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段时间,季远深也在深思他和沈知初的感情。 他为什么不愿意分手? 每个晚上他都如同一个疯子,想这个问题。 有时候季远深也想逼自己一把,顺了沈知初的意分手,早上醒来又忍不住联系她,问她身体情况。 沈知初出院后身体还是会不适,季远深几乎天天都送东西过去,她也接受了,就是不愿意相见。 到今天,季远深已经三天没见沈知初了,可以说相思成疾。 他变成了陆绍珩,每天下班后都会去沈知初的小区转悠一圈,坐在车里抽几支烟,就盼着能见到下班的她。 只不过他运气没有陆绍珩的好,三天一次也没见到过。 季远深心里难受,不带劲啊,吃什么也食之无味,就连朋友约他出去喝酒他都懒得去,仿佛酒都麻痹不了他,他就想见沈知初。 哪怕和她说说话也好,主要是他喜欢沈知初的性子,真性情,有趣的灵魂,相处一会儿他就能乐呵。 没了佳人相伴,生活一团似水。 这么想着,季远深在车里看到了沈母,她提着菜篮应该刚从超市回来。 菜篮里各种蔬菜和水果,季远深赶紧下车献殷勤。 “沈伯母,我来吧。”他厚脸皮的拿过沈母手里的菜篮,连给人拒绝的机会都没有,“这篮子怪重的哈,买这么多,今晚家里有客人来啊。” 三言两语季远深就想套话。 沈母看到他,脸色阴沉下来,“我不用你帮忙,把菜篮子还给我。” 季远深不肯,“沈伯母,我顺便来看看沈舅舅的,他最近不太好吧?” 沈母一听这话犹豫了。 沈舅舅身体确实不太好,尤其知道初初受伤后,身体每况愈下。 他们给沈舅舅开了很多药吃也不见好,去医院查也查不出原因,也就是以前的那些毛病。 沈舅舅最痛苦的时候是晚上,睡不着,腰腿疼,心脏仿佛被点了把火,灼烧般的疼。 季远深趁此机会进了沈家,这还是他第一次来沈知初的新家,是一栋欧式别墅,带花园和菜园,适合养老。 这房子真不错,交通便利,采光也好。 五千万,值! 沈知初的眼光还是不错的,比如说看上了他。 在书房里工作的沈知初推开窗,看到季远深和母亲一同前来,她的眉头瞬间皱了起来。 她穿着睡衣急切的跑下来,和提着菜篮子的季远深撞了个正着。 季远深三天没见她,此时看到她穿着宽松的睡衣,头发随意的散落,小脸有点苍白,算不上特别靓丽养眼,但这种自然随性的样子,比起他在酒吧看那些浓妆艳抹的女人要有吸引力得多。 “你来干什么,季远深这是我家,不欢迎你,你给我出去!”沈知初气冲冲的赶人。 她的表情特别生动,爱就是爱,带劲就是带劲,投入便是投入,生气也就是真生气了。 这么直爽又不做作的女人,季远深是头一回见。 他身边的女人,哪一个不是做作又攻于心计。 只有沈知初,真性情。 季远深笑着接话,“我来给沈舅舅看病的。” 沈知初噎了下。 “还带了药,听说他晚上睡不好。”季远深用专业术语说了一大堆,沈知初听不太懂,“吃了我的药保管管用。” “有副作用吗?”沈知初急急问。 “出了这么大的事,你为什么不告诉我,你舍得你舅舅出事?” 沈知初:…… “你就算跟我怄气,也不能拿家里人的身体开玩笑啊,我的为人你还不知道吗,只要你有需要肯定有求必应。” 沈知初立马带他去找沈舅舅。 此时的沈舅舅正煎熬着,脸毫无血色,人也喘不上起来。 沈知初推门进去吓得要死。 “舅舅!” 沈知初赶紧上前,“舅舅,您怎么了?” 沈舅舅双手撑在床板,身体完全不能自已。 季远深匆忙上前,先一步扶住了摇摇欲坠的沈舅舅,让他躺在床上。m.biqubao.com 他叮嘱沈知初,“我去车上拿药,你看一下。” 沈知初很害怕,她拉住季远深,双眸含泪的看着他,“我舅舅没事吧。” 季远深轻拍了下她的手,“有我在,没事。” 这轻轻一拍沈知初又差点沦陷了。 季远深太会撩了。 她为什么不能和季远深分手,大概就是他这个人太会了。 沈舅舅有了季远深的药,情况稳定了很多。 一个小时后已经安静的入睡了。 沈知初看他睡得这么熟也担心,“你给他吃的什么药,不会是安眠药吧?” 这种药依赖性太强,吃多了到后期也不会起作用。 “给他吃安眠药我就不用来了。” “那是什么药?” “跟你说了也不懂,反正是好东西,能造福患者。” “既然是好东西,为什么不到市面上卖。” 季远深笑,“要不说哥哥怎么喜欢你呢,单纯。” 沈知初锤他,“舅舅睡着呢,别瞎说。” “你害羞了?” “季远深!““哎!” 沈知初:…… 沈母一直在厨房做饭,得知沈舅舅的情况好了很多,她做了不烧菜感谢季远深。 这是两码事,总归他救了哥哥,该用一顿饭感谢。 季远深大部分时间都在外面用餐,偶尔会在医院食堂吃,已经很久没吃到这么对胃的饭菜了,免不了多吃一碗。 “伯母,您做菜真是一绝。”季远深朝她竖起大拇指,又看了眼大口喝汤的沈知初,他笑了下,带点自己都未曾发觉得宠溺,“初初有您这样能干的母亲真是好福气。” 沈母没有被他夸得迷失了方向,只是淡淡道,“你觉得好吃就多吃点。” “好咧。” 说完,他又去盛饭,这是第三碗了。 沈知初都惊呆了,她和季远深吃饭过多次,从没看他添过碗,因为季远深跟男明星一样很注重身材,懂得节制。 特别是晚上,吃多了他会运动一个小时保持自己的体型。 如此自律的男人,沈知初也是头一次见,她觉得自己看人的眼光特别好。 就是感情不顺,谈个恋爱遇到了渣男。 晚饭季远深是最后吃完的,沈母要收拾,季远深脱了衣服就帮忙,特别勤快,让沈母插手的机会都没有。 沈知初见他这么坚持,就拉着沈母到客厅说话。 “妈,别管他,自己愿意做就让他做吧。” 沈母道,“我是不想他在这里留太久。” “舅舅的情况还没稳定,需要观察,他今晚留在这儿守着舅舅。” 沈母一惊,怕女儿糊涂。 沈知初道,“妈,今晚我跟您睡。” 收拾完出来的季远深正好听见这句话,脸瞬间黑了。 没良心的女人,就这么防着他?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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