季远深把各种手提袋用一只手拎着,腾出一只手握住她的。 “我们先出去说,嗯?” 季远深感受到四面八方投来的目光。 他们俊男靓女本就惹得路人关注,这会沈木荷哭了,大家还以为他欺负了她。 “你答应我,你答应我啊阿深。” “我怎么会不答应你呢!”季远深眼里都是疼惜,“但是没有女人求婚的道理。” 沈木荷破涕为笑,跟着他一起出了商场。 他们把战利品放到后备箱,沈木荷雀跃。 季铭打来电话,沈木荷默默掐断了。 “阿深……” “结婚的事我会和我舅舅商量,你知道的,舅舅是我最重要的人,改天我带你去见她,以未婚妻的身份。” 沈木荷一听想打退堂鼓。 “你舅舅,好像对我很不满!” “他对你有误会,其实人挺好的。” 他和沈木荷刚开始的那会,周庭还挺喜欢沈木荷,她也去过周家几次,都很乖巧。 那时候,周庭以为她就是季远深终身伴侣,把她当外甥媳妇疼。 结果,她转身和季远深的大哥季铭订了婚,周庭知道后差点气吐血。 “我知道舅舅好啊,可有些误会很难说清楚的,我和季铭订婚是事实。”沈木荷想说服季远深,不去。 结婚是两个人的事,季远深母亲不在,季言根本不重视他,才不会管呢。 “荷子,我们的婚事可以不征求任何人的意见,但是舅舅我是一定要尊重的,你要是真的爱我,就跟我一起去,我不会让你受委屈。”他说得很明白。 事实上,这些年他何曾委屈过她! 话说到这个份上,沈木荷真不好开口了。 那就去吧,等结了婚她是不会再去的。 去,都是给季远深面子,那个老头子冥顽不灵,真是够了。 沈木荷见好就收,“好,我听你的,你看什么时候合适我们一起去和舅舅说。” 季远深心情愉悦,“放心吧,我舅舅不会为难你。” “嗯!” 这一天,沈知初没等到季远深的电话,到了水榭华府,白七七留她吃晚饭,她好几天没好好吃一顿了,也没客气。 “你看你,才几天没见瘦得这么厉害,我一会和白霄说,让他给你批假。” “别,我瘦一点好看。” “瞎说。” 白七七做饭小能手,什么都信手拈来,阿姨帮忙打下手。 晚餐八菜两汤都是她的功劳。 沈知初悄悄问,“你和陆绍珩彻底好了吧,你们……嗯,看你气色这么好,应该是被爱情滋润了。” 白七七娇嗔的骂她,“没正经,我们就是做了夫妻该做的事。” “看你这样,我也想结婚了。” “咦,你不是扬言要做老姑娘吗,一个人快活到老么?” “哎,现在才知道,每个年龄段想法都会不一样,我都满28岁了,步入三十岁真的就难挑到合适的了!七七你不知道,我这几天都遇到了些什么奇葩男,我真是……”沈知初都不想说了。 白七七把陆绍珩的晚餐分好,让佣人阿姨送上去,颂颂下来吃饭,和沈知初玩了会。 吃完晚餐天已经黑了。 白七七送她出去。 “路上慢点。” “好,你进去吧,一会儿陆总又要恨我占用了。” “没那么夸张。” “七七,男人也很小气的。” 白七七总觉得沈知初哪里不一样了,“你是不是,谈恋爱了?” “哪有!”沈知初咂咂嘴,“我这样的,男人都不喜欢。” “谁说的,咱们的初初明明是大美女。” 这,肯定是有喜欢的人了吧。 她已经放弃了白霄? 也挺好的。 白七七拉住她的手腕,“你跟我来。” “啊,干什么啊。” “我送你点东西!” 白七七把人拖到衣帽间,里面都是陆绍珩送给她的各种名牌衣服,包包,还有首饰和配饰。 沈知初都看呆了,这衣帽间比很多人的住房都大,整个就是一个壕! “没人性,没人性,你们家陆总太凶残了,呜呜呜,怎么能这么有钱啊。” 真是闪瞎她的狗眼! 白七七挑了几套未穿过的衣服,还有首饰。 “明天你陪我参加一个宴会。” “我陪你?我们?” 宴会不是要男女搭配吗? “对啊,这些你拿回去试,都送给你,反正我也用不着这么多,你自己决定明天穿什么。” “我,我穿不来这些的,七七,你知道我穿高跟鞋会崴脚的。” “那你也得适应,你现在是七霄的经纪人了,无论是外表还是性格都得重新包装。” “我需要什么外表,我是给自家艺人争资源!” “一个人的外表是敲门砖,化妆是礼貌,这一点你一定要改。”白七七语重心长,“你是七霄的王牌经纪人,难道不想七霄发展得更好吗?” 沈知初想想也是。 她该打扮得知性一点,至少得有气场。 每天平底鞋,宽大的休闲装,也没有化妆。 确实没有什么形象! 这一晚,沈知初回家休息了,给赵露露送药,去医院看了舅舅回来已经深夜十一点。 洗完澡出来半夜,季远深发来信息。 「抱歉,今天事情多,忘了跟你说没时间。」 沈知初默默看着,没回。 「你在医院吗?」 还是没回。 季远深怕打扰她休息,也就没再发了。 第二天下午,白七七约了沈知初一起去做造型。 沈知初还在公司,衣服还没试。 白七七说,“没事,造型中心也有礼服,我帮你挑一件。” 沈知初,“好。” 今日是《大汉天下》剧的一个演员生日,是个老戏骨,特意邀请了剧组的人。 还有一些知名导演和大牌明星。 去了露个脸确实不亏,原本想叫上赵露露,奈何她脸上有伤不太方便。 生日会在某个高档会所举行,天刚擦黑,大堂里已经人满为患。 白七七和沈知初开了一辆红色法拉利,身穿高级定制礼服,一白一红,耀眼夺目。 白七七一身一字肩白色收腰长裙,头发如瀑布般散下,已经治愈的容颜在灯光下精致如画,笑容更是璀璨迷人。 她如同纯洁的百合花游走在人群中,将美丽大方的绽放。 这是她康复后第一次在人前露脸。 沈知初作为她经纪人的身份随后,她穿着过膝红色鱼尾裙,到颈的黑发弄成了微卷盘起,面盘秀丽,化了妆后也有不少男性朝她投来惊艳的目光。 她的身高和白七七差不多,也很修长! 季远深和沈木荷进来时,便看到了这一白一红端着美酒,笑容满面的在众人跟前穿梭。 当然,他第一眼并没有认出沈知初,只看到了万受瞩目的白七七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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