季远深这会没在意,只想着怎么把女朋友哄好,生活恢复正常。 单身狗一旦有了女朋友,尤其是听话乖顺的女友,就再也不想过枯燥无味的单身生活了。 “好好好,都听你的,这次是我不好,忽略了你的感受。” 沈知初总觉得他在敷衍,强调,“季远深,我没有开玩笑。我原谅你是因为,人都会犯错,也该给机会。” “同样的错误犯第二次,那就是惯犯。” 没谈过恋爱的沈知初不知,有些事有一就有二,有二就有三,只有零次和无数次! “好好好,我知道了,我会改,以后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以你为重。” 说到这儿,馄饨也送到了,两人又一起吃了馄饨,季远深把她送回公寓。 沈知初好些天没睡好,这天晚上睡得格外香甜,还做了一个美好的梦。 梦里她穿上了梦寐以求的婚纱,嫁给了爱的男人。 季远深紧紧握着她的手,一起走向神父。 他们交换戒指,在众人的祝福和热烈的掌声中恩爱拥吻。 这是每个女孩的梦! 可醒来却是一场空,难免失落。 季远深,你会和我结婚吗? 沈知初站在公寓窗前,感受晨起的暖光,心情九十分。 她最羡慕的爱情就是,每天早上起来能看到爱人,相拥在阳台享受营养早餐,一起出门忙事业,傍晚回家一起洗手作羹汤,追剧。 季远深发来信息,「初初,起床了吗?」 「我给你带了早餐,到楼下了。」 沈知初按耐不住激动的心,打电话过去,“你来了怎么不直接上来?” “怕打扰你睡觉,你最近工作太累了。” “傻,再累也睡够了。” “那我上来?” “不上来我怎么吃你带的早餐啊。” 季远深拎着早餐进单元楼,他们没有挂电话,听着彼此的呼吸声,听他报行程。 越来越近。 “电梯上行了。” “出电梯了,开门。” 沈知初:真傻啊。 可是她好喜欢这种傻气。 沈知初带着窃喜打开门,给了季远深一个大大的拥抱。 男人两手都拎着各种东西,一大早的得到女友热情的拥抱,这感觉也相当的好。 两人进去一起吃早餐,沈知初特意把早餐拿到阳台的小桌上,能晒到太阳。 美味营养的早餐打开,她拍照发了朋友圈,瞬间收获无数个赞。 下面的评论都快爆了。 她发的内容:季先生一早的杰作,喂猪! 配图是丰盛的各种早餐。 同事评论:「初初姐,滋润啊。」 大学同学:「初初,是不是谈恋爱了。」 朋友:「啧啧,我也想谈恋爱了。」 关系密切的人:「什么时候把男朋友带来给我们见见。」 「……」 骆辰也看到了这条朋友圈,一大早虐得体无完肤。 他躺在医院里,身上的伤好了,心里的伤却永远好不了。 明明是他先遇到的,就出了国,连表白都没机会了。 季远深自然也看到了这条朋友圈,他还点了赞。 “拍得不错。” 沈知初欢乐的吃了口小笼包,“你要不要发一条?” 季远深,“我发什么,女朋友又没给我买。怎么秀?” 沈知初白他一眼,“我之前还经常给你送午饭,做宵夜呢,也没见你发。” “等你哪天做了我再秀。” 沈知初美滋滋的享受美食,食欲大增。 季远深的手机弹出一条信息。 是沈木荷发的图片,正式刚才沈知初发的朋友圈配图。 季远深没忍住问,发信息问,「你和沈知初是好友?」 「不是,别人发给我的。」 「信息社会真牛逼。」 「阿深,你决定了吗?她根本配不上你。」 「是……」 后面的字还没打完,手机就被沈知初抢走了。 然后她看到男人还没回完的信息,心里膈应得厉害。 当然最膈应的还是备注,曾经最爱。 曾经最爱,刻骨铭心。 这个备注如同一把尖锐的利刃,直刺沈知初的心脏。 季远深把手机拿过来,解释道,“她问我,我就说了。” 完全没有要解释备注的意思。 沈知初没了胃口,好心情都被沈木荷破坏。 她发个朋友圈,怎么沈木荷也知道了? 她的这些朋友里,到底谁被沈木荷收买了! 沈知初,“你没打算删除前女友吗?” “初初,我说过了,和他们沈家还有生意上的往来,我们还有圈子。” “呵,我们?” “我的意思是……” “别解释了,我知道。”沈知初也不想两个刚和好就相处得糟糕透顶。 而且内容上他们是很正常的聊天。 没什么的。 她这么劝自己。 说好了给他一次机会。 季远深转移话题,“今天去哪里,要看舅舅吗?” “不用,他恢复得很好,我十点要陪一个艺人去签个合同。” “正好我白天也有点忙,那我们晚上见。” 沈知初兴致不高,“嗯。” 刚和好,就被前女友搅合了,她再也没有昨晚和今早的热情。 女人要的就是一个态度,明明删了前女友就能解决的事,偏偏要闹到分手的地步。 她不想,季远深不肯。 那么先耗着吧。 他爱了沈木荷那么久,怎么可能放得下。 季远深,我给你时间。 …… 陆绍珩昨晚一个人在酒吧喝到吐,白七七赶过去的时候,服务生已经安排了房间给他休息。 中间有不少女人过来搭讪,都被陆绍珩的眼神吓得退避三舍。 他就想单纯的买个醉! 刘昕在暗处看得清清初初,她没有出手,也没有套近乎,她预料陆太太会来。 果不其然,白七七没多久就火急火燎的来了。 她不禁在心里冷笑,这样的女人没有丝毫的度量,注定有一天会被男人嫌弃。 尤其是陆绍珩这样的男人。 她不急,因为她年轻漂亮耗得起。 可白七七呢,已经是生三个孩子的老女人了,外貌再出众男人也有吃腻的一天,她总能找到机会。 弟弟刘琛已经牵了这条线,在公司她也得到了特殊照料,现在就连项目部经理都在猜,她是不是和陆总有暧昧关系。 刘昕故作听不懂,每天依然努力工作,积极向上,公司里的人对她的印象都非常好。 甚至几个高层都在私下议论。 「如果我们有这种老板娘就好了。」 「到底是大山里出来的姑娘,朴实勤劳善良。」 「可不是嘛,听说陆总家的那位厉害着呢。」 「人家还是大明星。」 「什么大明星,就闹过几次绯闻,一部拿手的剧都没有。」 「……」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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