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婆失踪五年后,薄情总裁他疯了_第473章 她不敢冒这个险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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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还真有这么个女人,长得三分像白七七,一化妆经过特殊处理,和白七七已经有七分相似。
  这件事只有叶顷的心腹和经纪人知道,照片和视频是怎么流落出去的?
  白七七,“叶大神,你没有对不起我,只是希望你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能不能小心一点,你知道照片或者视频传出去,会毁掉一个人吗?”
  “到时候我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,幸好我老公比较相信我,否则我有一万张嘴都没用。”
  叶顷从未这般谦卑,“真的很抱歉,这件事是我错了,七七你放心,我会处理。”
  白七七也不想再说,只希望他心里能明白,真的悔过,别把火烧到她身上。
  娱乐圈比这更肮脏的事多多了,她也没必要揪着不放。
  话说开了,心结也解了。
  接下来的拍摄都很顺利。
  晚上,白七七和陆绍珩打电话,说了剧组发生的事。
  陆绍珩担忧,“你呀,就这么直接摊牌,万一对方是个禽兽怎么办?”
  “剧组那么多人呢,禽兽也不敢。”
  “还是小心点比较好。”
  “他说会给我一个交代。”
  “交代?我们等他给交代黄花菜都凉了,还好被拦截了下来。”
  白七七想想都后怕,“是啊,否则我这辈子的清誉都毁了!孩子们怎么样?”
  “你不是让琳琳带着吗,在天琴湾。”
  “那你呢,孩子交给了别人不操心,你在外面浪?”
  陆绍珩失笑,“老婆,我很乖的。”
  白七七:……
  哎哟,这谁顶得住啊。
  陆绍珩撒娇。
  两人又说了会话,陆绍珩接了一个电话才挂断。
  白七七心里甜滋滋的。
  这样的距离,很美好。
  夜晚,京城。
  琳琳哄睡了三个孩子无聊至极,给沈知初打电话,“今晚要不要过来?”
  沈知初还在公司加班,“不了,还在忙。”
  “好吧,那你注意身体。”
  “嗯。”
  感情不顺,只能在工作上麻痹自己,多赚点钱才是王道。
  白霄离开时,沈知初还在电脑的键盘上敲打。
  此时已经晚上十点,她从来没工作到这么晚。
  白霄走进去,“初初姐,我送你回去。”
  沈知初看也没看他一眼,“你先走,我还有几个剧本需要筛选,露露的《大汉天下》杀青,她就要接一部现代剧。”
  白霄也不征求她的同意,直接把她的笔记本合上,很严肃的开口,“身体第一,我七霄不需要这么拼命的员工。”
  “白总!”
  “初初姐,请你为我着想,如果你再出点什么事我会被我姐骂死的,还有露露也不会放过我。”
  沈知初耸耸肩,“那好吧,一起走。”
  两人一起走出公司,沈知初上了白霄的车。
  白霄也是和赵露露谈过几天恋爱的,女人的心思他猜不透,就学到一个精华,哄着就得了呗。
  脸色他还是会看的。
  此时,沈知初的兴致就不高,还有点颓废。
  “又和季远深吵架了?”
  “是分手了。”沈知初直接说。
  干嘛不说啊,她才不藏着掖着呢,只有闹得人尽皆知,才能逼着自己放弃。
  一旦回头,就是她贱,被万人唾骂。
  沈知初你就是脱层皮也得把这手分得干干净净的。
  “真的啊。”白霄拍手叫好,“初初姐,其实我早就想劝你和那个渣男分手了,他根本配不上你,逮着一个白莲花当宝贝,忽略你,老子一看到他就想揍。”
  “没事初初姐,弟弟我以后给你介绍一个好的,保证比季远深帅,比他靠谱,比他疼你。”
  “就让那个王八蛋季远深和白莲恩爱到死去!”
  沈知初:……
  弟弟说话果然动听,当然只能听听而已。
  沈知初只要一安静下来就会想到季远深说的那些话,和她在一起不快乐,呵,早干嘛去了啊。
  她中间还分过一次手,是他死皮赖脸的非要继续。
  不快乐继续什么呀。
  她的青春损失费谁赔偿?
  赵露露打来电话,白霄减缓了车速戴耳机和她煲电话粥,甜甜蜜蜜的,恩爱不断。
  沈知初闭着眼小休,也被一通电话惊醒。
  是沈母。
  “初初,我刚到京城的高铁站下车,京城的变化太大了我分不清方向,你能不能来接我一下啊?”
  沈知初揉着发懵的脑袋,宛如梦中,“妈,你,你来京城了?”
  “是啊,这不是想来看看你吗?”
  “好好好,你在高铁站别动,我马上来接你。”
  “好。”
  沈母是白霄和沈知初一起去接的,白霄又把他们送到沈知初的公寓,还点了外卖才离开。
  沈母有二十几年没回京城,也没见过自己的哥哥。
  自从女儿来京城上大学,她就想回来,奈何一直没能实现。
  如今再次踏足这里,心情不是一般的激动。
  她站在阳台,感受京城的风,俯视京城的夜景。
  沈知初公寓的位置不错,沈母很喜欢。
  “妈,客房我收拾出来了,您就住在这边,很方便的,您过来看看,缺了什么我明天给您安排。”
  沈母走过去拉过女儿的手,“刚才有别人我不好问你,现在就我们母女俩个,我也就直接问了。”
  “你怎么看起来这么憔悴啊,眼睛也浮肿,哭过啊?”
  沈知初,“没有妈,我可能最近太忙累的。”
  “年轻人工作压力大妈也知道,但是身体应该放在第一位,刚才送你回来的是你们老板吧?”
  “嗯。”
  “真年轻,我瞧着也不像苛刻的人,你也别对自己太狠了。”
  沈知初点点头,特别乖。
  自己生的女儿,沈母特别了解,压根不是这种沉静的性子。
  除非遇到事了,还是大事。
  瞧着女儿这样沈母特别心疼,“什么时候带妈见见你那位医生男朋友啊?”
  “他,他啊。”沈知初舔了舔唇,“也,也挺忙的,我们俩都好几天没见了,他们医生经常要学习到处飞,还没回国。”
  沈母皱眉。
  “真的啊妈,您这样,明天我陪您先去看看舅舅,他知道您回来一定很开心,你们兄妹也有很多年没见了。”biqubao.com
  “也好,如果你这儿不方便我就住到你舅舅那边去,反正他也是一个人。”
  “别啊妈,我这儿挺方便的,您就安心的住在这儿。”
  “到时候看吧,妈明白你们年轻人有自己的生活,不喜欢被打扰。”沈母很通情达理,“好了,妈有点累了,先去休息,有什么事我们明天再说。”
  “好的妈。”
  夜里,沈知初怎么都睡不着。
  逃得过今天,逃不过明天。
  和季远深分手的事,她还是得找个机会跟妈妈说。
  舅舅那边估计很难接受,沈知初很怕舅舅跟周舅舅一样发病,突然没了。
  她不敢冒这个险。
    三月,初春。
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
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
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
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
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
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
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
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
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
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
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
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
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
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
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
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
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
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
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
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
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
,,。,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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