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佬不走剧情_第217章 接盘侠13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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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老夫人自然是乐呵呵的答应了。
  自这日回来,知云就开始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,潜心修炼的日子。
  齐胭脂天天派人过来请他,理由也是五花八门,今天肚子不舒服,明天脚崴了,后天请他过去用膳,大后天又请他过去品茶,不过都被素书给挡回去了。
  有知云的吩咐,这些糟心事都没有捅到她面前,她只管潜心修炼。
  如此过了五日,有着大量资源的堆砌,知云炼气二层的瓶颈已经开始松动了,估计再有个一两日,努力冲一冲,就能够到达炼气二层了。
  这天齐胭脂再也忍不住了,哪怕是大夫说过了让她静养,她还是带着两个丫鬟,两个婆子出了门。
  反正她那个夫君有跟没有一样,根本不关心她在做什么,又去了哪里,她感觉自己的身子越来越不对劲了,怕继续再这样等下去,肚子里的孩子就保不住了。
  就算是为了肚子里的孩子,为了自己的将来,她也不能坐以待毙了。
  她现在已经嫁给了杨知云,离着六皇子原本就隔了一步,如果肚子里的孩子再没了,万一六皇子因此厌弃她了怎么办?
  如果是那样,她已经能够预见自己未来生活的悲惨了。
  毕竟现在的夫君对于她的态度,已经冷漠到极致了,只不过是碍于六皇子的面子,或者说是权势,没有对她动手,还在强忍着她。
  一旦孩子没保住,六皇子厌弃了她,夫君又不喜她,甚至说不定还恨着她,那接下来等待她的又将是什么呢?
  齐胭脂不敢想。
  可若是要问她后不后悔跟六皇子有染,还怀了他的孩子,大概是有些后悔的。
  当时被爱情冲昏了头脑,只觉得愿意将自己最好的东西都给最爱的人,再加上六皇子的甜言蜜语,不知不觉就陷了进去。
  莫名其妙的就把自己的整个身子都交付给了她。
  虽然当时也隐约感觉不妥,但却终究是心中那丝贪念占了上风,把理智压了下去,才造成了现在这种左右为难的局面。
  她现在就只盼着能生个儿子,加固自己在六皇子心中的地位。
  要知道现在的六皇子虽然正妃和侧妃都已经有了,但也只有正妃给他生了一个女儿,两个侧妃还没生出一儿半女。
  至于后院里其他的那些妾室,虽然也生了几个庶子,但那些人怎能跟自己相比?
  自己可是尚书家的大小姐,在这京城里也是数得上号的贵女,琴棋书画更是样样精通,长得也是倾国倾城,又岂是那些庸脂俗粉能比的?
  若是自己能为六皇子生个儿子,那就是凤子龙孙,将来有朝一日,六皇子若是能荣登大宝,那自己自然可以母凭子贵。
  退一步来讲,就算日后的六皇子只是个王爷,权势地位那也不是杨二公子可比的。
  可这一切都是在她肚子里的孩子能好好的活下来,而且还是个儿子的前提下。
  身子日日这样不爽利,讲真她是非常担心,可找来的那些大夫却又查不出什么,本想找她名义上的夫君说道说道,让他去给六皇子传个信,可谁知杨知天云竟然对她避而不见。
  日子久了,她也厌烦了。
  若不是为了肚子里的孩子,她又岂会这么委曲求全?
  也不知道这人是怎么想的,自己住在他的府上,还是他名义上的正妻,如果自己肚子里的孩子出了什么差错,他以为六皇子不会怪罪他吗?他以为他能够逃得了惩罚吗?
  齐胭脂有些焦头烂额。
  如果让她回到一年半之前,哪怕是对六皇子动了心,也绝不会将身子交付给他,到了现在连点退路也没有了!
  当然,临出门之前是让丫鬟偷偷去六皇子府送了信的,两人约好了在鸿棋茶楼相见,甚至齐胭脂还让六皇子带了一名太医前往。
  自那日后,她的身体就一直不舒服,总觉得肚子坠坠的疼,但不管是从外面请来的大夫还是福,抑或是拿着杨尚书的帖子去请来的太医,都说她无甚大碍,这一点齐胭脂是不信的。
  自己的身体她再了解不过,现在这种情况虽然不知其原因,但绝不会真的无甚大碍。
  要么是这些人医术不精,要么就是杨知云在背后动了手脚,让这些人不肯对她说实话。
  听到素书来报,说齐胭脂出门了,知云也只答了一声知道了,就不再理会。
  她出门能做什么?无非就是跟六皇子约会罢了。
  六皇子果然带来了太医,而且带的还是太医院的首席张太医。
  原本张太医并不是六皇子的人,但他却被六皇子拿住了把柄,不得不为六皇子所用。
  果然不愧是太医院的院首,在给齐胭脂反复把过两次脉之后,皱着眉头道:“启禀殿下,这位夫人的身孕可能有点问题。”
  “此话怎讲?”
  “如果老夫所料不差,这位夫人腹中的婴儿乃是死胎!”
  “死胎!你确定吗?”
  六皇子的脸顿时黑如锅底,一双眼里全是冷芒,死胎两个字被他说得有咬牙切齿。
  齐胭脂的脸色也瞬间惨白,整个人如同受不了打击般的摇摇欲坠。
  “十之八九。”
  张太医的语气很是笃定,之前六皇子说其他人都整不出来,这一点张太医是不信的,他觉得那些大夫不可能诊不出来,很可能是不敢说真话罢了。
  然而他却是无所谓的,若六皇子因此厌弃他,不再找他看病,他还求之不得呢!
  谁愿意跟这么一个小人为伍?
  若不是自己被他拿住了把柄,张太医是绝不会为六皇子所用的。
  六皇子看向齐胭脂的眼神带着些莫名的情绪,但很明显不复刚才的柔情蜜意,甚至还带了些不喜,看得齐胭脂的一颗心不断的往下沉。
  完了!
  齐胭脂觉得自己完了。
  她寄予厚望的孩子没了,这让她情何以堪?
  情急之下,也顾不得男女大防了,反手一把抓住了张太医的胳膊:“大夫,要不您再看看,我的孩子他不能出事啊!”
    三月,初春。
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
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
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
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
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
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
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
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
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
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
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
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
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
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
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
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
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
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
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
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
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
,,。,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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