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七七说出这番话,是一时的冲动。 从陆绍珩在她家楼下蹲守,从他和白霄喝到医院开始,她就有这样的想法。 唯一能让陆绍珩死心的应该是,她重新找到爱人。 这些日子,她除了拍戏也在挑选那个人。 叶顷,无疑是最合适的人选。 主要是他知道她的情况,也愿意。 白七七想,生活总要往前看,说不定两人相处了她会喜欢。 毕竟叶顷当年也是她的偶像,他们的误会也说开了。 而且也只有叶顷敢和陆绍珩对峙。 他的身份显赫非凡,陆绍珩是不敢多加为难的。 叶顷求之不得,他早就在等这样的机会,以为这辈子只有在梦里和白七七相守,或者找个像她的满足自己的私欲。 果然,梦想是要有的,万一实现了呢。 这件事,白七七提前和儿子颂颂说过。 她说,“妈咪找到了喜欢的人,颂颂,你能接受吗?” 颂颂刚开始也不敢相信,妈咪这么快就有了喜欢的人。 他们是孩子,头脑再灵活也不懂感情。 但是只要妈咪喜欢的,他也会接受。 毕竟妈咪为了他们已经付出太多了,说好了要让妈咪做自己。 “妈咪,我们没什么能不能接受,只要你高兴。” 白七七没想到儿子这么开明,感动不已。 “颂颂你放心,妈咪就算有喜欢的人,最爱的还是你和妹妹们。” “嗯,我们知道。” “妹妹那边……” “我会和她们说的,她们也不会有意见。” “谢谢你颂颂。” 颂颂在心里连连叹气,看来陆绍珩一点机会都没有了。 怪不得谁,都是他自己作的! 在陆绍珩和白七七挂断电话后,他第一时间打给了儿子。 “颂颂!” 男人的声音透着恐慌和绝望。 颂颂有预感,陆绍珩应该知道了。 其实也瞒不住! 颂颂问,“你什么时候回来,妹妹都在等你。” 陆绍珩心碎的靠在冰冷的墙壁,浑身的力气仿佛都被抽离了般。 “儿子。” 颂颂:…… 别这么深情的叫我好吗? 叫我儿子又能如何,娘要嫁人我也管不了啊。 “儿子,你帮帮我。” 颂颂翻了个白眼,“陆绍珩,你又喝醉了是不是?” “儿子,帮我就是帮你自己。”陆绍珩执着。 “我已经帮过你了。” “你还可以使劲一点帮。” 颂颂把电话挂了。 这次他是真的无能为力了。 等妈咪带男朋友回来再说呗。 他现在也想通了,也不是非得一家五口在一起的。 如果强行把妈咪和粑粑凑合在一起,也不会幸福。 陆绍珩没在儿子那里求得安慰,便又投身到热闹之中,一杯接着一杯的给自己灌酒。 他失恋了。 说出去可能没有人信。 秦忠和刘昕坐一桌,他看到陆绍珩出去以为男人直接会离开,结果回来后他开始不顾身体的猛喝,秦忠心惊肉跳。 陆总最近的身体状况不太好啊,很多指数都偏高,要格外注意。 刘昕也是看得心疼不已,可她又不能不顾身份,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上前劝。 “陆总这是怎么了?”刘昕只能问秦忠。 “我也不清楚,出去十几分钟回来就这样了,估计和太太有关。“太太这个称呼刺激到了刘昕。 白七七? 她不是和陆总离婚了吗? 这个小道消息,刘昕也是听秦忠无意间打电话说起的,秦忠这个人很谨慎,只要关于陆绍珩的事,他连她也不告诉。 要不是她自己有点小心机,怎么可能掌握得这么清楚。 就白七七那样的花瓶,也配不上陆总,她倒好,还让陆总伤心。 “你随便吃,我去看看陆总。” “我跟你一起去吧。”刘昕提出,“一会你替陆总挡酒,别人看到你还有我这么个女朋友,应该会手下留情。” 秦忠自然是愿意的,他握住了刘昕的手。 公司上下看到两人紧握在一起的手,皆是一怔。 这两人竟然是一对,确实郎才女貌啊。 刘昕虽然年轻,可来公司没多久就是项目部的得力助手,也深受陆总的青睐。 大家都猜想,这中间肯定有秦特助的帮忙。 只有项目部的老大知道,刘昕在布什么局,他就等着观望,坐收渔翁之利。 陆绍珩今晚兴致不错,大家只当他高兴。 他要喝酒,大家一窝蜂的敬他。 秦忠端着酒杯跑过去,“谢谢大家对陆总的支持,最近呢,陆总工作忙,身体呢……” 陆绍珩却横他一眼,“我身体没问题,好得很,喝!争取明年我们陆氏的收益再翻一翻。” 现场响起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,气氛更加高涨,陆绍珩的兴致根本控制不住,只要有人敬酒,他都不推脱。 这些人,平时见陆总的面都难,虽说都是高层,可陆绍珩忙,很多事都是秦忠代为转达。 能给陆绍珩敬一杯酒,该是多大的荣幸,所以大家伙挤破头也得喝上这一杯,在陆总面前露个脸啊。 秦忠和刘昕急得团团转,人多混杂,陆总又不听劝。 秦忠只能给季远深打电话以防万一。 季远深刚下班,“我马上过去,如果情况不对,先给他喂醒酒药。” 秦忠庆幸,这种药季远深研发出来后给他塞了几颗,说别人都没有这个福利,他这个特助平时应酬多,关键时刻能救命。 那会秦忠还不当回事,没想到真的能起大作用。 看来他得给陆总喂药了。 秦忠打完电话,找服务生要了白开水,然后把醒酒药放进去。 可做完这些,秦忠端着水进去陆绍珩已经醉得不省人事,连同着刘昕也跟着喝了不少酒。 大家伙见总裁醉了,也不好再找他敬酒,秦忠发挥平日里的做派,让所有人回到自己的位置,他让保安带陆绍珩出了宴会厅去楼上房间休息。 刘昕摇摇晃晃的跟在秦忠身后,男人见她喝成这样,小脸坨红,还是先把醒酒茶给了刘昕。 至于陆绍珩,秦忠到房间后重新给他冲跑了醒酒药。 只是这时候秦忠的电话响了,他随手把泡好的药放在桌上,急急的走了出去。 刘昕本来在隔壁房间,听到动静凑到门口,看到秦忠进了电梯偷偷溜进陆绍珩的房间。 喝醉的男人没有往日的锋利,他倒在大床上,皮肤泛红,那双深色的眸闭着,没有丝毫的危险。 这是她心心念念的男人啊。 刘昕忐忑的上前,大胆的伸出手触摸男人的脸。 蓦然,手腕一疼,原本醉酒的男人突然睁开眼,刘昕吓得腿软,想逃已经来不及。 陆绍珩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,把人直接拖上床,视线紧盯着她,如同一头发狠的猛兽。 “陆云歌?” 刘昕:…… “云歌,你没死是吗?”陆绍珩醉的不轻,显然是认错了人,他紧拽着刘昕的手腕,“你没死就太好了,你跟我去找七七,去给她解释清楚。”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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