个月后,董春燕终于开始卧床不起。 知云身上贴着隐身符过来看了她一次,顿时就起了疑心,他这症状像是中了毒! 略一思索,就匿名报了案。 这一调查,自然就把杨晓东牵扯出来了,开始的时候杨晓东的嘴巴还很硬,说什么也不肯承认,但经过了连续三天不眠不休的审讯之后,他的精神终于崩溃了,说了实话。 杨家求爷爷告奶奶的,托了许多关系,杨晓东最终还是被判了五年~~杨家撒出去的那些钱,确实也不是白撒的。 毕竟董春燕是真的活不成了。 虽然不至于马上死,但好好养着最多也就是剩下两三年的寿命了。 杨晓东终究是没能活着出狱,董春燕死后的第二天,杨晓东掉进茅坑里溺死了~~不用怀疑,就是知云干的。 在知青都大批量回城的时候,马明也回来了,但回来的当天就摔断了腿,成了瘸子~~也是知云干的。 看着蔡寡妇几乎在一夜之间白了头,知云挑了挑眉,就让她这么活着吧。 心头肉变成了这样,她这一辈子都不会快乐了,这样就挺好的。 改革春风吹满地的时候,知云给江学峰留下了一笔钱和一封信,表明了自己要出国去看看,随后就离开了这个位面世界。 做了十几年的普通工人,知云实在是做够了。 生活不刺激,没有激情,换下一个世界吧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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