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佬不走剧情_第140章 我的舔狗儿子1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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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再次睁开眼睛,看着房内的陈设,知云满意的点了点头。
  在上个位面里,虽然杨氏很宠着她,但毕竟是受周围环境限制,吃穿用度都算不上好,她也只能偷偷的偶尔从空间里取点东西出来打打牙祭。
  但看这个屋子里的摆设,就知道生活条件不错,这个位面,至少吃美食是不用愁了。
  等到任务完成离开的时候,还能将已经扩大了的空间用美食填满,简直完美!
  心情美滋滋。
  再次将整个后背都窝进沙发里,闭上眼睛,轻声道:“1101,传输剧情吧。”
  “嗯嗯。”
  1101点头如捣蒜,很是殷勤的模样,看得知云直皱眉:“你是不是做什么错事了?我怎么觉得你有点心虚呢?”
  “没!没有!宿主,我这就传输剧情给你。”
  1101辩解的速度很快,让知云更怀疑了。
  等到接收完了剧情,她也终于知道1101为什么会心虚了。
  因为这个任务是让她来拯救舔狗1号的,而这个舔狗1号不是别人,正是原主的儿子秦青。
  而这个世界的剧情,其实是一个霸道总裁爱上我的很老套的剧情,剧情中各种狗血,当然最终的结果还是男女主幸福快乐的在一起了。
  至于秦青这个舔狗,自然是每次都黯淡退场,甚至是一直都不在交其他女朋友,最后更是死于非命。
  秦青这个舔狗,当的很是负责,哪怕男女主已经结婚了,他还是继续履行着一个舔狗的职责,在背后默默奉献。
  每当男女主吵架拌嘴的时候,他总是趁虚而入,一面对女主各种舔,以免有各种上眼药,说男主的坏话。
  过上一段日子,男女主又冰释前嫌,和好如初,秦青黯然退场,在背后默默舔伤口。
  然后女主转头就把秦青卖了,拉满了男主对秦青的仇恨。
  一次,两次……十次……无数次!
  一直到男主忍无可忍,买通了一个得了绝症的男人,开车将秦青撞死了。
  可怜原主,早早便死了丈夫,独自一人好不容易抚养长大的儿子,正当壮年就死了。
  让她尝了一把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。
  尽管肇事司机一力扛下了所有的责任,但原主就是知道,儿子的死跟男女主脱不开关系,但是她又没有证据,就连警察,也没有找到秦青的死与男女主有关的证据。
  原主不甘心。
  不过原主也是个聪明人,并没有当场发作。
  她沉寂了下来,暗地里寻找着机会,最终制造了一起718特大爆炸案,不只是男女主,包括男女主的孩子,父母,以及家里的帮佣,保镖,都一窝端了。
  而原主也在那一场大爆炸中失去了性命。
  但是,这依旧无法消除原主心中的怨恨和遗憾,她的愿望是拯救自己的儿子,不让儿子跟男女主搅和在一起。
  不得不说原主是个狠人,她的心情知云完全能理解,但是,这样的儿子还有拯救的必要吗?
  知云有些头疼的揉了揉太阳穴。
  她穿过来的时机不太好,便宜儿孑秦青已经跟女主贾依依认识了,而且还对她有了好感。
  不过,也并不是一点办法都没有。
  拿起放在旁边的手机,拨通了便宜儿子的电话:“秦青,你回来一趟,妈有事找你。”
  “妈,什么事啊?我这边工作还正忙着呢,要是不着急的话,等我晚上回去再说行不行?”
  “不行!”
  知云毫不犹豫的拒绝了,而且算是爆出了一个惊天大瓜:“你老妈我找了个小鲜肉,小伙子长得又帅又嫩,比你还要小两岁呢,我要跟他结婚了。
  你也长大了,也参加工作了,以后你就自力更生吧。
  咱们现在住的这套房子,是你老妈我买的,你既然已经成年了,就从这个家里搬出去,总不能二十几岁了,还留在我身边啃老吧?
  如果你不马上回来,我今天就把属于你的东西都扔出去,我说话算话!”
  秦青被这个消息惊得半天回不过神来,回过神来之后就说了一句话:“妈,你先别做任何决定,我马上回来!”
  挂断电话,知云的嘴角挂上了一丝邪魅的笑容。
  剧情里,秦青能够舔贾依依舔的那么卖力,那都是因为有原主的资本在最后背后的支持!
  如果没有了原主,就凭秦青一个月四五千块钱的那点工资,都不够给贾依依买一个包的!
  儿子不听话,断了他的资金支持就可以,就看没有了金钱的支持,他还要怎么舔。
  这个儿子也是谎话连篇,还工作正忙着,如果猜的没错,他现在应该正陪着贾依依在逛街吧!
  呵呵!
  男人的嘴,骗人的鬼。
  连老妈都骗的渣男!
  秦青挂断电话,对着贾依依歉意的道:“依依,我今天不能陪你了,对不起,你今天先自己逛街吧,改天我再陪你出来买东西。”
  说完还不等贾依依作出回应,人已经向外冲去,很快就冲向了路旁停着的车,开门上车,一路绝尘而去。
  贾依依目瞪口呆。
  看了看手里正拿着的包包,只得放回了原处,在店员看好戏的目光中,尴尬的离开了。
  她之所以约着秦青陪她出来逛街,自然是因为要找一个帮她付账的冤大头,现在冤大头走了,剩下她一个人,还逛个屁呀。
  就刚刚那一个手包,她不吃不喝两个月的工资都买不起。
  听他刚才打电话的称呼,好像刚才给他打电话的人是他的妈妈,也不知道他家里出了什么事,能让他就这么急匆匆的走了!
  哼!
  秦依依觉得自己的小心脏被伤害了,下次见面,没有两个包包是哄不好的!m.biqubao.com
  趁着这段时间,知云也理清了原主的记忆。
  原主是一个钢琴家,19岁开始巡回演出,二十三岁就已经在世界上都很有名气了。
  后来嫁给了秦涛,秦涛也是学钢琴的,名气虽然不如原主大,但在音乐圈里也算小有名气。
  因为有着共同的爱好,两人算是惺惺相惜。
    三月,初春。
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
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
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
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
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
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
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
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
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
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
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
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
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
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
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
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
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
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
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
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
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
,,。,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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