穿成土匪,下山去做北莽王_第221章 金盆洗手的贼王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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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在那个农耕时代,并没有人能认识到矿产资源的重要,何小官跨越千里来到乔县是为了寻那孙道淼开采北莽的矿产,这甚至可以说是改变天下格局的大事。
  但当他看到江南的富饶之时,心中不禁生出几分“贪婪”,如此富饶的江南,他何小官怎能不拥有一席之地?
  接下来的几天,阮长陵去打听孙道淼的下落,而他独自一人逛遍了整个乔县,看到了很多新奇玩意,多半是从南越国过来的。
  他还到了易水河,看着柳叶渡口来来往往的马车和船只,还有数不清的脚夫忙忙碌碌的搬运货物。
  这热闹非凡的景儿,大概只有在乔县可以看到。
  人一多了,就鱼龙混杂,各种货色都不缺,有穿着光鲜体面的公子哥,有穿着布衣的百姓,有扛着家伙什的工匠,也有破衣烂衫的乞丐,甚至还有半老徐娘浓妆艳抹的暗娼到处拉客。
  “喂喂……抓贼……”,一个身材粗壮的脚夫忽然喊道,一只手指着刚刚从何小官身边经过的家伙。
  那人身材瘦小,看起来尖嘴猴腮,被临近的人一脚踹倒在了地上。
  “喂,你笑啥,偷的就是你的东西!”脚夫冲何小官喊了一句。
  何小官一愣,我的东西?
  急忙掏了掏自己身上,银子和银票都在,猛然想起,在衡山上捡到的那个金钗不见了!
  这该死的贼!
  何小官一个箭步冲下去,伸手提起那贼的衣领,朝他伸出一只手。
  那贼满脸惊惧,颤抖的手伸展开来,果然是那个金钗!
  “混蛋,敢偷我的东西!”
  身后又是那个脚夫的声音:“疤瘌脸,你狗日的,上次没有被打服是吧?怎么,又想挨揍了?”
  看来这是个惯犯,名号还很响。
  被称作疤瘌脸的家伙满脸不屑道:“侯三,装什么清高,你又不是没做过贼,不就是改邪归正了吗?做个臭脚夫累死累活能赚几个子?老子宁愿挨打!”
  何小官眉头一皱,当贼也能当的如此理直气壮?
  那就再揍他一顿?
  但是这种玩意,真的不想自己动手!
  取回那个金钗,何小官松开了疤瘌脸,然后从怀里掏出点碎银子,对那个脚夫道:“这位侯三兄弟,帮我揍他一顿,这些银子就都是你的了!”
  “此话当真?”
  那些脚夫中有人投来艳羡的目光,那可是他们一个月的工钱啊!
  何小官笑了笑,将银子抛给他。
  侯三稳稳的接住,笑嘻嘻的从船舱跳上来,扯住那疤瘌脸的衣领,伸手就是一个大耳刮子!
  “你打我……侯三……”
  何小官大笑。
  接着又是几巴掌!
  “公子,你可满意了?”侯三问道。
  何小官看了看那疤瘌脸,“知道为什么打你吗?这年月,穷的过不下去了,偷点东西,只要不伤人,也能说得过去,可是你完全是不要脸,还说别人靠力气吃饭的清高,你不挨打谁挨打?”
  “侯三!打的轻了,继续啊!”
  “就是!这疤瘌脸太不是东西,他是穷的富的都偷!”
  “……”
  脚夫里头有人起哄。
  疤瘌脸不敢再言语,头拱在地上,他现在明白,这回是遇到狠人了!
  “行了,罪不至死,滚吧,要是下回再偷,就剁了你的手!”侯三骂了一句。
  疤瘌脸连滚带爬,侯三掂了掂手上的银子,笑道:“公子怎么称呼?”
  “何小官”
  “何公子出手阔绰,走,我请你喝酒去!”
  “你不用干活了?”
  “还有两刻就下工了,不打紧!”
  河边有靠打渔为生的人家,因为来往的人多,就直接就在自己院里做起了饭铺的营生,看着粗陋,实际上售卖的都是新鲜的鱼虾,价格又便宜。
  侯三舍近求远,轻车熟路,走了一百多步到了一个收拾的很素雅的小院里。
  “侯大哥来了?”一个穿着碎花衣裳的小娘子招呼道。
  “兰花嫂子,来两条鲈鱼清蒸了,其他小菜你随意整俩,一坛米酒……”
  “好嘞,两位大哥先坐,我这就去蒸鱼!”
  小娘子走后,侯三压低声音道:“公子,你知道我为什么总来这个院子吗?这兰花是个寡妇,长的还俊俏,一个人带个孩子,日子过的不容易,我不得多照顾照顾她……”
  说话间,有一顽童拿着个拨浪鼓从屋里跑出来。
  “喂!小石头!过来!”
  顽童并不理会他,扭头朝院外跑去。
  灶台传来兰花的河东狮吼:“小石头!出去玩不要靠河!”
  侯三努努嘴:“她男人就是河里淹死的!”
  何小官终于插上了话:“侯三兄弟,刚才我听那话音,你从前……”
  “我从前也是个贼……不,应该叫贼王!”
  “哦?”
  此时兰花拿着一坛酒和两只酒碗到院中,插嘴道:“侯大哥从前在十里八乡都是风云人物……这位公子从外地来的吧?”
  “我从北方来!”
  “那一定要尝尝我们这里的米酒,两位先喝着,鱼已经蒸上了,一会就得……”
  侯三一脸殷勤,“不急不急,我跟何公子说说话,你慢慢弄……”
  “好嘞!”
  兰花转身回灶台,侯三的视线追着那挺翘的屁股。
  “侯三兄弟,这么说你从前是个高手?”
  侯三叹了一口气,伸手倒了两碗酒,那酒看起来很浑浊,上面还有米粒漂浮,但闻起来很香甜。
  “要说偷,从前我还没有遇到过对手,从县衙到富商,从未失手过……我从来不偷穷人,那时候我每晚去的都是南海郡最好的酒楼……”
  “后来为何金盆洗手了呢?”
  侯三忽然神情肃穆,抬头看了看天,“有一个女子,她临死前……说她会在天上盯着我,让我再找个人好好过日子,但是不许再偷……何公子,你相信天命吗?”
    三月,初春。
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
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
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
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
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
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
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
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
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
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
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
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
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
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
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
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
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
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
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
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
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
,,。,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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