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这是做什么?发生什么事了?怎么还神神叨叨的呢?” “你知道什么!刚才大房的金枝丫头过来了,非要帮我们搬东西,还想帮我们带孩子,我好不容易才将她撵出去!”m.biqubao.com 冯老三的脸色也严肃起来:“要不我去借辆板车吧,你和孩子在家里收拾东西,咱们争取一趟都拉走,免得被那个丫头赖上!” 说到这里,他还趴到门缝上往外看了看。 “我听咱娘说,那丫头可能是中了邪,虽然请了马神婆来驱了邪,但好像不怎么管用,你们娘俩可离她远着些,莫要被邪祟缠上,那东西邪门的很。” 杨氏郑重其事的点了点头。 看着两口子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,知云忍不住笑出声来。 这才惊的两口子回了神。 冯老三空着手出了门,临走时顺手带上了房门,杨氏从里面将门闩插好,让知云坐在炕头上玩,她则继续收拾东西。 都说破家值万贯,果不其然。 明明看起来空荡荡的屋子,真要收拾起来,竟收拾了十几个包袱。 最后都没有包袱皮用了,就用袍子床单窗帘临时充当了包袱皮。 没用多久,冯老三就拉着板车回来了,彼时杨氏的东西还没收拾完,冯老三又搭了把手,夫妻两人将东西都收拾妥当,一样一样落在板车上。 还给知云找了一小块地方,放了个蒲团让她坐着。 冯老三在前面拉,杨氏在后面推,一家三口离了冯家老宅,往新房子而去。 冯金枝跟了出来,站在院门口远远的看着,知云抬手又给了她一个摔跤套餐。 这一次下手有点狠,直接把她的小腿骨弄骨折了。 冯金芝张大嘴巴,发出了一声无声的惨叫,人也扶着门框,一张脸扭曲着,慢慢的滑坐到了地上。 冯老三两口子毫不知情,甚至都没有回头看一眼,兴冲冲的搬到了新房子里。 当然也是因为他们两个是背对着冯金枝的,自然看不到。 但知云却是面对着她的,不过神色却连动都未动一下。 到了新家,没有了外人在,杨氏明显放松了许多,任凭知云一个人在院子里来回溜达,她开始来回收拾整理搬过来的东西。 院子四周围了一圈篱笆墙,篱笆多少有点稀,木棍与木棍之间,有半个拳头大小的缝隙,透过缝隙,外面的情景也看得清清楚楚。 冯老三也兴冲冲的带着扁担和水桶,去挑水去了。 为了庆祝搬迁之喜,他还从村头老猎户家里买来了一只山鸡呢,老猎户都已经收拾好了,他这会儿去把水挑回来,今天中午就能吃到香喷喷的炖鸡了。 日子一天天过去,这边其乐融融的一家三口并不知道,老宅那边的大房一片愁云惨淡。 分家之前冯金枝受了伤,掏钱的人是冯章氏,冯老大两口子并感觉不到肉疼,相反还感觉自家占了大便宜,所以对于找大夫给女儿看病,他们还是很积极的。 但现在分家了,再看病就要自掏腰包,这就不一样了。 已经落入崔氏口袋里的钱,每向外掏一文钱,都感觉像刀子割在肉上一样,若不是被冯老头骂了一顿,冯老大是说什么也不会给冯金枝找大夫的。 听到大夫说,自家这个大闺女是骨头断了,需要好好的养伤百日,这百日里最好不要挪动,否则的话后果不敢保证。 原本还得给她抓些药,但冯老大舍不得钱,付了十几文的诊费,就把大夫打发走了。 冯金枝听了心急如焚,两只手拼命的比划着,想让冯老大给她找两块木板,好吧,骨折的那条腿固定住。 然而她根本发不出声音,就是比划也比划不明白,毕竟是半路才成为了哑巴,谁又能看得懂她的手势是什么意思? 至于说写字,她倒是会,但会的都是简笔字,古代的这些繁体字是不会的,更何况坐在炕席上也没有东西让她写,就是写了别人也看不懂。 他们家唯一的那个童生也看不懂。 更何况自从知道冯金枝又把腿摔断了,冯老二一家日常就是关门闭户,生怕冯老大过去借钱。 刚刚搬家,谁的家里都不富裕,更何况冯老二不但原本就没什么进项,读书还很是费银子,分家分得的那点钱粮,又哪里舍得借出去。 两口子关着门一商量,觉得两人都不是种地的料,不如把那二亩地卖了,卖的钱盖成房子。 冯延俊虽然不会种地,但好歹也是个童生,给书铺里抄抄书,帮人代写书信,或者是找个私人书院,做个教书先生,好歹也能养家糊口。 地很快就卖出去了,冯老二也去找了村长,申请了一块宅基地,离着老三家倒是不远,也就是百十米的距离。 请人盖了三间茅草房,一家四口就搬了出去。 冯老头坐在院子里吧嗒吧嗒抽着旱烟,眼神中带着苍凉,这个家,终究是散了啊。 整个冯家老宅,就只剩下了冯章氏和冯老头,还有大房四口。 崔氏觉得这个女儿废了,再加上现在他又要自己洗衣做饭,收拾家务,照顾儿子,每日里忙得团团转,根本就顾不上冯金枝。 至于冯老大,自然是要下地干活,一有点小空闲,就去县里打零工。 冯老大有着一把子力气,又肯吃苦,能找到活的时候,一天也能赚个30文钱。 但活也不是那么好找的,农闲的时候,进县城里打零工的人特别多,并不是每一次都能排得上号。 冯金枝没有人管,崔氏也只是每日早晚给她一碗能照出人影的杂米粥,其他的就不管了。 如此一来,上厕所就成了个大问题。 其实她的腿虽然骨折了,但是并没有错位,若是固定上木板或竹板,再用布条绑了,单腿跳着也能下床解决个人问题。 但问题是,他们村里的这个郎中,根本不懂骨科,自然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种骨折,他平日里也就是给人把把脉,治个头疼脑热,其他的也是无能为力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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