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然这样,那还不如吃空间里的呢,简单方便又快捷。 最重要的是,知云不想亏待自己,他空间里和储物袋里的美食那是应有尽有。 当然也有不少食材,不过在这个家里做显然是不合适。 她这具身体,在蔡寡妇的搓磨下,哪怕有哥哥的补助,也是瘦的可怜一看就是营养不良的,是真的需要好好补一补了,亏空的太厉害了。 知云都无法想象,就这么一副瘦弱的身板,前世跟着去下乡做农活,原主究竟是怎么受得了的? 就算要单独开火做着吃,也要等到她工作以后先申请了单人宿舍,然后再想办法找一间房搬出去,到那时候想吃什么就做什么,还可以把哥哥叫去吃。 兄妹两个都得养壮点。 或许是受到了教训,接下来的日子,蔡寡妇收敛了很多,在江大业面前更加伏低做小起来,一副我已经知错的样子。 这就是蔡寡妇的聪明之处了。 既然已经被揭穿了,强行解释和辩驳只会让人更加不耻,反倒不如勇于承认,并表示改正的决心,更加容易让人接受。 不过也不是一点蛾子都不出。 有一次,她还故意当着江大业的面,在知云面前装出一副诚惶诚恐的样子,被知云毫不犹豫的刺了几句,弄得差点当场下不来台,从那以后就更老实了,也不在知云面前惺惺作态的演戏扮可怜扮无辜了。 实在是因为知云是真的不给她面子啊。 不仅揭穿的毫不留情,说出来的话更是难听至极,甚至还总是用阴恻恻的目光,看她的亲生儿子马明,看的蔡寡妇都有些心惊胆战的了。 马明就是她的逆鳞,她的心头肉,容不得一点闪失,知云用马明威胁她,也算是掐住了她的七寸 半个多月的复习时间,知云的脸上明显的有了点肉,皮肤也没有那么蜡黄了,还带上了些红润。 这个位面不需要变态的武力,也不需要她有多么花容月貌,所以她也没有服用洗髓丹,身体和肤色的变化,一个是因为身体补充上了足够的营养,另一个就是修炼的原因了。 为了下月3号的考试,她很少出门。 其实按理说,别人都上班她闲在家里,买菜做饭都应该是她的活才对。 但蔡寡妇担心她昧下买菜的钱,宁远早起去菜市场买菜回来再去上班,也不肯将买菜大权交出去。 至于做饭,在知云“兴高采烈”的又做了几次“猪食”之后,她做饭的权利也被剥夺了。 让她洗衣服,知云倒是也不拒绝,但经过她手洗的衣服,穿到身上用不了一天就烂了…… 在江大业上班时,一个不经意的下蹲动作,造成了裤裆裂开的事件之后,知云洗衣服的权利也被剥夺了。 毕竟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,裤裆开裂的地方并不是缝线的那里,而是实实在在的布料的位置。 给人的感觉就是,布料生产出来的时间太长了,经历了太多风吹日晒,岁月洗礼,终于要散架了一样。 让她洗碗,六个碗被她摔碎了仨…… 让她扫地,结果她弄的到处都是灰尘。 让她照看江欣欣,结果傍晚回来的时候江欣欣哭哑了嗓子…… 江大业倒是发了几次脾气,知云也不惯着他,每次都有刺的他无话可说,最终偃旗息鼓了。 几次之后,江大业都对她不做家务的事,视而不见了,听之任之了。 蔡寡妇差点没呕死。 不仅仅是在家里不顺心,在厂里也不顺心。 她没想到,这次去给她请假的人竟然会是知云,原本她还以为是江大业来帮她请的假。 也不知道知云那个死丫头,在厂里都说了些什么,车间里的人要么不搭理她,搭理她的人说话也是一副阴阳怪气的样子,仿佛是她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。 走在厂区里,就是其他车间的人,在路上遇到了,也会送她一个大白眼,或者是一声冷哼。 就连以往跟她聊的好的工友,见到她也是躲着走。 蔡寡妇心里有苦说不出,别提多憋屈,多难受了。 在大院里也是。 以往遇到了顶多就是问候一句“吃了吗”,“干嘛去呀”,“这是回来了”这一类的话,可现在总有热心的大婶大妈,遇到她就要拉着她的胳膊,让她做个善良的后娘…… 蔡寡妇感觉自己都快要崩溃了。 时间一晃而过,转眼就到了3号。 一大早知云就起床了,洗漱完毕,背着书包出了门。 去早点铺子里吃了一碗小馄饨,坐着公交车来到了鞋厂门口。 鞋厂门口早已站了许多人,此时还不到考试的时间,门卫也不肯放他们进去,这些人只好等在门外。 一直到差10分钟8点的时候,厂里才终于出来了一个人把他们领进了一间屋子里,里面竟然像教室一样,摆满了一张张的桌子,看样子这里应该是会议室了。 大家伙排队进入考场,自己找个位置做了。 知云取出了一本空白的本子,用来垫着填卷子,取出准备好的三支圆珠笔,两只铅笔和一块橡皮,就静静的等着发试卷。 试卷发下来,知云挨着看了一遍,发现这些题型都很简单,便开始认真的答起题来。 这是一份综合性的试卷,语文,数学,政治,俄语都集于一张试卷。 考试时长是一小时。 不过四十分钟知云就答完了,不过她也没有急着交卷,从头至尾检查了两遍,一直到到了交卷时间,才随着其他人一起将试卷交了上去。 考试结果两天后公布。 两天时间一晃而逝。 因为这两天不用再复习了,所以这两天时间她都用来修炼了,修为也终于从引气入体,进入了炼气一层,正是踏入了修仙门槛。 江学峰今天上午特意请了假,陪着妹妹来看榜。 当看到妹妹考了个第一名的时候,心里别提多骄傲,多激动了! 太给他长脸了! 若不是妹妹已经长大了,他这会都想抱着知云转个圈,再在她脸上香一口。 知云……别!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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