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。 沈知初早早就起床开始梳妆打扮,昨晚回来后,她已经安排好了工作,也和白霄说了今天请假。 说出来惭愧,这还是她和异性第一次正儿八经的约会。 活到二十八啊,连一次真的恋爱都没有谈过。 季远深昨晚在医院陪周庭,凌晨才回家睡,本想着洗个澡换身衣服就给女朋友带早餐,然后一起出门约会。 谁知道,洗完澡往床上一躺,几个晚上没合眼的他直接睡到了中午。 沈知初也等到了中午,一个电话也没打给他。 她想,如果天黑季远深打电话来说抱歉,或者说理由,她是一个字都不会听的,直接分手! 沈知初一个人在公寓连早餐都没吃,上午全屋大扫除来打发时间,到了中午她饿得饥肠辘辘打算点外卖。 季远深的电话打来了。 她明明把路都想好了,可是看到他的电话,沈知初却又委屈,鼻尖都是酸的。 臭男人! 还记得自己有女朋友啊。 她故意不接,当做没看到。 季远深也没有打来。 沈知初又后悔,这个狗男人怎么不按套路出牌啊,应该一直打一直打呀! 于是,沈知初又给他回过去。 接通后她语气轻松,态度也不好,“什么事?” 三个字把急急忙忙赶过来的季远深给问住了。 所以呢,只有他一个人记得今天的约会? 季远深手里还拎着刚买的午餐和甜品,准备一会给女朋友赔罪。 结果,这三个字真是当头棒喝。 他以为,她还在公司。 “没事。”不知怎的,季远深也赌气把电话给挂了。 沈知初:…… 季远深把午餐扔到车上,去医院带给了周庭,又继续做手术。 护士们和其他医生都惊呆了。 胆子大的问,“季医生,你今天不是休息吗?” 季远深,“休息够了!” 众人:…… 季医生一点也不像休息够了的样子,倒像是和女朋友吵架了。 大家也不敢言,配合他做各种手术。 这一忙就到了晚上,终于结束,其他医生在季远深的领导下学到了不少东西,即便是一个小手术感触也很深。 虽然累,却很充实。 跟着季远深一起做手术,可比派去进修都要机会难得,大家都很珍惜。 甚至有的人想,季医生天天发疯就好了。 科室主任提出,“今天大家都辛苦了,季医生,跟着我们去聚一聚吧。” 季远深面无表情,“我得去陪我舅舅,你们嗨。” 以前,季远深很喜欢这种聚会,这几个月,从他有了女朋友后就转性了,身上还有种淡淡的忧伤感。 大家不禁叹息:恋爱会剥夺人最基本的快乐! 本来周庭早就可以出院了,出院后考虑到他住的地方比较远,季远深照顾起来不方便,他又不愿意找阿姨,季远深就让他先在医院里住着。 他进病房之前拿出手机看了眼,没有电话和信息。 沈知初十一点也没有女朋友的觉悟! 季远深心情更不好了,即使想在周庭面前装作无事人,也无法逃过他的眼睛。 “和初初吵架了?”周庭一眼就看出来。 “没有。” “还嘴硬呢。”周庭开始教导他,“女朋友是要哄的,别一天到晚一脸清高,谁都不在乎的样子,真的有人跟你抢她,你就等着哭吧。” 季远深把工具收好放进医药箱,表情淡淡,“谁说恋爱就要结婚的,我听您的话和她相处了,结婚,还是慎重点好。” 周庭一听气得不行,拿枕头砸过去,“熊崽子,你再说个试试!你要跟你爸爸一样渣吗?不以结婚为目的,把女性当做玩物,我告诉你,你敢这么对初初,我和你拼命。” 见他如此激动,脸都红了,季远深只能把想说的话咽回去。 “舅舅,您别激动。”季远深帮他拍后背顺气,“我的意思是,结婚是大事,得慎重,两人还要多接触。” “我看你就是不想负责任。” “我没有。” “你就有!” 季远深:怎么人老了比女人还不讲道理。 “我告诉你啊,你要是再敢和沈木荷来往,我就……咳咳咳。” “好好好,我不和她来往,我都听您的。” “你现在就给初初打电话,我要听。” 季远深:是我谈恋爱啊,能不能别这么精明啊。 “你打不打?” 季远深没辙,只好打。 结果,沈知初没接。 季远深松了口气,“您看,她在忙,早就跟您说过了,她的工作很忙的,每天都要往外跑,说不定这会还在外面。” 周庭一个字不信,“我一会自己打。” “行行行,您觉得怎么舒服怎么着,现在我们先把晚饭吃了。” 白七七打来电话,问季远深,“我在医院,你有空出来见一面吗?” 周庭吃了晚饭在看电视,季远深打算去一趟药业公司。 “可以,不过我要去药业公司,有事能在车上说吗?” “好。” 上了车,季远深打了个电话,这才开口,“你有什么需要问的尽管问。” 白七七直接说,“你和沈知初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。季远深,我跟你说过的,不要招惹她。” 季远深笑了,“什么叫招惹啊,陆太太,我们是正常谈恋爱,大家你情我愿的,你还要干涉吗?” 白七七也知道她无权干涉,她就是想给季远深敲个警钟。 沈知初没有强大的家世背景,也不是季远深可以欺负的。 “我不是干涉,我只是想告诉你,初初她外表看上去什么都不在乎,其实她内心很敏感脆弱,她父母在千里之外,这边就一个舅舅,你不能让她伤心。” 季远深抓住了白七七话里的重点,外表看上去什么都不在乎,内心敏感。 所以说,今天他爽约沈知初心里还是很在意的。 “季远深,我没有别的意思,我的目的只有一个,既然你选择了她就要善待她。” “我知道了。” “那行,前面路口你放我下来。” 季远深照做,等白七七下车,他犹豫着要不要给沈知初打电话,解释一下今天为什么爽约,是他不对在先。 谁知,沈知初的电话先打来了。 一开口她就问,“你给我打电话干嘛?” 那是周庭逼着季远深打的。 “我问你下班没。” “还没有,在片场,有事吗?” 沈知初那边嘈杂声大,一听就知道在忙。 或许白七七也不了解沈知初,她根本就不在意呢。 “没事我挂了,我这边有点事。” “沈知初,你是我女朋友!”季远深突然不得劲儿了,吼了出来。 沈知初在电话那头愣了下,随即冷笑。 好家伙,还知道有女朋友呢。 你失约没连解释都没有,一下午也不见踪影时怎么不记得有女朋友了? 沈知初可不会这么好说话,几句话就原谅了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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