季远深赢了一份烧鹅。 回到包房,周列在打电话。 见他进来周列把电话挂了,“怎么要一份烧鹅那么久。” 季远深只顾喝酒,“碰到前任了。” “哟呵,要一份烧鹅也能碰上!” 季远深没作声,一口气吃了几口烧鹅,连周列都看呆了。 “烧鹅得罪你了,一直盯着它几个意思?” “好吃啊。” “行行行,都给你。” 季远深没意思,嘴里也没味儿。 这份烧鹅怎么没刚才好吃! 盘子里还剩半只,整整齐齐的摆放,他一拍脑门儿突然想起一事来。 其实最好的处理方式是,一份烧鹅两人分。 他怎么就和女人较真了呢。 季远深心里不得劲儿,又起身走出去想把深知初那桌买单了。 他是个大方的男人,就算只是碰见也得给前女友买单啊,又花不了几个钱。 结果一到前台被告知,“那桌已经买过单了,他们所有人都走了。” “走了,这么快!”季远深不由失落。 此时此刻,他还不知道这份失落来自哪里。 沈知初送走同事们,一个人拎着打包的饭盒坐进车里。 妈妈还在家等她,她没空为不值得的人伤心。 沈知初调整好情绪发动引擎,车窗被人敲响,是季远深。 好不容易平复的心泛起涟漪。 隔着车窗玻璃,沈知初看到男人的脸在霓虹灯下异常清晰,还带了些许迷离之色。 他喝酒了。 沈知初到底没忍心,落下车窗,“季医生,有事吗?” “喝酒了,送我一程不麻烦吧?” “你朋友呢?” “长夜漫漫,我可不做不厚道的事。” “可我妈还在家等我呢。”沈知初故意这么说。 果然,季远深一听来劲儿了,“你妈?你不是说你在京城只有舅舅?” “是啊,我妈从老家过来看我。” 季远深拉开车门坐上去,“先送我。” 沈知初好脾气,什么也没说把车开出去,到了医院公寓,她叫醒副驾驶上的男人。 “到了。” 季远深揉了揉眼睛,“谁说我要来这儿了,我要回朝阳公馆。” 朝阳公馆是季远深的住所,除了住医院公寓就是那儿。 沈知初再也忍不住,“还真把我当免费司机了,季远深,我说过的,我们遇到了也是陌生人。” “陌生人能把我送回家,这话我怎么那么不信呢?” “那是姐姐我心善。” “沈知初,就算分手了你也忘不了我吧。” 沈知初就要动粗,季远深一把扼住她的手腕,“女人,还是温柔点好,别动不动就干架。” “啊呸!”沈知初不屑,将手从他掌心抽回,“季医生,我说过了不是所有男人都爱绿茶白莲,你要是看不惯大可以躲得远远的,眼不见为净。”biqubao.com “啧,我是善意提醒。” “都是成年人,我需要你提醒?” “成,你牛!开车,我要去朝阳公馆。” 沈知初要踹他,还是被季远深一眼识破,“至少我不喜欢太毛毛躁躁的女人,现在你和我在一起,就得安守本分。” 操,这男人狗得,没谁了。 沈知初就不干,她刚要下车把狗男人拖出来,沈母来电话了。 “初初,你什么时候回来?”沈母的声音很温柔,让人一听声音就是贤妻良母。 沈知初不知道是不是被母亲感染,语气也变得少有的柔和,“妈,我在路上了,您别担心。” “嗯,没事,你慢慢开,不着急。” “好,一会见。” 季远深都看呆了,他为什么从没见过沈知初这个样子。 明明可以女人,偏偏整天跟个汉子似的上蹦下蹿,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找的女朋友是猴子。 沈知初意识到某人的眼神,横他眼,“看什么看,下车啊,还死皮赖脸的不走。” 季远深,“你妈突然过来,是想看你男朋友吧?” 沈知初:特么的你能耐啊,一眼看透。 可是,和你无关了。 在沈知初输了划拳后她就决定,和家里人摊牌。 分手又不是什么丑事,妈妈应该不会怪她。 就是舅舅那边有点难嘛。 季远深,“好奇,你要把谁带给你妈妈介绍是男朋友呢。” 沈知初挑眉,“大街上两条腿的男人多的是,季医生比我清楚。” 季远深的脸黑了,“随便拉个人做男朋友,沈知初你可真行,你想气死你舅舅吧。” “那你说怎么办,季医生,我们已经分手了,只能怪我妈来的不是时候,也怪我贱,不该把我们谈恋爱的事情告诉我妈!” 沈知初实在是憋不住了,她因为这个快要崩溃了,季远深还在幸灾乐祸。 怎么会有这么可恶的男人。 季远深愣了愣,一种强烈的自责吞噬着他的内心。 “我,我一开始不知道嘛,如果你有需要,我们可以……” “我不需要!我现在只需要你马上下车。” “初初,我早就说过了,即使分手了你有任何困难都可以找我,我一定义不容辞。” “呸,渣男!我就是死也不会找你的,滚!” 季远深麻溜的滚了。 因为沈知初发起疯来真的很可怕,他根本无法控制啊。 这女人,根本不像女人。 沈知初浑浑噩噩的回到公寓。 她一个人在车里坐了很久才回家。 沈母等了很久才等到女儿,看到她回来总算放心。 “以后不用这么麻烦,我可以自己做饭,你工作忙,应酬多,一个女孩子在外小心些。”沈母心疼女儿。 沈知初,“不麻烦的妈,我这个工作挺好,自由。” 沈母问出心里话,“你男朋友呢,这个点还在忙?” “嗯。” “初初,你跟妈妈说实话,是不是和那个季远深吵架了,你们的相处一点也不像正常男女朋友,我昨天在你舅舅家远远的看过季远深,小伙子长得是挺不错的。” 沈母担心女儿,“我们很多时候都容易被外表迷惑,鞋合不合脚只有穿了才知道,否则再漂亮的鞋你买回来,穿不了也是白搭。” 沈知初再也控制不住,扑在沈母怀里放声大哭,“妈,对不起,我和他分手了,就在你来的那天!” “很不巧,就在那天……我没了男朋友。” 沈母看到女儿哭成这样心都碎了。 从小到大,她女儿争强好胜,无论什么事都看的很开,何时这般哭过。 想必她是爱惨了那小子。 沈母庆幸自己来了这一趟,否则女儿不知道要承受怎样的伤害。 情伤是最难治愈的。 沈母什么也没说,就让女儿扑在他怀里哭,等哭够了心情会好些。 哭是一种情绪表达的方式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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