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七七坐在车里怎么也缓不过这口气。 她脑子是抽了什么风,竟然给这个狗东西带晚餐。 她腿还瘸着呢,是杵着拐杖做的。 就连白七七自己都不知道,为什么要对陆绍珩这么好。 因为他说的,以后会做个好父亲,会好好弥补他们母子吗? 她就被这个狗男人给感动了。 到现在,白七七的腿还疼。 她恨不得扇自己两个耳光。 叫你犯贱,叫你犯贱! 秦忠的电话打过来,“太太,我到医院了,没看到您啊。” 顺便,白七七还给秦忠带了一份,感谢他这些年照顾韵韵。 秦忠说晚上会给陆绍珩把文件带过去,白七七就告诉他,别吃晚饭了,她会带过去。 这不,秦忠到了好一会儿也没见着白七七,倒是看到陆云歌从病房里趾高气昂的出来。 在路过他时,还如同孔雀开屏一般的摇拽身姿。 白七七,“抱歉啊秦特助,我……我临时有点事离开了,晚餐……” “没关系的太太,我以为你有事找我。” 其实秦忠挺失望的:听说太太做的饭很好吃啊,他一直想尝尝,呜呜呜。 “这样吧,改天我请你来家里,我做得丰盛点。” “不用麻烦,太太,您好好养伤。” “好。” “您今天还来医院吗,陆总他,在等你。” “不来了,他有人陪着,我不去凑这个热闹。” 说完,白七七挂了电话。 秦忠:…… 火药味有点大啊。 难道这两人又吵架了。 他没吃上太太做的晚餐,不会是陆总的杰作吧。 秦忠抱着文件推门进去,陆绍珩还以为是白七七来了,“你……” 才说一个字,眼里的光就暗了下去。 秦忠知道自己出现的不是时候,都想把自己给埋了。 “陆总,这些文件需要您签字。”他把文件放好,又开口,“太太说今晚不过来了,我给你订个晚餐吧。” “不过来了?她什么时候说的?”陆绍珩明显生气了。 “就刚才打电话告诉我的。” 陆绍珩的眼神犀利得能杀死他,“告诉你?你们俩什么关系?” 秦忠汗颜,“可能,太太联系过您。” 陆绍珩立马拿过手机,确实白七七给他发了一条语音。 他点开,「你不用订完餐,我马上给你送过来。」 这条语音是一个小时前发的,也就是说,她在半个小时前就应该到了。 陆绍珩意识到什么,打电话到护士台。 “白小姐来过吗?” “来过,还给我们打了招呼。” 陆绍珩扶额。 每次都是这种巧合,误会! 秦忠看着自家老板懊恼的样儿,悄声的退了出去。 得知这个消息后,陆绍珩又给白七七打电话。 白七七在回医院的路上,明天她就可以出院了。 看到来电,白七七本想挂断,又觉得太矫情。 每次她不理,到头来还是理了,倒不如听听那个男人说什么。 “有事吗?”白七七语气很冷淡。 “你不是说给我送晚餐来?” “晚餐我喂狗了!” 陆绍珩:…… “七七,你误会了。” “呵,误会,陆总,我亲眼看到的。” 陆绍珩:果然,撞见了。 怎么什么狗血的事都发生在他身上。 陆绍珩,“你别生气,听我好好说。” 白七七,“你说,我听着呢。” 她这么一本正经,陆绍珩倒是不知道怎么开口了,好好的酝酿着。 “没话说我就挂了,电话费挺贵的,我是国际长途。” “是我打给你的,也是我付电话费。” “我不想听了。” “你不听也得听。”陆绍珩发挥霸道总裁的范儿,“总之,你冤枉我了,我心里不好受,到现在都没吃晚饭,我还是个病人。” 白七七:…… 特么的,还来劲儿了。 到底谁的错。 如果换成以前,陆绍珩的这点伤是绝对不会住院的,但现在,他有伤在身能得到老婆的关心啊,比什么都划算。 “没吃晚饭怪我啊。” “怎么不怪你,你说了负责我的晚饭结果又没来,你让我一个病人怎么办?” “我现在给陆云歌打电话,让她给你喂,想必她是求之不得。” “你!真是要气死我!” “陆绍珩,我说过的,我眼里容不得沙子。” “我知道,可我也没做什么吧,就算是普通朋友来探个病也是正常的,何况她还是我从小到大的妹妹。” 白七七已经控制不住体内的洪荒之力了,“是,她是你的心肝宝贝妹妹,情妹妹,全世界都知道呢。” “所以,我让你的情妹妹喂你吃晚饭,也没错吧。” 陆绍珩:…… 女人是不是都不讲道理? 白七七把电话切断了。 她就知道,别指望从这个男人嘴里听到好听的。 这个晚上,陆绍珩也赌气没吃晚饭。 季远深下了班过来,看到某男阴沉的脸,打算转身溜。 陆绍珩绝不放过这样的机会,“你交的女朋友多,说说看,女人是不是都很矫情?” 呵呵。 这一听就知道,和老婆吵架了啊。 季远深幸灾乐祸! “那也不一定,如果爱你的女人,当然是哄着你的,哪里还会矫情。” “哄着你,难道不是因为你口袋里的钱?” 季远深:瞎说什么大实话啊。 “咳咳,总之呢,矫情的女人我绝不惯着,她爱怎么矫情就怎么矫情,我换一个就是了。” 陆绍珩躺得人都快废了,“假如不想换呢?” “很简单啊,你就低声下气,削掉你男性的尊严,去哄她,讨好她。” “怎么讨好?” 这个问题,似曾熟悉啊。 季远深,“我没哄过女人,不过呢身边到处都是这样的情种,不如我给你问问?” “不必,我不是他们,我有我的魅力。” 季远深:就吹吧你,哼。 你老婆天天和你闹离婚,还拽着呢大哥。 行,拽就拽吧,等你离婚我偏要捡现成的!biqubao.com 翌日,白七七出院。 陆绍珩不顾季远深的反对死活要来,结果,一到医院被通知。 “陆总,白小姐已经出院了。” 陆绍珩的眉头拧得死死的。 这个女人故意躲着他。 跟来的季远深吹了声口哨,爽歪歪啊。 他就喜欢白七七这个个性,拿捏狂,拽,酷的陆绍珩。 只是陆绍珩的一个眼神,季远深就怂了,装模作样的训斥护士,“你们也真是的,家属都没来怎么能让病人出院呢?” “有家属啊,秦总接走了白小姐。” 季远深:…… 陆绍珩的脸啊,实在无法用言语形容的难看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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