听知云这样说,老夫人又思考了一下,觉得出去散散心也好,免得总拘在家里。 这才终于点头答应了,但依旧有些不放心:“那让张妈陪你一起去,张妈年龄在这里,人也细致,也省得你身边的小厮在照顾你上有所疏忽,有张妈陪着你,我也放心些。” 知云点了点头,反正她也是晚上偷偷出去行动,白日里谁跟着都无所谓,让张妈跟着也好,张妈是祖母身边的老人了,有她在,祖母确实是多放心一些。 告别了祖母出来,知云又去给母亲请了安。 因为母亲要掌管府中中馈,平日里比较忙,只有在初一和十五的时候才去给老夫人请安,老妇人觉得儿媳都应该一视同仁,干脆让儿媳们都初一十五才来,对这些孙子孙女们倒是没有要求,但大家伙也很自觉,隔三差五就来给老夫人请安。 反倒是老夫人自己喜静,不喜欢被人打扰,尤其是那些庶出的,更是不受老夫人待见。 母亲比较忙,每日里还得召见各院的管事嬷嬷,知云略坐了坐就告辞了。 刚回到书房,素书就来报,说是二夫人院子里的青月来请知云过去。 知云才懒得搭理她呢:“你跟青月说,我今日身子不爽利,改天再过去看二夫人吧,让她这几天别过来请了,没得招人烦。” “是,少爷。” 见素书要出去,又喊住他:“你等等,一会儿你去告诉青月的时候,就照着我刚才告诉你的原话说,一个字也不许给我改!另外我要休息一会,任何人不许打扰,到了用膳的时间也不许喊我,我何时醒了何时用膳。” “是!” 素书出去了,知云关了书房的门,进到里间脱鞋上床,从空间里取出灵石握在手里,盘膝打坐开始调理这具身体。 她想尽快调理好身体,进行第三次清毒。 一上午的时间过去了,知云从床上下来,安排了素书去取了午膳过来用了膳,将素书赶出去,服用了解毒丸,进行了第三次清毒。 当被她逼吐出来的血变为鲜红色的时候,她知道毒素清干净了。 接下来调理好了身体,就该服用洗髓丹了。 这一调理就是一下午。 用过晚膳,吩咐素书给她准备了沐浴的热水,又叮嘱他想多泡会,没有自己的吩咐,任何人不能中途进来打扰。 素书自然是点头称是。 知云看着热水表面上漂浮的一层花瓣,有些无语。 这玩意有啥用,她这具身体好歹是个男人,又不需要美容护肤,还不如整点实在的呢。 在空间里翻翻找找取出了一个带着点点红梅的小瓷瓶,从里面倒了些金灿灿的粉末出来,洒到了水里。 脱掉全身的衣服,整个人坐在温热的浴桶里,将头发散开,吞下了一枚洗髓丹。 随着洗髓丹入腹,一股热流猛的从胃部开始冲向四肢百骸。 身体里的经脉骨骼在经历着破碎重组,知云咬牙忍受着这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,坐在浴桶里一动不动,紧咬牙关,脸上的肌肉紧绷。 不知道忍耐了多久,随着身体的痛楚渐渐减轻,全身的毛孔开始冒出黑色的油腻的物质。 那些东西一钻出毛孔,立刻就被浴桶里的水分解了,水依旧是清澈的,看不出半分曾经溶解了污垢的样子。 这就要得益于刚才瓶中的那些药粉了。 修仙界的去污粉就是这么神奇~~不接受反驳。 这一场沐浴整整泡了半个时辰,直到浴桶中的水都凉了,等的苏书在外面都坐立不安起来。 若不是有了之前知云先前的叮嘱,他这会儿早就冲进去看看自家主子是不是安然无恙了。 主子的身体原本就不好,洗澡又泡了这么长时间,他还真怕主子会承受不住。 若主子出点什么事,那他作为贴身伺候主子的小厮,可真是万死难辞其咎了。 好在坐立不安的等了半个时辰之后,他终于听到了主子唤人伺候的声音,急忙打开门就进去了。 跟随了主子多年,从没有一刻觉得主子的话有今天这般悦耳动听! 知云已经洗好了,经过了洗经伐髓,她整个人已经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,从里到外,都跟换了个人似的,尤其是皮肤,不仅白了一个度,更是显得莹润光泽,看上去就像是上好的美玉。 不过,这一身娇嫩的肌肤,若是放在女人身上,那就是美。 但放在一个男人身上,就显得有些娘里娘气的了……啊呸! 就有点奶油小生的味道了。 要知道她跟杨知忠可是亲兄弟,两个人的长相差别不大,杨知忠是一个高大威猛的军汉,做兄弟的又能差到哪里去? 所以糙汉子加上白嫩肌肤,其实还是有那么一丁点点点……违和的。 只不过因为原主中了毒,这些时日来体重下降的厉害,整个人受削了不少,才显得有些孱弱。 当然,这一切是以知云的审美观来看的,也或许列位与女主有不同的审美观。 反正,进来的素书是看呆了。 他有一种感觉,自家主子以前洗澡从来没洗干净过,这一下洗干净了,就感觉跟变了个人似的。 他下意识的就站在浴桶边,两只手捧起了一捧水。 很清澈。 这不科学。 主子都洗得这么干净了,这水怎么还这么清澈?难道不是应该很浑浊才对吗? 看着素书的动作,知云也像是想到了什么,顿时就有些尴尬了。 不过,她马上就让素书见识到了什么叫巧舌如簧。 “你不用那般看我,我现在这样只是毒解了,这身皮囊会变成这样,也都是因为受了这毒的侵害,终究是对我的身体造成了一定的伤害。” 这话说完,知云冷了脸,像模像样的叹了口气。 素书一听,顿时就忘记了吃惊,变得心疼起来。 作为贴身照顾主子的小厮,他觉得自己是失职的,毕竟就连主子什么时候中的毒他都不知道,这让他一直很自责。 若不是主子一直替他瞒着,就凭这一点就能治他个失职之罪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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