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知初是真心疼白七七。 她一定会去和季远深谈。 安排好手头的工作,沈知初和之前一样,点好了午餐,然后在房间里沐浴更衣等待。 她成了他的完美去情人,有求必应。 感情一旦沾染上了金钱就不会平等。 事实上,没有沾染他们也是不平等的,季远深不愿意结婚,也无耻的不放过她。 她又犯贱的放不下,只要几句深情的话一说,沈知初就很容易沦陷。 原本以为,季远深一个多星期没发泄,他该马不停蹄的赶来,结果等到快天黑季远深都没有出现,沈知初连午饭都没吃,就这么在酒店房间睡了一下午。 她也不打电话,当享受了。 季远深晚上过来时,沈知初回了公司。 “在哪儿?” 男人没有一句解释,理直气壮。 “季少,我们约的是中午,时间早就过了。” “晚上再约一次。” “抱歉啊……” “沈知初,一个亿不是那么好拿的,说好了365次。” 沈知初:…… 一个亿,买了她的365次。 季远深说,你不是想结婚吗?让你体验一下刚结婚的小夫妻,日日恩爱的热情。 这便是一个亿买她次数的由来。 现在想想,沈知初真觉得自己脑子有坑。 “季少,我也说过了,不可能随叫随到,得看彼此的时间。” “你不方便没关系啊,报个地址我去找你,只要和你在一起,即使没在酒店也是一样的,我更喜欢就地解决。” 沈知初嘴角一抽。 想到之前他们又一次在车上,地动山摇,还惊动了隔壁的车。 她羞得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。 自从那次后,沈知初这辈子都不想体验车|zhen了。 沈知初耽误了一下午,想要完成工作还得加班。 “我在郊区的摄影棚,有些事情需要立即处理,明天再约吧。” “我很急。” “季少,远水救不了近火。” 从京城到这边得两个多小时,季远深来他们大概都结束了。 沈知初不想这种关系被人知晓。 他没娶她的打算,她就得维护最起码的自尊,也算是保护自己。 季远深笑,“那怎么办,你男人犯贱,只要你的水!” 沈知初:…… 这话听起来有点怪,沈知初噌的一下,脸红了。 她要挂断,季远深道,“说地址,我来找你,嗯?” 男人尾音拉长,带着一丝诱惑。 “我发你手机上。” 结果,季远深赶到沈知初已经坐摄影组的车离开了。 她给季远深发了信息,男人专注开车没看,就错过了。 季远深知道沈知初是故意的,他倒也不生气,就是吧体内的那股火燃烧得更旺了。 沈知初打来电话。 “抱歉啊季少,我已经回家了,最近工作忙,家里的老母亲催得紧,不让我在外边留宿。” 季远深开着车又折回京城,他笑道,“好玩吗?” “我不懂季少的意思。” “你懂。” “季少……” 男人瞬间变脸,“沈知初,老子不管你什么原因,现在立刻给我回酒店乖乖躺下,就算老子不来,你也得给我躺在那儿!” 嘟嘟嘟。 电话被挂断了。 沈知初耳膜都快震破了。 她愣住。 季远深那人平时看上去没个正形,也很少发脾气,最多也就说她两句,像今天这样朝她吼还是第一次。 可见她把季远深折腾得够呛。 沈知初不但没生气,反而觉得刺激。 季远深就差一个人虐他。 以后他要是结婚,老婆压根管不住他吧。 想着,沈知初的眉头又紧了下。 为什么她总是会想象季远深有一天会结婚,和某个千金名媛,他们举案齐眉,同舟共济。 相同的家世,相同的人脉,可不就是双赢吗? 富家公子的婚姻大多数是没有爱情的,这句话沈知初以前不信,现在领悟透了。 季远深被传将来会继承季氏,圈子里不少大佬都想把自己的女儿往他跟前送,和季家联姻。 包括沈家。 可惜,沈家只有沈木荷一个女儿,作成了植物人。 沈知初又给沈母打电话。 “妈,我今天可能回不去了,这会还在外地陪演员拍摄。” “没事的初初,你忙你的吧。” 沈母心里有数,她劝不住女儿,只能慢慢想办法。 买别墅的钱,沈母从没问过沈知初是从哪里来的,免得伤了女儿的自尊心。 不知情况的沈舅舅还乐呵呵的道,“我就说阿深这孩子不错吧,他很有成就的,这别墅应该是他和初初一起买的,等他们结了婚,我们就住楼下去,也方便。” 别墅负一楼冬暖夏凉,有车库有房间,就是透气性不好。 “孩子们的生活我们就别干预了,他们工作忙,我们把家里打理好就够了。”沈舅舅很明事理。 沈母可没有那么乐观。 她哥还傻乎乎的以为,季远深能和初初结婚呢。 如果是,沈母也不必犯愁了。 酒店房间。 季远深到时已经是两个小时后。 沈知初在打电话处理工作,男人手里拿着一瓶好酒,眼神锋利。 他不开心。 沈知初从他进门的那一刻就感受到了。 她匆忙挂断,转身的瞬间已经被季远深捧着脸热吻。 那种迫切和霸道几乎让她无力反抗。 她快透不过气,嘤嘤嘤的求饶。 她的反映和声音更加刺激到了男人的欲望,一场云雨如同疾风暴,热烈又刺激。 沈知初身上全是他的印记,就连小腿都没放过。 这个男人可真会玩,逮着她的腿亲。 他说,“初初,我爱你的身材。” 沈知初:…… 他确实爱。 每次在一起,房间里的灯光都很暗,他从没有好好的看过她的脸,就逮着她的身体的每一个部位欣赏。 这一夜沈知初腰酸背痛,到了第二天是被公司的秘书催醒的。 “初初姐,你到哪儿了?今天双双有个很重要的合同和剧组签约,你说要带她一起的。” “啊,我,我已经到路上了,堵车呢,这样,你们去剧组,我直接赶过去跟你们汇合。” “好的。” 沈知初一着急,直接从床上滚了下来。 呼。 妈的,痛死了。 沈知初试了几次都没能起身,就感觉小腿一软,折了。 天,她不会骨折了吧。 沈知初根本的左腿根本动不了,试了多次,冷汗直冒。 她深出几口气,给季远深打电话。 季远深在去医院上班的路上,看到她的电话,男人想到昨晚她故意的折腾,没接。 沈知初,你连本少爷都敢玩,挺能耐啊。 季远深昨晚把人折腾得狠,估计沈知初打电话来是骂人的。 他又不傻,一大早的主动找骂挨!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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