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命出马仙2_第278章 路人沈义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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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说起来有些无奈,这样做的原因只有一个,那就是在灵异局内,除了那么几个人外,其余人我都不太信得过。
  小心翼翼的躲避着查票的乘务员,期间辗转了几辆火车。
  走的时候是早上,到的时候也是早上。
  一夜未睡,当我一脚踏上海南岛的土地上时,忍不住由衷道:“靠!好特么热!”
  而且这地方的热是那种咸湿的热,一时间让我这个纯北方人有些难以适应。
  但很快,我就被周围的风景所吸引!
  不愧是旅游胜地,此时北方早晚已经有些凉了,可这里下水没有丝毫问题,正是好玩的时候。
  可惜,这次我不是为了玩来的,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去做。
  南海蓝洞,并不是什么人迹罕至的地方,不过稍一打听就知道位置。
  并且轻易就能够预约到船只前往,目前并没有封锁。
  看来这次阎罗殿的行动非常的隐秘,没有惊动任何人。
  事实上,我来南海之前,也没有将这件事告诉任何人。
  事关我的前世尸体,我不能有丝毫的马虎,也不想让太多人知晓。
  用化名约了一个出海名额,我在岛上闲逛,等待出海的时间到来。
  其实我大可不必坐船,蟒小金完全可以在海中自由来回。
  但还是那句话,我不想引起任何人的注意,凡事低调便是最好的隐藏。
  正看着,就觉得身后一阵风。
  我本能的就想躲,但最后还是放弃了。
  一道身影撞在我身上,发出了哎呦一声:“哎呦!你干嘛呢你!挡什么道啊!”
  我转身看去,是一个明显被酒色掏空身体的哥们。
  年纪比我稍大一些,戴着一副墨镜,穿着一身浅色的t恤短裤拖鞋。
  此时正一脸愤懑的看着我!
  我笑了:“貌似我站在这里没动。”
  “这是大马路是走路用的,你站在这里就不对知道吗?”
  “好,对不起。”
  哥们看了我几眼,摆了摆手:“算了算了。”
  说完,他就朝前走去。
  我低头一看,有一个钱包遗落在那里,弯腰捡了起来。
  刚想喊住对方,但我改变了主意。
  将钱包打开,里面有一个身份证和几张卡。
  身份证赫然和那哥们一模一样。
  “沈义……”
  我有些惊讶,没想到这哥们竟然跟我同姓!
  我朝着前方看去,那哥们已经拐过街角消失不见了。
  将钱包放进兜里,我朝着前方走了过去。
  没一会,就见那沈义匆匆忙忙的跑了回来,一遍跑,一遍朝着周围扫视。
  “喂。”我喊了他一嘴。
  “没空理你!你这人烦不烦呀!”
  我一怔!
  好家伙,这是昨晚被女人拒绝了,所以如此暴躁?
  我笑眯眯的看着他,在他转身的瞬间,拿出了钱包。
  那人一怔……
  “涂!你是个小偷!”
  小偷?
  我笑了:“我好心给你送钱包,你居然说我是小偷,这不合适吧?”
  “少废话!赶紧把钱包给我!”
  他朝着钱包抓来,我手一缩,钱包就落进了兜里。
  “不好意思,这钱包好像不是你的。”
  “你……你什么意思?是不是想让我报警?”
  “报!现在就报!”
  哥们脸一沉,真的拿出了手机。
  我靠在路灯杆子上,也不走,就那么静静的看着他。
  为什么要这样?
  我是个多管闲事的人吗?
  当然不是!
  我这么做的原因只有一个!
  这家伙身上有保家仙,但显然他毫不知情!
  那保家仙此时骑在他身上,就像是一只闪耀的太阳,想看不见都难!
  众所周知,保家仙如果时间长了不请到家里,放任不管,便会产生副作用。
  头疼脑热,倒霉透顶那都是保家仙在提醒你,让你赶紧烧香供奉。
  或许有人会说,既然是保家仙,为什么要害自己保佑的弟子呢?
  其实算不上是害,保家仙擅长用这种方法提醒。
  当一个人头疼脑热怎么都看不好的时候,他自然会往这方面去想。
  有保家仙的人,说明此人天赋异禀。
  但保家仙也并非都是善类,说到底和我堂单仙家一样,彼此之间都是利益的关系。
  天下攘攘,皆为利来呀!
  这个道理,放在任何地方都不为过!
  哪怕是佛家所说的空,空的目的无外乎就是清净,求得是清净,这便是沾染了利。
  说的好听点,叫觉悟,说难听点,不过就是用金钱以外的东西,换去自己想要的东西。
  这沈义头上的保家仙,是一之猴仙!
  那猴仙的胳膊极长,看起来像是通臂猿!
  我看去的时候,那猴仙也在看我,眼眸里泛着淡淡的蓝光,看起来十分的奇特。
  这猴仙看起来道行不浅,一定是某座名山洞府内修行的强大妖修。
  沈义拨通了报警电话。
  打完电话之后,他看着我:“你小子完了,你有种别跑,一会警察就到!”
  的确!警察很快就到了!
  因为钱包在我身上,也的确是沈义的,警察就要带我回局子。
  “钱包是我捡的,我第一时间找到他,要将钱包还给他,可他不知恩图报就算了,还说是我偷的,这路上可是有监控的,你们去看一看就知道了。”
  警察闻言,立即带着我们去看监控。
  监控里的画面十分的清楚,这沈义不但撞了我,钱包掉在地上,后续我也的确什么都没拿,直接去找了他。
  看着铁证,沈义直接就变了脸色。
  他尴尬的挠着头:“我涂!冤枉你了……”
  警察也是黑着脸:“你这位同志怎么回事?明明是人家好人好事,到你嘴里反而成小偷了,这要是没有监控,岂不是冤枉了一个好人?”
  沈义连连道歉:“对不起对不起!哥们,是我脑袋别驴踢了,我跟你道歉!”
  我笑着拍了拍他肩膀:“那就请我吃一顿饭吧。”
  “没问题!”
  饭店内,沈义大手一挥,点了足足十个菜!
  两个人十个菜,只能说……这货太丫的浪费了!
  “兄弟!我自罚一杯!实在是对不住了!”
  我笑着点头,跟他喝了一个。
  没有过多地废话,我开门见山:“你最近是不是诸事不顺?”
  “兄弟,你……你怎么知道?”
  “很简单,我能看见你看不见的东西。”
  “这……”
  沈义目光闪烁:“兄弟,喝酒。”
  我有些意外。
  按理说,沈义这种状况,听到我的话应该是见到救命稻草一般,可事实正好相反。
  我立即意识到,这货应该是把我当成骗子了!
  我涂!
  这货到底是做什么的?怎么疑心病这么重?
  “你不信我?”
  “兄弟,我不是不信,只是不想接触这些事情,太玄妙了。”
  还是不信……
  我不勉强了,就跟他喝酒吃饭,酒足饭饱之后,互相留了个电话,就分开了。
  不出意外的话,他一定会联系我的。
  我并没有因为这个小插曲而过多的放在心上,下午的时候,我朝着码头走去。
  可到了码头后,我有些意外!
  沈义居然跟我在同一条船上!
  “黑!兄弟,你也去蓝洞?”
  “嗯,你也是?”
  “那可真是巧了!”
  我看着沈义,又看了看他身边的女伴,嘴角露出了微微的弧度……
    三月,初春。
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
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
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
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
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
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
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
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
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
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
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
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
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
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
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
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
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
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
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
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
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
,,。,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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