幸好,电梯够快,到了一楼。 沈知初连滚带爬的溜了。 特么的,她就不该进这个电梯。 季远深看了眼跑得比兔子还快的沈知初,不禁皱眉。 他有那么可怕。 “季医生,喝喜酒可别忘了叫我们啊,谈恋爱要大家一起分享嘛,这是好事啊。” 季远深风度翩翩,说了句,“谁跟你说我有女朋友?” “人家都找上门来了,昨天我可都瞧见了啊,那叫一个漂亮!” 季远深耸耸肩,没再否认。 他在圈子里是出了名的不婚主义,这医生在故意打趣他。 但是吧,他也有他的压力。 这些年为了干出一番事业,季远深身边有自己的人,这些人为他管理公司,担任公司法人代表,事事为他,季远深很感激。 他们唯一的要求就是,季远深能早点结婚生子。 这些人,是他母亲的亲戚,也是他的后盾。 尤其是最近,他舅舅身体出现问题,一见面就催促他尽快结婚。 季远深听得烦,可有不能不去。 他的妈妈不是什么名门闺秀,就是小门户出生的女儿,一次偶然的机会和父亲季言发生关系有了他。 从小季远深就和别的孩子不一样,没有爸爸! 季言不喜欢他的妈妈,因为出生特别嫌弃,甚至把她当成人生中的污点。 从小,季言除了给钱没有尽到过其他责任。 记忆里,季言对他就是提款机,到月打生活费。 其实季远深到十年前没有怨过季言,至少他能给钱,能让他学习想学的东西。 知道十年前,他的母亲因病去世,他第一次找季言要钱治疗栽了跟头。 季夫人高高在上的说,“你以为季家的钱这么容易得来的吗?你父亲每个月给你生活费已经仁至义尽了,不要妄想其他,你和你的妈和我们季家没有关系,在外,也不要说你是季言的儿子,你妈是我们季家的耻辱!” “还有你,一个私生子,见不得光的东西,以后别来这儿了,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乞丐,丢的也是季家的脸!” 他所谓的父亲,连面也没露。 季远深可以谅解季夫人的怨恨,一个女人,怎么可能对丈夫外面的女人有好脸色。biqubao.com 他不甘心的是,季言让季夫人来搪塞羞辱他。 也是在那个时候,季远深才有学医的念头。 最终,他母亲还是走了,他就一直寄养在舅舅家。 舅舅对他不错,心疼他的遭遇,时常有好吃的都会留给他,但是长此以往就引发了舅妈的不满,后来闹到了离婚的地步。 季远深从舅舅家搬了出来,选择在学校寄宿。 可是他没有钱!后来找了陆绍珩。 唯一荣幸的是,季言给的钱从小让他上的贵族学校,认识了陆绍珩这个哥们儿。 他母亲死后,季远深仇视季言,便再也没有要过他的钱,全靠自己打工和陆绍珩的背后支持。 正想着,舅舅的电话打来了。 “阿深,明天你无论如何都来家里一趟,我有事情和你说。” 季远深知道是什么事,除了他的终身大事还有什么值得舅舅操心的。 但他无法拒绝,“好,您的身体怎么样?” “吃了你的药好多了,别操心我。” “好,我明天回来。” 他说的是回来,为的就是让舅舅心情好点。 刚要挂断电话,听到舅妈在那头嚷嚷,“还是国内顶级专家呢,你这个病都治不好,让他找个腰子都找不到,算什么专家?” “我看他就是徒有虚名。” “你少说两句!”舅舅一激动,吼了起来,又开始喘气。 季远深不是第一次听这种话,早在舅舅诊断出来尿毒症,舅妈就让他换个好点的腰子给舅舅。 他:…… 季远深到底不放心,挂了电话,晚上开车去了舅舅家。 沈木荷打来电话。 “阿深,都六点半了,你怎么还没到?” 季远深这才想起,和沈木荷约好了。 他去舅舅家的方向和金雀相反。 “抱歉,临时有事,要不改天?” 沈木荷感受到了莫大的危机,她总觉得,这个男人已经不如以前爱她了。 她习惯了他的百依百顺,有求必应,突然失约让沈木荷心里没底,仿佛没了救命稻草。 “阿深,我后天有演出,明天得排练一天。”她语气失望,“错过了今天,我可能还要去别的地方演出,时间紧迫。” 季远深看了眼时间,“晚一点可以吗?” “我明天得早起。” “要不然一会我们视频说?” “你在哪儿,我过去找你吧。” “我在西宁路,有点远。” “你舅舅家?”沈木荷知道,季远深的舅舅住在那儿。 “嗯,还没到。” “那一起去吧,你等我一下。” 沈木荷多年前和季远深去过他舅舅家,当时他舅舅还夸她长得漂亮,说阿深眼光好。 可那时候,沈木荷摇摆不定,也没有接受季远深的求爱,转身却和季铭在一起了。 为此,他的舅舅对沈木荷也没有好脸色。 几次碰到,都横眉冷眼。 季远深也知道这些,开口道,“还是不了,我舅舅生病了,说话不太好听。” 沈木荷扬了扬眉,果然他还是想着自己的,生怕她受委屈。 “没事,当年的事我也有必要解释一下。” “那行吧,我在舅舅家等你。” “好。” 季远深的舅舅住的还是老破小,多年来没换过。 季远深有了钱后多次要给他们置换大房子,到市区来,舅舅就是不同意,他说习惯了,住着安心,一辈子就这样了。 谁知,季远深刚到楼下就遇到了沈知初,她大包小包买了一堆,看样子也是来探望长辈。 “你要是不舒服,我有一种特效药,对你的伤可能有帮助。”一见面,季远深开门见山。 沈知初冷笑,“滚!好狗不挡道!” 渣男,明明有女朋友还睡她,还睡得那么狠! 特么的,像八辈子没见过女人似的,揉死她了。 除了下身撕裂严重,沈知初的胸也遭了殃,到现在还疼。 季远深的脸黑了,“女人,这么凶是没有男人会喜欢的,我的野蛮女友也只是在电视里出现,男人都喜欢温柔斯文的女孩,别太虎了。” “呵,关你什么事,我又不需要你喜欢。” 季远深:…… “我告诉你,别以为你睡了我就可以管我的事……” “什么,我们家阿深睡了你?初初,是真的吗?”季远深的舅舅突然冒出来插话,一脸惊愕。 当然,更多的是喜悦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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