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瑜把当时的情况详细告诉了秦潇。 越到最后,秦潇的脸色越沉。 “原来还有这回事。”秦潇冷笑,“那我倒要会会这个刘昕了。” 秦潇之前接手过陆氏公司,倒是和刘昕打过照面,不过他没太在意这种小人物。 如今看到她的资料,他是有点印象。 “不用你去,我去就好了。”秦瑜的眼神冷厉。 只要敢为难她儿媳妇,秦瑜绝对不会手软。 至少,也得帮七七涨涨气焰,灭了那些女人的心思。 陆绍珩跟白七七和好的第一天,两人一直在联系。 白七七在公司,陆绍珩的信息时不时的传来,只要她超过五分钟没回,男人就打电话。 简直比热恋中的情侣还要夸张。 白七七实在招架不住,给他发了一条语音。 「说好看表现的,陆总,你严重影响到了我的工作。」 陆绍珩:「老婆,我是真的很想你。」 白七七回了个无语的表情。 陆绍珩:「七七,中午一起吃饭吧。」 白七七:「公司离得太远了,还是晚上一起吃吧。」 白七七也有私心,不想陆绍珩晚上有应酬。 她怀孕后晚上比较难熬,如果有人陪心情也会好,夜里入睡会比较容易。 陆绍珩不干,「如果你没时间,我给你送午饭过来,正好我在附近办事。」m.biqubao.com 刚刚和好,总是那般热切激动,比起刚贪恋还要令人亢奋。 陆绍珩热血沸腾,恨不得立马能见到她。 昨晚,他很安分,可并不代表以后他就能控制住。 都是成年人,又是彼此有情的男女,不耍流氓才有问题呢。 白七七:…… 半个小时后,白七七在办公室见到了陆绍珩。 他带了很丰盛的午餐,是她喜欢的湘菜。 沈知初也好这一口,老早就闻到了香味。 “七七,你吃饭怎么都不叫我啊……” 沈知初惊呆。 陆绍珩坐在会客区,正在将打包的饭菜一一拿出来。 “陆,陆总也在啊。” 陆绍珩还算客气,“一起吃?” 沈知初哪里敢打扰啊,她苦逼的舔了舔唇,“呵呵,我,我有约了。” 白七七想留她,奈何她溜得太快连开口的机会都没有。 “我很可怕?”陆绍珩突然看向白七七。 “嗯!” 陆绍珩脸色不好了。 白七七,“陆总身边的朋友多吗?” “朋友不需要多,有用就好。” “季远深对你有用?” “当然。” “好吧,我不该问。” 她和陆绍珩的成长环境和生活环境差别太大,对事情定义也不一样。 “过来。”陆绍珩朝她招手。 白七七合上文件,走过去准备开吃。 陆绍珩把夹了鸡丁的筷子送到她嘴边。 “我自己来。” “尝尝。”陆绍珩坚持喂她。 白七七推脱不掉,只好张嘴。 男人愉悦的勾了下唇,“这才乖。” 白七七:…… 这男人温柔起来,要命。 “味道怎么样,还是你喜欢的味道吗?” “嗯,好吃。” “那就多吃点。”陆绍珩欣慰,“这些天我知道你过得并不好,你心里有我,我心里也有你,两个人都堵着一口气,折磨的是彼此,七七,还好你愿意给我机会。” 白七七难受。 是啊,放过他,也是放过自己。 陆云歌已经死了,她在九泉之下若是知道自己的死搅合了她和陆绍珩,怕也会笑醒吧。 白七七不会那么傻,得给陆绍珩一个机会,也想为孩子努力一把,更是为了自己。 做出这个决定后,白七七的心情一直都是愉悦的。 她主动环住男人,“谢谢你,绍珩。” 陆绍珩心头柔软,这份温柔和幸福他想念了太久。 “七七,跟我回水榭华府吧,孩子们在秦姐姐那儿住的够久了,时间长了他们心理上会出问题。” 白七七有所顾忌,她没有那么冲动。 她拿什么身份搬回去呢。 至少也得等生下孩子,他们复婚以后吧。 这个期限她不仅是给陆绍珩的机会,也是她给自己的时间。 吃午餐时,陆绍珩接了几个电话,都是关于工作。 比起之前的态度,他柔软了很多,想必心情也是很不错的。 白七七相信陆绍珩爱她,但除了她,他也可以同时爱别人。 这就是她和他的区别! 吃完饭,陆绍珩又给白七七泡茶。 她不喝,找了个借口,“喝了睡不着,最近睡眠不好。” “跟我在一起能不好?” “我真不喝。” 陆绍珩也没强求,他只是担心,“七七,等你例假结束,我帮你约医生看看身体,你不是说生三胞胎损耗了身体吗,你这样我实在不放心。” “都说了我自己在调理。” “那也不行,你又没做检查。” “我做了!” “检查结果呢,我看看。” “你又不是医生,看不懂。” “……” 男人爱不爱你,真的能清楚的感受出来,如果不确定,那就是不爱! 陆氏公司。 陆绍珩两点回来,刘昕已经抱着资料在等了。 秦忠去负责一个重要的项目,不在公司,她便想办法来纠缠陆绍珩。 这几天,陆绍珩对她似乎不太友好,刘昕焦急。 看到她,陆绍珩脸色冷淡,“刘经理,下午上班时间是两点半,文件你放下,过了这个时间我来取。” 刘昕:…… 见她杵着,陆绍珩不悦,“怎么,我的话听不懂?” “陆总,您……这些都是很重要的文件,我们部门的人利用午休时间赶出来的,您不是说很着急吗?” “以后按照公司制度办事,尽量减少加班,也是对你们能力的一种认可。” 刘昕又一次被怔住。 陆绍珩太反常了,不仅对她疾言厉色,还没有丝毫的情意可言。 难道他忘了姐姐?忘了姐姐是怎么惨死的。 她能拿捏住陆绍珩的,也只有陆云歌的死,还有他们一起长大的情分。 “等等,陆总。”刘昕一秒眼眶泛红,“我有件私事和您谈。” 陆绍珩推门的动作顿住,冷淡的朝她瞥了眼,“你说。” “我妈过几天来京城,她,她想等姐姐过了百天后迁坟回祖籍。” 陆绍珩沉默,看不出喜怒。 刘昕落泪,说得情真意切,伤心欲绝,“陆总,我还没去看过姐姐,也不知道她葬在哪里,你就当可怜可怜我,带我去看看她吧。”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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