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婆失踪五年后,薄情总裁他疯了_第599章 何苦在意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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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喂,喂?”
  刘昕自说自话,“怎么不说话啊?”
  她那边很嘈杂,应该不是和陆绍珩单独在一起。
  沈知初厉声呵斥,“这是陆总的手机,你是什么东西,敢私自接陆总的电话,赶紧把手机给陆总,我有重要的事和陆总说。”
  刘昕在心里冷笑,她并不生气。
  “陆总在忙,我是他的助理,你有什么事和我说也是可以的。”
  “和你说?你他妈怕是毛没长齐吧,不知天高地厚的狗东西!”沈知初真的被气到了,“你不把手机给陆绍珩是吗?”
  “抱歉这位小姐,陆总真的在忙。”
  “好,你给我等着!”
  沈知初挂了电话,和这种绿茶费什么口舌,她要去找陆绍珩!
  “初初。”
  白七七叫住了冲动的她,“别去了,在这儿陪着我。”
  沈知初驻足,转身看向白七七。
  她好后悔给陆绍珩打电话!
  尽管白七七面色无波,但沈知初比谁都清楚,她有多失望,多心痛。
  沈知初上一秒还相信陆绍珩对白七七的情,这一秒她也彷徨了。
  哪怕陆绍珩没有做白七七的事。
  这种忽略,还有大半夜的和别的女人鬼混在一起,真是让人无法忍受。
  “七七。”沈知初握住她的手,不知该如何安慰。
  白七七扯了扯干裂的唇,“初初,我和陆绍珩离婚了,他要做什么,和谁在一起都是他的自由,所以他没有错。”
  “可是……”
  “他不知道我怀孕,不知者不罪。”
  “七七。”
  “这个孩子,还是不要告诉他了,我还是那句话,不想孩子成为他的负担。”
  沈知初:无言以对。
  陆绍珩那个狗男人太不给力了,她想说几句话宽慰七七都找不到言辞。
  “初初。”白七七已经缓过神来,像是根本不在意,“你忙了一天也累了,明天又有别的事,回去休息吧。”
  “没事,我就在你旁边睡会,早上七点还有个会,那两个公关我得亲自去堵……”
  说着说着,沈知初在白七七床旁边睡着了。
  可想而知她有多累。
  白七七愧疚。
  她也实在没办法,不然也不会叫她来。
  弟弟和弟媳自顾不暇,她得好好保养自己。
  白七七下床给她盖好被子,沈知初嘴里嘀咕了句,“钱,绝对不加,但我们……有合约,你要走,得赔违约金。”
  白七七:……
  生活很不易啊!
  白七七无法入睡。
  陆绍珩这时候还带着刘昕应酬吗?
  也难怪刘昕那般猖狂,都是陆绍珩给宠的。
  她不该沉浸在情情爱爱之中,得必有失,何苦在意。
  不管付出什么样的代价,这个孩子她一定会保住。
  同一时间。
  季远深所在的酒吧包房,有一间是长期给陆绍珩他们留的。
  从白七七的天琴湾离开后,陆绍珩直接来了这里,他不想回冷冰冰的水榭华府,一夜难熬。
  不如来这儿借酒消愁。
  谁知,喝了几杯酒又一次在这儿遇到了刘昕。
  她在这儿签了一个单,陪客户,人喝得晕乎乎。
  陆绍珩看到她的时候,她脚步虚浮,手里拿着合同。
  “陆总?”
  刘昕眼神迷离,摇摇晃晃,“在这儿看到你真是太好了,这是大同的合同,签了。”
  陆绍珩顺手扶了她一把,“怎么喝成这样?”
  “开心嘛,就忍不住多了喝几杯。”
  “秦忠呢?”
  “他呀,嘿嘿,他不知道我来签客户了!嗝!我,我是临时收到消息,说大同的负责人在这儿,就,就来了,你看,我厉不厉害!一来就搞定了。”
  刘昕喝多了话也多,平时不敢说的都一股脑的说了,“我要,我要把所有的项目都签下来,不许……秦忠跟着我,抢我的功劳,都是我一个人签的,以后,以后我看谁还敢不服我?!”
  “陆总,你不知道,自从做了项目经理,我,我的压力有多大,他们都以为我是靠美色上位,升得这么快,公司没有第二个人!我知道您看重我,相信我,我就更不能辜负您的期望啊。”
  陆绍珩听着她的这些醉话,懊悔万分。
  把她迅速提到高位不一定是好事,一个女孩子这么拼命,没必要。
  他问她,“项目总经理,你喜欢这个职位吗?”
  “喜欢,怎么可能不喜欢呢,陆总,谢谢你相信我。”
  她喜欢,便罢了。
  他能给的也只有这些。
  毕竟她能力和实力都摆在那儿,迟早会坐到这个位子,他也想培养自己人。
  等将来孩子们长大,公司有信任的人打理,他就好带着七七世界各地游玩。
  这也是他的最终目标。
  毫无意外,刘昕被陆绍珩带回了包房,还有季远深一起。
  两人喝着酒,聊着女人。
  刘昕就在另一头的沙发里睡,互不打扰。
  季远深是这里的老板,免不了被叫出去应酬,后来,陆绍珩也被季远深叫出去,说是周列带了女朋友来。
  也就是这个时候,沈知初打来电话,刘昕接了。
  包房里还放着歌,气氛依旧热烈。
  陆绍珩也就出去几分钟,喝了一杯酒,认识一下就回来了。
  回来后,刘昕已经醒了。
  她揉着眼睛,像是还没完全清醒,“陆总,刚才有人给你打电话,我以为是我手机响了,就接了。”
  “我说我是你的助理,有什么事可以和我说。”
  “结果那头的人很生气,骂我狗东西。”
  尽管她表现得毫无心机,陆绍珩还是很不悦。
  他眸色沉沉,语气不善,“以后别随便接我电话。”
  “抱歉陆总。”刘昕没有委屈,“我,我喝糊涂了……我的手机呢,陆总,我的手机不见了。”
  陆绍珩:……
  还真是把他的手机当成了自己的。
  陆绍珩语气没了刚才的凌厉,“别急,我让人帮你找。”
  大半夜的,陆绍珩又要酒吧的服务生帮刘昕找手机,找了半天也没找到。
  他要帮她买一个新的,刘昕说手机里有太多东西了,决不能丢。
  陆绍珩头痛欲裂,实在是难受。
  他给秦忠打电话,让他把刘昕接走。
  陆绍珩有点烦。
  秦忠这才知道,刘昕又和自家老板混在一起。
  不,应该是刘昕去勾引陆绍珩。
  他不信什么偶然!
  刘昕不肯走,一定要找到手机,秦忠就帮她找。
  其他的秦忠也不说,说多了也没意思。
  况且他们已经定了婚期,就等结婚了。
  他就相信她一次。
  陆绍珩喝了酒,头有点晕,他靠在包房的沙发休息。
  也在这个时候他才机会静下心来看手机。
  通话三十五秒。
  这是沈知初的号码,他没存,但有印象。
  沈知初找他,什么事?
  后面,她没再打来。
  陆绍珩以为是七霄公司遇到了什么事,需要他帮忙,也就没打过去,况且也很晚了。
    三月,初春。
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
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
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
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
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
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
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
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
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
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
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
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
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
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
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
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
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
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
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
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
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
,,。,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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