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时的江家气氛却不怎么和谐。 兄妹俩走后,蔡寡妇率先端起了面前的菜,挑起来吃了一口,刚放进嘴里,脸色就变得难看起来。 这清汤寡水的,跟好吃半点边也沾不上。 只能说是吃不死人。 没有油水也便罢了,没有油水的饭以前也不是没吃过,可为什么连盐都不放? 她还真冤枉知云了。 知云还真放盐了,不过一大锅菜只放了一小勺盐,导致菜里一点咸味都没有。 吃起来就像清水煮菜叶子。 但蔡寡妇向来会装模作样,尤其是有外人在的时候~~面对继子继女时,江大业也算是外人。 她慢吞吞的放下碗筷,露出一脸委屈的神情,然而还没等她开始表演,马明已经将碗筷往桌子上一扔: “这也能吃?这玩意儿给猪,猪都不吃吧?” 此时的江大业也已经尝了一口,脸上的表情有些一言难尽,就这没滋没味的,他那亲闺女是怎么狼吞虎咽吃进去的? 难不成在学校里吃的比这还差? 想到这里,他扭头看向了蔡寡妇:“小芁,你每个月给小云多少钱生活费?” 蔡寡妇一愣,明明是在吃饭,再说那个赔钱货今年也毕业了,怎么还扯到生活费上去了? 她勉强的笑了笑:“我每个月给她8块钱的生活费啊,还有10斤粮票呢。” 也就是知云不在这里,要是在这里非大嘴巴扇她不可。 因为蔡寡妇这谎报军情报的可不是多了一星半点! 她每个月给原主五斤粮票,两块钱生活费,若不是有江学峰的补贴,早就饿死了。 只可惜这会兄妹俩还在外面吃包子呢,根本不知道屋里发生的事。 江大业皱眉看下了面前的菜碗,疑惑的道:“那这生活标准也可以呀,做得这么难吃,她是怎么吃下那一大碗的? 难道说学校的食堂做的饭菜就那么难吃吗?就这她都能够认为是好吃?这比你以往做的饭菜可差远了。 唉,这个闺女我看都让你惯坏了,今年都十七八岁了吧,到现在连饭都不会做,早就告诉你,平常让多让她做饭,你就是不听,非说什么她现在的任务就是学习!” 其实以往每个周末回来的时候,也都是原主做饭,不过蔡寡妇回来的比江大业早一些,毕竟印刷厂离着家更近一些。 她每次回来后,就会接过原主手里的活,只让原主站在旁边看着,等到江大业回来的时候,看到的就是蔡寡妇在做饭,自家亲闺女甩着十根手指头,站在旁边等着吃。 就以为饭菜都是蔡寡妇做的,自家闺女最多只是帮了个忙而已。 但今天知云根本没给她这个机会,直接连窝头带菜炖了一锅,让蔡寡妇想插手都无处插,这才让江大业发现了今天的饭是闺女做的。 原主毕竟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,并不懂得社会险恶,自然也不懂得蔡寡妇肚子里的那些花花肠子和算计,还一直以为自家亲爹知道饭是自己做的呢。 (这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听过的一个故事,话说一家的儿媳妇将饭端到了公爹面前,公爹吃了一口说:“今天这饭做的不错。” 儿媳妇赶紧说:“爹,今天这饭是我做的。” 谁知话音刚落只听公爹又道:“这米怎么还有点牙碜呢?” 儿媳妇赶紧又道:“是婆婆淘的米。” 公爹点点头,又吃了一口,皱着眉道:“这米怎么还夹生?火是怎么烧的!” 儿媳妇连忙分辩道:“是小姑烧的火。” 米是婆婆淘的,火是小姑烧的,儿媳妇从头到尾都没插过手,她所做的就是给公爹端了一碗饭,结果到头来做饭的功劳却成了她的) 其实说的就是蔡寡妇这种人。 书归正传。 江大业的话这让原本还想说点什么的蔡寡妇低下了头,她想尽快略过这个话题,免得一会那兄妹俩回来了再听到,到时自己的谎言可就要被戳穿了。 丢面子事小,要是让别人以为自己是个恶毒的后娘,那事可就大了,尤其是不能让江大业这么觉得。 她的儿子马明还指望着江大业以后多帮衬呢,若是让他知道了自己这么苛待他的亲闺女,会不会怀疑她也这么苛待他的亲儿子,到时候江大业还能帮马明吗? 半路夫妻就是这点悲衰,尤其是在双方或其中一方有孩子的时候,分歧永远都存在,隔阂也永远都存在,谁也不可能对对方实实在在的掏心掏肺。 对外时是一家人,对内时又会各自为政。 尤其是马明可跟江大业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,现在能免费供他吃喝,还是看在自己的是他老婆的面子上。 对于这一点,蔡寡妇看的还是很清楚的。 儿子还有一年毕业,等他毕业以后工作的事情,还要仰仗着江大业搭把手呢,可不能让他发觉自己背地里苛待继子继女的事。 尤其是现在的工作岗位,那真是一个萝卜一个坑,要想就业,就得花钱买工作。 尤其是自家儿子是个心高气傲的,一心想毕业后找个正式工,不愿意去做临时工,那花的钱就更多了。 到时可得江大业资助,最好是江大业能全掏了这份钱。 婚后两人的工资虽然合在了一块,但之前的积蓄江大业爷可没交给她 想明白了这一点,她决定将今天的事圆过去,绝不能让他察觉到端倪,便强笑着道:“老江,你也别生气了,小云也是好意,碗柜里不是还有几个咸鸡蛋吗?我去切了它,咱们将就着吃完这一顿饭吧。 等小云回来了你也别说她了,孩子也是好心,你别伤了孩子的心。” 江大业这才满意:“你以后也别光惯着那个丫头了,得让她多干点活,你看她现在连饭都不会做,这等她以后嫁人了可怎么办? 你这不是心疼她,你这是在害她呢,家里有活就多安排着她干点。 要不然一个连饭都做不好的丫头,谁家会娶她? 再说你现在还怀着身孕,活让那个丫头多干点也是应该的。”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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