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婆失踪五年后,薄情总裁他疯了_第408章 恶劣,真想一巴掌拍死他!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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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白七七出言缓和,“来,初初,这是你爱吃的椒盐皮皮虾。”
  “阿深,猪肘子特意给你做的,听绍珩说你最喜欢,你多吃点。”
  两人都没再说话,默默吃饭。
  接下来,餐厅的气氛安静得可怕。
  吃完饭陆绍珩和季远深去了书房,白七七和沈知初在院子里消食散步。
  白七七,“我瞧着季远深对你还不错,他最爱吃猪肘子了,能分一半给你。”
  “我看是猪肘子吃多了,一点脑子也没有。”沈知初没有丝毫的感动,“你见过哪个女生能吃一半的猪肘子?”
  “如果是沈木荷,他能给她夹那么多吗?他就知道给沈木荷做牛排,给我就吃猪肘子。”
  白七七:……
  这丫头怨气挺大啊。
  大概不是猪肘子的事,是沈木荷这个坎没过去。
  “到底怎么了?”
  “沈木荷根本没受到任何惩罚,她今天跑来季远深的办公室了。”
  这个事白七七知道,她选择暂时放任,这时候他们的心思要放在陆氏的内斗上,实在没有心思再理会其他,和别的家族起冲突。
  沈木荷被判了一年半,是陆绍珩特意施压才会判的,但是缓期一年执行。
  一年半,对于沈木荷这种千金小姐也是一种巨大的惩罚了。
  就是缓期一年执行,谁知道这一年会发生什么。
  “那个绿茶就知道哭装可怜!这么下去,季远深根本绷不住,一定会心软的。”
  这件事还是在沈知初心里扎了刺。
  只要和季远深在一起,他做某件事,沈知初就会在心里比较。
  这种感觉太痛苦了!
  她好像开始沦陷了。
  作为女人,白七七懂这种感觉。
  沈知初怕是喜欢季远深了。
  白七七道,“有些人有些事,不是你想拦就能拦的,假如季远深心里放不下沈木荷,我们再想办法都没用,即便她被关在监狱,只要她托人给季远深送信,说得诚恳一些,我敢打赌,季远深会想办法把她捞出来。”
  白七七的话不好听,却是事实。
  季远深为了忘掉过去,拿了沈知初的幸福做挡箭牌。
  关键是沈知初愿意赌上一把。
  沈知初何曾不知啊!
  她就是这么傻。
  别人的一点甜头和温暖就把她给收买了。
  白七七握住她的手,“既然选择了就走下去,我会陪着你,绿茶嘛,我们也能对付。”
  “可是有时候真的好累,突然就觉得自己斗不动了。”
  “那你想放弃吗?”
  沈知初抿唇,“看吧。”
  “你和他还是男女朋友关系,什么时候他让你不舒服了,你完全可以做出别的选择。”
  “嗯。”
  白七七抱住她,“别多想了,一会我煮茶给你喝。”
  沈知初打趣,“你现在真的好贤惠啊。”
  “我一直都很贤惠,是陆绍珩把曾经贤惠的我弄丢了。”
  “果然啊,女人的态度是需要男人爱抚的,好丈夫会让女人变温柔。”
  白七七笑而不语,其实她更痛苦。
  她和陆绍珩面临的是一场残酷的战争,一旦输了,她就得听陆以川的。
  赢了,她怕是也会让各位董事反对!
  毕竟她在法律上和陆绍珩离了婚,只要有人拿她的身世说事,胁迫陆绍珩,她会主动离开的。
  有些人的伤在心里,不见血,更痛。
  “对了,我有东西要给你。”白七七想起来,拉着沈知初上了楼。
  衣帽间里,各种高级定制女装整齐的排列着,鞋子也分类的很好,珠宝区,都是琳琅满目的首饰,看得人眼花缭乱。
  来了这里就一个字,壕。
  白七七挑了两套珠宝给沈知初,“本来前几天就想给你的,这两天有点忙,我特意挑的,很适合你。”
  沈知初愣神。
  一看盒子就知道这珠宝价值不菲。
  她哪里配这么好的东西。
  好的珠宝需要高级定制礼服,还有一双能配得上的鞋子,还需要……
  这些白七七自然也想到了,一并给她配齐。
  沈知初拒绝,“七七,我们俩关系再好我也不能要你的东西,上次你给我买的那套我还没用呢。”
  “我根本用不完,拿着吧,你会需要的。”白七七低声道,“季远深的身份相信你也知道,他平常有应酬,你需要这些。”
  “不行。”
  “听我的,等你做了季太太,这些少不了的,到时候我也戴你的,咱们可以换着戴。”
  沈知初记得,大学的时候她们关系好得穿同一条裤子,经常换穿彼此的衣服!
  这份友谊,沈知初很珍惜。
  “沈木荷的家世确实不错,但你也不要妄自菲薄,相信自己是最好的,缺什么跟我说,我就是你的娘家人。”
  沈知初抱紧了白七七,有这个后盾,她确实得到了鼓舞。
  是啊,她是最好的,何必和别人比呢。
  两人在水榭华府待了很晚,季远深和陆绍珩可能在商量重要的事,一直到十点多才结束。
  白七七送他们到车上。
  “七七,我们走了。”沈知初系好安全带。
  “好,以后常来玩儿啊。”
  沈知初做了个ok的手势,汽车如疾风一样驶出去。
  陆绍珩拿了外套给白七七披上,“外面冷,走,进去。”
  “我很担心初初,看季远深的脸色不太高兴。”
  陆绍珩,“你要说说沈知初,男人都注重颜面。”
  这话白七七就不爱听了,“到底是颜面重要还是老婆重要,初初不爱吃猪肘子怎么了,她还不能说了,为了讨男朋友欢心,就得忍着恶心吃下去?”
  陆绍珩:……
  算了,和女人讲什么道理。
  人家的事情,别闹得自家不和。
  回去的路上,显然季远深还在为猪肘子的事情不快,冷着脸一句话也不说。
  沈知初还无所觉,宝贝的抱着白七七送的衣服和首饰在碎碎念,“和陆绍珩谈了那么久的事情累不累啊,要不要去吃点宵夜?”
  季远深单手扶着方向盘,目光盯着前方,直接无视沈知初。
  “季远深,我跟你说话呢!”
  “喂,你有没有听到?”
  “季远深!”
  季远深冷冷掀唇,“我去吃猪肘子,你去吗?”
  沈知初:……
  这个坎过不去了是吧。
  她还没生气呢,这男人倒好,给她甩脸子。
  “季远深,你和沈木荷在一起,也会这么对她吗?”
  呲。
  轮胎划过地面的声音很刺耳,季远深的脸蓦然变得阴沉。
  他森然的开口,“沈知初,翻旧账有意思吗?至少我和你在一起,很尊重你吧,是我背着你和她偷偷约会了,还是绿你了,嗯?”
  “什么叫翻旧账啊,我就让你掂量掂量,你对我和沈木荷的态度有没有差别。”
  “有差别,又怎么样?”
  语气,那叫一个恶劣,弄得沈知初想一巴掌拍死他!
    三月,初春。
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
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
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
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
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
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
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
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
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
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
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
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
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
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
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
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
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
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
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
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
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
,,。,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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