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于她所牵挂的知云,此时正坐在房里,美滋滋的吃着杨氏给她蒸的蛋羹。 终于可以当家作主了,杨氏的心里也很开心。 现在她想给小闺女吃什么好吃的,就给小闺女吃什么好吃的,再也不用藏着掖着了,别看她的闺女已经三岁了,从小到大吃过的鸡蛋却没几颗。 家里就养了五只鸡,每天有两三个鸡蛋,大房的冯金宝每天雷打不动的吃一颗,剩下的都被冯章氏攒起来去卖钱了。 自从丁氏怀孕后,每天的鸡蛋也有了丁氏的一颗,反倒是她的这个小闺女,哪怕是比冯金宝小的多,冯章氏也舍不得煮一个蛋给她吃。 这几年杨氏攒下来的那点私房,几乎都偷偷买成了点心蜜饯,塞到小闺女肚子里去了。 不过前段时间卖金戒指换来的银钱还没有花完,这会儿杨氏正在跟丈夫商量。 “当家的,明天咱们去一趟县城吧,这刚一分家,有许多东西需要添置,也带着咱家小云出去长长见识。” 说完,她也不等冯老三回答,回过头来一脸慈爱的看着知云,用手摸着她的头:“娘的乖女儿,想不想跟娘一块出去玩啊。” 知云抬起头,一双眼眸亮晶晶的,脆生生的答了一句:“想!” 惹得杨氏又把她抱进怀里,好一通稀罕。 冯老三想了想,还是道:“先等两天吧,地里的庄稼再不浇就要旱死了。 这两天我先把地浇一浇,那好歹也是咱们往后的口粮,等我浇完了地,再带你们娘俩去县城里逛。” 杨氏自然没有意见。 他们家好歹也分到了两亩地,以后可都指望着这两亩地吃饭呢,可不得伺候好了。 冯金枝站在院子里,听着隐隐约约从各房传出来的欢笑声,总有一种很不真实的感觉。m.biqubao.com 冯家分家了。 在她昏迷的情况下,竟然就分家了。 多可笑! 为了搬出去住,不用整日面对着冯金枝虎视眈眈的目光,还要时刻提防她的算计,在去县城的时候,知云“巧合”的“捡”了一个布袋子,里面装了十几两碎银。 冯老三两口子倒是没有多犹豫,回去后的第二天就找村长批了地基,单独起了一栋房子,房子一干就搬了出去。 他们这么着急离开大院,当然是有原因的,而这个原因就是冯金宝。 因为把家里的地都给三个儿子分了,所以家里的猪和鸡都归了老头老太太,这样一来,冯金宝一下子就没有鸡蛋吃了。 一连吃了两天的粗茶淡饭,冯金宝当然不干了。 也不知道是不是崔氏教的,到了饭点的时候,冯金宝就往二叔三叔房里里闯,伸着手要吃的。 老二是个疼媳妇的,自然也买了不少吃的。 原本两口子躲在房里偷偷的吃的,偏偏冯金宝仗着自己是冯家唯一的孙子,一向霸道惯了,闯进去就喊:“二叔,我要吃好吃的,我可是冯家的独苗,你们不能吃独食不管我!” 说的那叫一个理直气壮! 冯老二好面子,面对着这个小侄子,有些拉不下脸来拒绝。 只得给了他一块点心,才将他打发走了。 冯金宝前脚离开,两口子后脚就把房门关上了。 冯金宝三两口吃完了点心,犹觉得不过瘾,想再回去要一块,发现二叔家的房门已经被关上了,任凭他用了吃奶的力气,也推不开。 只得来到了三房里。 杨氏节俭,买回来的好东西都被她锁在柜子里,只时不时的拿出一些来投喂闺女,他们两口子也不过就是尝个味解解馋罢了。 所以当冯金宝闯进三叔家,发现他们的炕桌上摆的是蒸红薯的时候,便大吵大嚷着要吃点心,被冯老三提溜着脖领子扔了出去。 扯着脖子就在门口叫嚷开了:“大哥,管好你家的儿子,现在都分家了,怎么还到我们家来讨吃的。” 喊完,推开再次想闯进去的冯金宝,进屋关门一气呵成。 从那以后,再到吃饭的时候,冯老二两口子就把房门关的紧紧的,无论外面怎样拍门,怎样哭喊都不开门。 于是冯金宝又盯上了冯老三家。 冯老三比冯老二还精明呢,自然没让冯金宝打到秋风。 但只有千日做贼,没有千日防贼的,一家三口最终还是没有逃过冯金宝的魔爪。 就在这一家三口去了县城,都不在的时候,冯金宝偷偷撬开他们的窗户钻了进去,在里面一通翻找。 虽然装东西的柜子都被杨氏上了锁,冯金宝打不开,想撬锁,但终究因为年龄小,没经验,折腾了半天也没撬开,最终只得放弃。 但木头箱子上也被弄出了点点痕迹,一看就让人知道这锁曾经被撬过。 家里的东西也被翻的乱七八糟,冯金宝是个浑不吝,在没找到什么有用的东西,记得在屋子里一通发泄,将屋子里弄得跟飓风过境了似的。 等到冯老三一家回来时,看到房里乱糟糟的场景,气得七窍生烟,但无论两口子问谁,却没有一个人肯承认的。 甚至都没有人承认看到了什么或听到了什么。 就见冯家老两口也是三缄其口,一问三不知。 好歹那也是他们老冯家唯一的孙子,哪怕已经分家了,老两口也依然是心疼孙子的,自然是要护着。 冯老三和杨氏当然不信没有人知道,大家都生活在一个院子里,这么大的动静,怎么可能没有人听到? 不过是包庇罢了。 两口子一商量,觉得早晚都得搬家,还不如趁着现在手里有钱,赶紧起房子,离开这个是非之地。 因此冯老三就去找了村长,商量批地基起房子的事情去了。 其实冯金宝进去搞破坏的时候,冯金枝是知道的,若不是知道那个吊坠是挂在知云脖子上的,不可能藏在家里,她都想亲自进去找一找了。 因着这件事,冯老三两口子看家里谁都像贼,尤其是冯金枝,杨氏更是不肯让她靠近知云半步! 愣是让冯金枝没找到任何接近知云的机会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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