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家那两个老不死的,一直是陆云歌的心腹大患。 陆云歌想了很多办法,都没能除掉。 表面上她还要对二老孝敬! 这么多年,陆云歌可谓是小心翼翼,生怕着了那两个老东西的道。 “你哥他什么时候过来看我们?”陆云歌试探的问。 陆云歌还不知道,白七七也来了。 一直在期待,陆绍珩会顾及多年的情分来探望她。 毕竟她受伤了,还被人轻薄。 若是以往,陆绍珩定然会毙了那个人。 陆时眼神闪躲,结结巴巴,“我哥,我哥忙呢,度假村出了点事。” 这也是陆时清醒后才打听到的。 “出了什么事?” “出了人命。” “啊,怎么会这样?那你哥岂不是碰上麻烦了?” “我哥是什么人,肯定能解决的。” “也是,可陆时我很担心你哥,你带我去见他好吗?” 陆时为难的抿了抿唇。 “陆时!”陆云歌泪水盈盈,“难道连你也不帮我了吗?” “不是!我哥他……” “你哥怎么了?” “反正我哥会来看你的,你先好好养伤,我一定会想办法让我哥来看你。” 陆时说完几乎是落荒而逃,“我还要去做个检查,你先休息一下。” 陆云歌:…… 这个陆时,肯定有事瞒着她。 陆云歌早就知道,陆绍珩已经不再爱她。 从有白七七开始。 别说她今天受伤,就算是死了陆绍珩也不一定会来吧。 要不是走投无路,陆云歌也不会利用陆时这个蠢货。 眼下,她也只能慢慢等着,只要陆绍珩来,她就爬上他的床。 …… 陆绍珩的检查结果如白七七所料,医生让住院疗养。 胃部大部分溃烂,是个需要养着的病。 这是他长期饮食生活不规律所致。 大多的总裁都有这个病,是累出来的! “夫人医生高明,比仪器扫的还准。”陆绍珩拿到结果,打趣。 “你还笑,这个病可不能大意,以后的饮食要非常的注意,不能熬夜!” “那就有劳夫人时时监督了。” “陆总,我也很忙的。” “夫人监督,我就听。” 白七七:…… “等回去我给你配中药,你按照我的方法服用,很快就能痊愈。” “谢谢夫人。” 两人正打趣,陆以川打来电话,陆绍珩看了眼,脸色沉了沉。 “怎么了?”白七七意识到不对劲。 “没事,我们先回病房,一会一起去吃饭。” 陆绍珩从没觉得生病会这么开心,能让白七七关心他,紧张他,两人又能腻在一起,比什么都好。 白七七其实看到了刚才打电话的人是谁,隐约有些担忧。 “你爸是吗?”白七七喜欢有事就解决。 “嗯。” “接吧,你这样躲着他也不是办法。” “我不是躲着他,我是不想再和他发生冲突,父子一场!” “以前我不了解陆以川,只知道他看不起我,觉得我配不上你,从不和我说话,每次我和他打招呼,他也是要应不应的。没想到他对我恨之入骨,还起了杀心,我不得不防。” 白七七怂恿陆绍珩,“接吧,听听他怎么说。” 陆绍珩不是不接,而是怕陆以川说出什么难听的话来,惹自家老婆不快。 他们的关系好不容易到这一步,陆绍珩可不想再出什么幺蛾子。 “他要是有急事,一会还会打过来,我们不要为了他坏了好心情。” “接。” 陆绍珩:…… 老婆大人都说了,陆绍珩也不好搪塞,会显得他有鬼。 果然,他比较了解陆以川,又一次打过来了。 陆绍珩接听。 陆以川的口气很不好,还是那句话,“我限你三天之内和白七七离婚。” 三天之内,还给了期限。 呵呵。 陆绍珩直接挂了,他怕老婆生气,“我就说了,他不会说好听的。” “他为什么这么急着我和你离婚?” 陆绍珩心里有数,但不会告诉白七七。 主要原因,还是为了秦潇。 说起来,真的可悲。 “陆绍珩,你是不是有事瞒着我?”白七七这点敏锐还是有的。 “我瞒着你什么,你让我接我接了,他说的话我们不爱听,何苦惹自己心情不快。” “你这么快挂,心虚啊?” “夫人,你太敏感了。” 陆绍珩最近的脾气好得不像话,白七七挺意外的。 如果以后的日子他能这样,白七七想,他们还是能过下去的。 医院附近的某个餐厅。 陆绍珩点的又是一桌子当地小吃,大多是重口味的。 白七七一看,立马让人加了几道清淡的小食。 “以后吃饭不必顾及我,其实我吃什么都可以。”白七七说。 这也是实话,她对吃早没了之前那么在意。 刚去a国的那段时间,她根本吃不惯那边的饮食,每天就是披萨汉堡吐司,都快吃吐了。 她越是这么说,陆绍珩心里就越难受,越觉得亏欠她很多。 明明她喜欢的东西那么多,却因为远走他乡和两个孩子而放弃自己的喜好。 “你老公条件不错,以后你每天都可以吃这些,我吃我的,你吃你喜欢的。” “天天吃这么重的口味,肛肠科的医生会特殊关照你的。” 陆绍珩:…… 所有的菜上齐,只有陆绍珩的黑米粥没来。 服务员敲门进来,白七七毫无防备,电光火石之间,一碗热粥直接朝白七七的脸上泼去。 白七七反映灵敏,还是难逃这场祸事。 “啊!” 刺耳的惨叫响破天际,白七七脸上火辣辣的,疼得心都跟着颤抖着。 “对不起,对不起。” 服务员立马道歉,跪着去捡地上的碎片。 陆绍珩顾不得抓罪魁祸首,第一时间处理白七七脸上的热粥。 男人急得汗如雨下,叫来了餐厅所有人来帮忙。 白七七的脸本就受过一次伤,皮肤还没完全长好,这碗热粥泼在脸上,灼伤了她的皮肤,肉眼可见的肿了起来。 疼,疼,疼。 白七七只有这种感觉,周身全是嘈杂声。 她疼得眼泪直掉,所有的坚强在这一刻崩塌。 太残忍了,那是滚烫的热粥,比起热水,那粥黏黏糊糊的贴在脸上,并没有立即清理掉,白七七觉得自己快要疼得窒息了。 陆绍珩看她这样,心如针扎。 “七七,七七。”他的声音里全是慌乱,已经无法自控。 白七七冷汗直冒,疼得无法正常演说,她喘着粗气,最终晕厥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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