还真有这么个女人,长得三分像白七七,一化妆经过特殊处理,和白七七已经有七分相似。 这件事只有叶顷的心腹和经纪人知道,照片和视频是怎么流落出去的? 白七七,“叶大神,你没有对不起我,只是希望你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能不能小心一点,你知道照片或者视频传出去,会毁掉一个人吗?” “到时候我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,幸好我老公比较相信我,否则我有一万张嘴都没用。” 叶顷从未这般谦卑,“真的很抱歉,这件事是我错了,七七你放心,我会处理。” 白七七也不想再说,只希望他心里能明白,真的悔过,别把火烧到她身上。 娱乐圈比这更肮脏的事多多了,她也没必要揪着不放。 话说开了,心结也解了。 接下来的拍摄都很顺利。 晚上,白七七和陆绍珩打电话,说了剧组发生的事。 陆绍珩担忧,“你呀,就这么直接摊牌,万一对方是个禽兽怎么办?” “剧组那么多人呢,禽兽也不敢。” “还是小心点比较好。” “他说会给我一个交代。” “交代?我们等他给交代黄花菜都凉了,还好被拦截了下来。” 白七七想想都后怕,“是啊,否则我这辈子的清誉都毁了!孩子们怎么样?” “你不是让琳琳带着吗,在天琴湾。” “那你呢,孩子交给了别人不操心,你在外面浪?” 陆绍珩失笑,“老婆,我很乖的。” 白七七:…… 哎哟,这谁顶得住啊。 陆绍珩撒娇。 两人又说了会话,陆绍珩接了一个电话才挂断。 白七七心里甜滋滋的。 这样的距离,很美好。 夜晚,京城。 琳琳哄睡了三个孩子无聊至极,给沈知初打电话,“今晚要不要过来?” 沈知初还在公司加班,“不了,还在忙。” “好吧,那你注意身体。” “嗯。” 感情不顺,只能在工作上麻痹自己,多赚点钱才是王道。 白霄离开时,沈知初还在电脑的键盘上敲打。 此时已经晚上十点,她从来没工作到这么晚。 白霄走进去,“初初姐,我送你回去。” 沈知初看也没看他一眼,“你先走,我还有几个剧本需要筛选,露露的《大汉天下》杀青,她就要接一部现代剧。” 白霄也不征求她的同意,直接把她的笔记本合上,很严肃的开口,“身体第一,我七霄不需要这么拼命的员工。” “白总!” “初初姐,请你为我着想,如果你再出点什么事我会被我姐骂死的,还有露露也不会放过我。” 沈知初耸耸肩,“那好吧,一起走。” 两人一起走出公司,沈知初上了白霄的车。 白霄也是和赵露露谈过几天恋爱的,女人的心思他猜不透,就学到一个精华,哄着就得了呗。 脸色他还是会看的。 此时,沈知初的兴致就不高,还有点颓废。 “又和季远深吵架了?” “是分手了。”沈知初直接说。 干嘛不说啊,她才不藏着掖着呢,只有闹得人尽皆知,才能逼着自己放弃。 一旦回头,就是她贱,被万人唾骂。 沈知初你就是脱层皮也得把这手分得干干净净的。 “真的啊。”白霄拍手叫好,“初初姐,其实我早就想劝你和那个渣男分手了,他根本配不上你,逮着一个白莲花当宝贝,忽略你,老子一看到他就想揍。” “没事初初姐,弟弟我以后给你介绍一个好的,保证比季远深帅,比他靠谱,比他疼你。” “就让那个王八蛋季远深和白莲恩爱到死去!” 沈知初:…… 弟弟说话果然动听,当然只能听听而已。 沈知初只要一安静下来就会想到季远深说的那些话,和她在一起不快乐,呵,早干嘛去了啊。 她中间还分过一次手,是他死皮赖脸的非要继续。 不快乐继续什么呀。 她的青春损失费谁赔偿? 赵露露打来电话,白霄减缓了车速戴耳机和她煲电话粥,甜甜蜜蜜的,恩爱不断。 沈知初闭着眼小休,也被一通电话惊醒。 是沈母。 “初初,我刚到京城的高铁站下车,京城的变化太大了我分不清方向,你能不能来接我一下啊?” 沈知初揉着发懵的脑袋,宛如梦中,“妈,你,你来京城了?” “是啊,这不是想来看看你吗?” “好好好,你在高铁站别动,我马上来接你。” “好。” 沈母是白霄和沈知初一起去接的,白霄又把他们送到沈知初的公寓,还点了外卖才离开。 沈母有二十几年没回京城,也没见过自己的哥哥。 自从女儿来京城上大学,她就想回来,奈何一直没能实现。 如今再次踏足这里,心情不是一般的激动。 她站在阳台,感受京城的风,俯视京城的夜景。 沈知初公寓的位置不错,沈母很喜欢。 “妈,客房我收拾出来了,您就住在这边,很方便的,您过来看看,缺了什么我明天给您安排。” 沈母走过去拉过女儿的手,“刚才有别人我不好问你,现在就我们母女俩个,我也就直接问了。” “你怎么看起来这么憔悴啊,眼睛也浮肿,哭过啊?” 沈知初,“没有妈,我可能最近太忙累的。” “年轻人工作压力大妈也知道,但是身体应该放在第一位,刚才送你回来的是你们老板吧?” “嗯。” “真年轻,我瞧着也不像苛刻的人,你也别对自己太狠了。” 沈知初点点头,特别乖。 自己生的女儿,沈母特别了解,压根不是这种沉静的性子。 除非遇到事了,还是大事。 瞧着女儿这样沈母特别心疼,“什么时候带妈见见你那位医生男朋友啊?” “他,他啊。”沈知初舔了舔唇,“也,也挺忙的,我们俩都好几天没见了,他们医生经常要学习到处飞,还没回国。” 沈母皱眉。 “真的啊妈,您这样,明天我陪您先去看看舅舅,他知道您回来一定很开心,你们兄妹也有很多年没见了。”biqubao.com “也好,如果你这儿不方便我就住到你舅舅那边去,反正他也是一个人。” “别啊妈,我这儿挺方便的,您就安心的住在这儿。” “到时候看吧,妈明白你们年轻人有自己的生活,不喜欢被打扰。”沈母很通情达理,“好了,妈有点累了,先去休息,有什么事我们明天再说。” “好的妈。” 夜里,沈知初怎么都睡不着。 逃得过今天,逃不过明天。 和季远深分手的事,她还是得找个机会跟妈妈说。 舅舅那边估计很难接受,沈知初很怕舅舅跟周舅舅一样发病,突然没了。 她不敢冒这个险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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