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佬不走剧情_第15章 年代文女主15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

    李向阳要去上大学,殷小雅却只能继续留在农村,让李向阳动了离婚的念头。
  如果是前两年,离婚会让人抬不起头来,但现在不一样了,离了婚去上大学,就是换了一个全新的环境,只要他自己不说,谁又知道他结过婚呢?
  他完全可以在大学里,找一个志同道合心意相通的,尤其是要长得漂亮的。
  殷小雅已经配不上他了,哪怕她的家境确实比他的好,但现在那已经不重要了,一个大学生的含金量,足可以压过这一条。
  更何况殷小雅家也不是只有她一个孩子,哪怕她曾经受宠,但两年不见,亲情也浅淡了许多,尤其是他们结婚以后,家里的包裹寄来的越来越少了,寄来的物资也越来越薄,从开始的钱票粮票,罐头点心,棉衣棉裤,渐渐变成了一些不值钱的东西。
  李向阳不是没有怨言,他甚至觉得自己上了当,以为这个殷小雅有着家庭的补助,会是个潜力股,谁能想到渐渐竟成了个弃子呢?
  这两年因为殷小雅的醋劲,李向阳也没敢再招惹其他女人了,当然这只是其中的一个原因,另一个原因就是好女人看不上他,能看上他的又长得不漂亮,他看不上。
  另外两个考上大学的,一个是唐爱珍,另一个是王岩。
  知云拿着录取通知书离开的时候,要那些学习资料,都留在了知青院里,鼓励着这些共同生活了许多时日的同志,好好复习,争取明年的时候可以考上大学。
  殷小雅到底还是厚着脸皮动用了家里的关系,哪怕她没有考上大学,家里也给她弄了个名额回城了。
  李向阳想甩开殷小雅的想法泡汤了,因为他们两个的老家原本就是京市,李向阳考上的那所学校也是京市的。
  知云抿唇一笑,就喜欢这样的发展,渣男和贱女原本就不应该分开,两个三观不正的玩意,互相折磨吧,不要去祸害别人了。
  大家伙都回不了城的时候,没人觉得不自在,现在考上大学的能够回城了,剩下他们这些没考上的,还要在这里继续面朝黄土背朝天。
  就仿佛是明明同一阶层的人,一下子分成了两个阶层,有人坐不住了,开始往家里写信发电报,找关系想回城。
  没用多久,就有几个知青家里来了消息:正在给他们运作回城的渠道。
  杨悦,云娇,韩玉斌……
  因为只有知云和李向阳考上的是京市的大学,再加上殷小雅,原本只有他们这三人同路。
  但知云拒绝跟他们一起走。
  在大队里的牛车,晃晃悠悠的把五个回城的知青送到县城的时候,其他人都去坐车了,只有知云,找了一家宾馆住下了。
  大队部之所以主动安排了牛车送他们,也是因为想结下一份善缘。
  一来她有储物袋,不必大包小包的扛着行李赶路,二来也是不愿意跟看不惯的人一起走。
  在住进宾馆之前,就找了个机会将行李收进了储物袋里一部分,留下两个比较轻的编织袋
  宾馆里有公共浴池,每天开放三小时,都是在傍晚的时候才开放,知云现在的修为还施展不了清洁术,在知青院里洗澡也不方便,现在有机会了,自然是要去洗一洗。
  她在公共浴池开放的第一时间,就买了票进去了。
  第一批进来洗的人水是最干净的,后面的就不好说了。
  知云简直是以洗战斗澡的方式,很快就把自己洗刷干净了,在浴池里的人多起来的时候,她已经洗完离开了。
  车上也可以睡觉,她不想浪费这难得的独处的时光,抓紧时间盘膝打坐修炼。
  第二天,知云提着两个编织袋退了房,等到了车站的时候,手里的两个编织袋已经不见了,只有挎在胳膊上的一个包袱,里面装的都是吃的,还有一个用来喝水的搪瓷缸子。
  那是她在黑市上换的,原本原主从家里带出来的是一个罐头瓶子,原主一直用那个喝水来着,知云在第一次去黑市的时候,就给自己换了个搪瓷缸子。
  她需要从县城里坐车到市里,再从市里坐火车到京市,中间还要再转一趟火车,带太多东西实在是不方便。
  让知云极度无语的是,哪怕她在县城里耽搁了一天,等转到发往京市的那趟火车上时,竟然又遇到了李向阳和殷小雅。
  盲猜一下,该不会又是男女主之间那种该死的缘分吧?
  在红枫大队这两年,虽然知云跟男主没什么接触,但总归是在一个大队里。
  现在这是离得远了,剧情君又特意把他们两个送走一堆吗?
  可惜打错算盘了。
  知云翻了个白眼,假装没看到这俩货,找到了自己的座位。
  她的座位上坐着一个年轻的女孩,在知云亮出自己的票后,没有任何狗血,女孩站起身将座位还给了她。
  李向阳和殷小雅时不时的就盯着她看,知云全程无视,将脸扭向窗户的方向,摆明了不想搭理这两人。
  但殷小雅还是又凑了过来:“张知云同志,你的行李呢?我记得从红枫大队离开的时候,你带了好几个包呢。”
  知云转回头,用看白痴的眼光看着殷小雅,语气轻柔:“殷知青不知道吗?有一个单位叫邮局,他们有一项业务,那就是可以邮寄包裹,所以,我手边没有行李很奇怪吗?”
  殷小雅闹了个大红脸。
  她还以为,张知云的行李被人偷走了呢,原本还想过来幸灾乐祸一番,出出心里的一口恶气,却没想到得到了这么一个答案。
  而这个答案,显得她多么弱智似的。
  这些年的打击和挫折也不是白给的,听了知云怼她的话,抿了抿唇没再反驳,又默默的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。
  李向阳很尴尬,也觉得殷小雅很蠢,虽然开始的时候,他也很奇怪,张知云为什么没有行礼来着。
  他将头倚在椅背上,闭上眼睛,装作不认识殷小雅。
  殷小雅看了他一眼,倒是没有逼着他说话。
    三月,初春。
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
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
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
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
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
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
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
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
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
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
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
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
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
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
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
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
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
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
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
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
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
,,。,。


本文链接:http://m.picdg.com/160_160712/68779492.html
加入书签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