季远深:…… 这女人要求还很高。 幻想是好的,现实很残忍。 没谈过恋爱,无比向往。 沈知初打了个哈欠,季远深见她困了准备走。 来了一个电话,沈知初立马打起精神。 是赵露露。 “初初姐,你给我敲定的代言被抢了。” “什么!”沈知初暴怒,“谁这么贱!” “初初姐,我说说我的见解,你别激动。” “好,你说。”沈知初实在气不过。 这个代言是她喝掉了快半条命得来的,那些广告商答应得好好的,就等后天签约敲定了。 原本是板上钉钉的事。 “这个代言我不想要。” “为什么,露露,你知不知道你现在……” “我知道。”赵露露是犹豫很久才打这个电话的,“他们临时换人,也是因为我。” “因为你?据我所知,他们都对你很满意啊,即便舆论没有完全消除,他们也不在意,说句不好听的,如果一个艺人连舆论都没有,那也没什么热度,关键是这些舆论你要如何处理,公司已经帮你了,你别担心。” “但是我们的代言泡汤了。”赵露露心有愧疚,却毫无办法,“对不起初初姐,让你失望了,都是因为我。” 沈知初虽然很遗憾,也气不过,到底也不想强求手里的艺人。 赵露露是她目前带的最有潜力的。 不仅样貌好,演技也不错,为人处世也是她欣赏的。 加上赵露露替代了陆云歌的赵飞燕,在娱乐圈掀起不小的风浪,他们就等着这个角色翻身,沈知初很有信心。 《大汉天下》这部剧她了如指掌,白七七又和赵露露是搭档,还能有什么难事呢。 只是目前,白七七还在休养,赵露露的空窗期也不能太长,她就给她弄了个代言,还有几场活动。 “你要是不愿意,也没有关系,我在找找合适你的,下次你不愿意和我说。” “也不是我不愿意,主要是他们的要求我难以从命。” “什么要求?” “那个广告商,要我陪他……”后面的话赵露露难以启齿,“我其实去单独见过他一面,他说有几个细节要和我商量,你这几天太忙我也没告诉你,结果去了以后差点没回来,胳膊到现在都是青的。” 这一行的龌龊沈知初是懂的。 “操!就那个矮冬瓜是不是,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什么玩意儿,这种代言他妈的恶心,谁爱要就要去,咱们不稀罕。” “他对你动手动脚了?” 赵露露感动,“初初姐,你不怪我?” “哎呀,我怪你做什么,你要是真的为了一个代言做了伤害自己的事,没有底线,我才真的生气呢。” “放心吧,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在我身上,我真的很幸运遇到了你们!” “那行,就别多想了,我会重新给你找代言,至于矮冬瓜,哼哼。” “初初姐,我没受到实质性的伤害,没事的。” “嗯,好,我有点忙先挂了。” 挂了电话,沈知初找到广告商的号码,准备打过去。 季远深制止她,“你质问也没用,和这种人置气浪费自己的精力,他们如果讲道理就不会这么龌龊了。” 沈知初胸口起伏厉害,“那也不能找我当傻子,你不知道,这个代言我花了多少心思,我都陪他们喝得快吐血了,他们竟然还要我的艺人做那种事,我他妈的恨不得把他阉了,让他再骚!” 季远深下意识的紧了紧下身。 他是不是够幸运,这女人醒来没有第一时间把他太监了。 好阔怕! 事实上,季远深很欣赏沈知初的为人,能这么为自家艺人也是拼了。 多少女演员为了上位牺牲色相,更是无底线,沈知初和她的艺人都挺自爱的。 不过,季远深相信白七七的眼光,她的人应该不会错。 “不行,我要亲自去找那个矮冬瓜,老子要把他的这些恶行告诉他老婆。”沈知初越想越气。 “别冲动,或许有更好的办法,到时候还能拿到代言。” “啊呸,这种代言,我们家宝贝儿露露才不稀罕,你不知道赵露露,长得有多美,和七七有的一拼呢,他们俩是不同类型的美女,就连七七都很欣赏她,嘿嘿,当然了,七七才是我真正的大宝贝,我心里的第一美。” 季远深来了兴致,“赵露露?” 沈知初看他这眼神,一掌拍在他肩膀,“色胚,我警告你,不准动我的大宝贝。” 季远深只是喜欢看美女,并不是一定要和美女谈恋爱。 “听到没。” “你好烦啊,男人爱美女不是天经地义吗,你自己说的和白七七有的一拼,我好奇啊。” 沈知初献宝一样的点开赵露露的定妆照。 无论是侧颜还是正面,都美得惊心动魄,剧组也是用了心。 这样的妆造,绝对震撼。 季远深啧啧两声,其实内心毫无波澜,只是纯粹觉得好看而已。 “怎么样,怎么样,我宝贝不错吧。” “还行。” “切,这么平静!你有没有眼光啊,我觉得比你女朋友要漂亮。” 季远深突然沉了脸。 沈知初没意识到,喋喋不休,“哎呀呀,我该给她找个什么代言呢。不行,我还是得去见矮冬瓜,我要说清楚,要让他们知道我们家宝贝露露不是好欺负的。” 沈知初就要冲动的去找人算账。 季远深,“我陪你一起去。” 她这个性子肯定会吃亏。 “你不是要守在医院吗?” “时间还早,我来见你之前去看过了,一切稳定,两个小时以内不会发生意外。” “放心吧,姐姐我练过的,才不是你女朋友那种事事需要保护的温室花朵。” 沈知初跑得贼快。 矮冬瓜的住所她知道,去之前她打了个电话。 男人拒接。 沈知初不奇怪,登门拜访。 但是家里没人,沈知初就蹲点灯。 已经是深秋的季节,沈知初在外等候几十分钟,手都动得没知觉了。 这么下去还是不行,她得问问矮冬瓜在哪儿。 刚要打电话,响起了汽笛声,紧接着车灯刺过来,车牌沈知初眯着眼看清楚了,是矮冬瓜的车。 她直接上前拦住,刹车声响起,里面的男人身体惯性向前倾,爆了句粗口下车。 “王总。”沈知初倒不害怕。 王总喝了酒,矮矬炖的模样让沈知初见一次恶心一次。 就这样的人还妄想染指她的大宝贝。 “别来无恙啊王总。” “你?你是?”王总眯起眼,摇摇晃晃的。 沈知初根本不给人看清,操起捡起的板砖,直接往男人肩上一拍。 男人懵了,疼痛还没来袭。 司机都被吓傻了,这女人太猛了。 “操!”王总反应过来,也看清了女人的长相,“他妈的沈知初……” 他抡起拳头就要往沈知初身上揍,沈知初也不怕,手里的板砖还在,她就要往男人头上拍。 她知道哪里致命,就给他一个教训。 两个人准备同时动手,黑夜里一道冷冽的声音响起。 “你动她一下试试!” 季远深阴沉的脸陷在黑夜里,如同撒旦。 一向儒雅的男人露出这样的表情,无疑是可怕的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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