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七七还不知道他的心境,“你等一下,我把汤倒出来喂给你喝。” “我不想喝了。” 白七七:…… 但是吧,他是病人,矫情一点也正常。 白七七没生气,“好,咱们不喝,本来这个汤也不适合你喝,太补了,我们进补得慢慢来。” “你回去吧。”陆绍珩的语气淡淡的。 “是不是哪里不舒服?” “没有,你回去。” “陆绍珩,你有事瞒着我是不是?” 陆绍珩不做声,他的视线比白天更模糊了,到了晚上就跟瞎了一样。 这样的他,要怎么办? 那种恐惧他不想让白七七跟着一起承受。 无法自理的人是没有自尊的。 在爱的人面前,过于狼狈无用,他受不了,白七七和孩子们也会跟着受虐。 还有潜藏在暗处的敌人还要防备,简直雪上加霜。 “没有。”陆绍珩的语气还是很冰冷。 “陆绍珩,你怎么了?” “就是不想让你照顾了。” “矫情。”白七七还没意识到严重性,以为某人霸总的病又犯了。 “好。”她娇声道,“我晚上不来,你汤不想喝就不喝好不好?” 软软的声音,酥酥麻麻的,听得人耳朵发痒。 实在是陆绍珩好久没见过这样的她了。 他知道,她收敛着脾气,记挂着他受伤,让着他。 陆绍珩不忍心,也舍不得。 “回去吧,你这样每天陪着我,我会有压力。”他说。 “有什么压力?”白七七追问到底。 “男人的问题,你一定要知道。” “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嘛。” 陆绍珩:…… 一点也不害臊的。 白七七也没打算留在这儿,这汤若是陆绍珩喝了晚上准难受。 她带出病房给季远深了。 “我给阿珩炖的汤,很补,对你的身体也好。” 季远深眼睛都亮了,“我还有份儿。” 从小到大,就没人给他洗手作羹汤。 白七七把汤倒进碗里,递给他,“趁热喝。” “咦,这里面加了……” “中药药材。” 作为医生,这些是很敏感的,不过白七七没有给他犹豫的机会,“喝了我告诉你一个秘方。” 季远深忙得还没来得及吃晚饭,想着总不能是毒药吧。 一股脑喝了。 味道还不错,没有想象中的怪味。 他不是中医,没有白七七那么灵敏的嗅觉。 白七七把汤的配方发给他,“自己看看,你手机上的秘方。” 季远深看完:卧槽,白七七你这个死女人,竟然敢坑我! 季远深想把汤吐出来,奈何来了个未婚女医生,要和他交流工作。 和女医生谈完工作,季远深的汤已经消化了,而他浑身燥热,难以自持。 想女人,疯狂的想。 渴,怎么喝水都难以解决的那种渴。 白七七,你他妈的…… 白七七之所以把汤给季远深喝,是在闲聊中听陆绍珩说,季远深喜欢的女人回来了。 他外表花,其实这些年一直在等一个人。 女人是舞蹈家,名叫沈木荷,多年在国外深造,和季远深的哥哥季铭在三年前订婚。 但是季远深的哥哥并不喜欢沈木荷,在陆绍珩出车祸的那晚,季家已经对外公布,季铭和沈木荷解除婚约。 季铭说,“小荷跟我不合适。” 沈木荷眼里的痛很清晰,强颜欢笑。 看得出,她喜欢季铭。 仅仅也是一个镜头,相恋多年,订婚三年的人便分道扬镳了。 这不就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吗? 陆绍珩说,他明里暗里也帮过季远深,这小子太在乎沈木荷的感受,一向花花肠子的他,见到了人连说话都结巴。 白七七懂,一般越是外表花的人,在遇到喜欢的人越不会撩。 她就好心帮了他一把。 大胆的去来点直接的吧,骚年! 为此,白七七还查到了沈木荷的电话,在季远深喝完那晚汤之后,她打电话。 “请问,你是季远深的朋友吗?” 那头的女人顿了下,温婉的声音传来,“是。” 她擅长的是民族舞,想必也是个温柔的人。 “你来医院一趟,季医生连续几个晚上加班,人不是很舒服。” “呃,好,谢谢你啊。” …… 沈知初和白霄趁着白七七不在来看望陆绍珩,他们挺不好意思的,毕竟这事是他们引起。 两人买了贵重的水果和补品,刚到病房门口就被秦忠告知,“很抱歉沈小姐,白先生,陆总休息了,不方便见客。” 事实上是,他们陆总叮嘱了,谁也不见。 陆总的眼睛受到了严重的损伤,心态崩了,需要自愈。 两人有点惋惜,把买来的东西递过去,“不管怎样这是我们的一点心意,你帮陆总收下。” 他们是太太的朋友和弟弟,秦忠自然也不好推辞,“好。” “那我们先走了,希望陆总早点康复。” “好,我送你们。” “不用,你好好照顾陆总。” 两人一起往回走,白霄刚接管公司很忙,忙到和沈知初在一起探望病人都是电话。 “初初姐,我有事要回一趟公司,你自己打车回去可以吗?”白霄还是尊重她。 毕竟她是姐姐的朋友。 只是这声“初初姐”是针扎心啊。 沈知初,“没事,你去忙你的,我也有事。” “那好,明天公司见。”m.biqubao.com 少年就这么走了,玉树临风。 沈知初看得失神,直到接到赵露露的电话。 赵露露那边的舆论,已经在慢慢消除。 沈知初想到了办法为其证明。 娱乐圈就是这样,即使铁证如山,也依然有那些脑残饭闹。 陆云歌在娱乐圈这么久,人设清纯小白花,自然有不少宅男买他的帐。 赵露露美得太有攻击性,两人形成鲜明的对比。 宅男都喜欢陆云歌那一款,被骂的还是很多。 赵露露美艳,就会被贴上荡|妇的标签。 沈知初看到这些舆论烦不甚烦,“特么的,能不能有点脑子啊,长得美是露露的错吗?” 行,老娘会找出更有说服力的证据。 混娱乐圈不仅需要脑子,还需要侦查力! 这工作真他妈累啊,不过她喜欢! 心情不好,沈知初就喜欢放纵,夜里难得悠闲,她进了金雀。 一个人难免会被男士搭讪,沈知初心里有了喜欢的人,一个也看不上。 她端着酒往楼上去,却被告知这边都是包房,需要会员提前预定才能入内。 沈知初:哼,老娘才不稀罕呢。 她就要往回走,谁知一双手拉住了她。 然后就没了然后,直接醒来到了第二天一早。 纵|情过后的季远深一脸戾气。 大床的另一边,女人背对着他而眠,白皙的肌肤外露,到处都是青紫的痕迹,地板上,滚落着他们的衣服,诉说着昨晚的激|情。 妈的! 就这么稀里糊涂的交代了自己! 沈知初浑身酸痛,听到动静她翻身,对上的是一双无比阴沉的双眸。 是他! “是你!”季远深眉间的戾气加重,有种要毁灭世界的架势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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