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婆失踪五年后,薄情总裁他疯了_第250章 七七,你还愿意给我生孩子?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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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颂颂,“如果有个不负责的爸爸,只会让妈咪伤心,我选择和妈咪一起生活。”
  “好的婚姻是要相互理解和包容的,若是两人在一起只有争吵和问题,你觉得我和韵韵能幸福吗?”
  陆绍珩一时半会没消化儿子的话。
  准确来说,一个五岁的孩子能把婚姻分析得这么好,实在令他吃惊。
  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,他儿子是没有爸爸才早成熟吧。
  陆绍珩心疼,也问不下去了,一路都在游神。
  到了天琴湾,颂颂说,“你就别去了,这里是妈咪的地方,就算是夫妻也要有彼此的隐私,没有经过他人的允许窥探就是不尊重人,女人很在乎的。”
  陆绍珩的大手落在儿子头顶,“你的意思是,慢慢来?”
  颂颂朝他竖起大拇指,夸张的语气,“我的天,终于开窍了。”
  “陆绍珩,谢谢鸡腿儿,等我剧组发了钱我请你吃饭。”
  小家伙拿着鸡腿跑了,一溜烟的不见踪影。
  陆绍珩站在天琴湾外,愣了好半天,嘴角扬着。
  他到现在都觉得像是在做梦,竟然捡了个五岁的天才儿子。
  即使在公司里加班,陆绍珩都觉得是甜的。
  天色暗下的时候,陆绍珩给韵韵打电话。
  “韵韵,晚上吃的什么呀?”语气不仅温柔,还有一点怪异。
  韵韵总觉得哪里不对劲!
  爸爸就算是关心她,也会问,“韵韵,有没有按时吃饭。”
  除非是妈咪,才会这么问,这么耐心。
  “吃,吃了土豆泥,胡萝卜拌菠菜,还有肉丸子,虾,牛排骨。”
  “嗯,挺丰富的。”
  陆绍珩心里有点不是滋味,颂颂这些年,是不是吃了上顿没下顿。
  他知道的就是,白七七为了研发纤然,没日没夜,还得经常出差学习,带这个孩子不可能方便,他的儿子能这么懂事,都是从小自立吧。
  陆绍珩想到自己的这些年,也很少时间带韵韵,除非她生病。
  因为他太忙了!
  人家五岁的孩子,都在父母怀里撒娇,要这个要那个,他的两个孩子,一个比大人的头脑还清醒,一个冷漠得好像没有感情。
  陆绍珩和韵韵聊了会,又给白七七发了信息。
  「睡了吗?」
  白七七洗了澡换了身衣服,神清气爽。
  医生说她过几天就可以出院了,身体状况良好。
  看到陆绍珩的信息,已经是深夜十点。
  白七七回了句,「没呢。」
  陆绍珩抄起车钥匙就出门,至于工作,他想见了白七七再过来继续。
  一路飙车到医院,半个小时的路程只用了十几分钟。
  见到白七七时,他还没能稳定下来,就像是一个刚出社会的小伙子,赶来见心爱的姑娘。
  那种感觉,陆绍珩从未有过。
  两人相互对望,他情深一片,她娇羞如花。
  白七七受不了他那深情的眼神,别开脸问,“有什么急事吗,这么晚赶来,我都要休息了。”
  陆绍珩走过去抱住她,很紧很紧的抱着。
  白七七呼吸一窒,心脏扑通扑通的跳,就像是情犊初开的少女。
  这是怎么了?她没见过男人嘛?
  而且她和陆绍珩都做过夫妻该做的事儿了,怎么会有这种奇怪的感觉,她竟然紧张!
  “七七,谢谢你,给我生了个儿子!”陆绍珩无比激动的在她耳旁开口,和她分享最真实的感受。
  就因为这事儿,专门跑一趟?
  白七七舔了舔唇,“你重男轻女女吧,如果是两个女儿肯定没这么高兴吧。”
  陆绍珩大方的承认,“可能会少一点点,因为有了韵韵,有个儿子是完全不一样的感觉,陆家需要颂颂那么聪明的孩子。”
  “如果他不聪明,很普通很平庸呢,你会不会喜欢他?”
  “说什么呢,不管颂颂怎样他都是我儿子,我肯定疼爱,喜欢。”
  白七七:这话没可信度。
  白七七突然冒出一句,“如果再生个女儿,你会失望吗?”
  “七七,你愿意还给我生孩子吗?”
  白七七呛声。
  她脑子抽了吧,问这种问题。
  主要吧,她还有个希希,就有了这种想法。
  可是这话陆绍珩听到了心坎儿里,“七七,你还愿意给我生孩子是不是,你原谅我了?”
  白七七:大佬的脑回路,确实不一样啊。
  “想得美,我是说如果。”
  “你的如果有机会实现,你老公我身强力壮,再生也能生俩。”
  白七七沉默。
  生孩的罪,她这辈子也不想经历了,眼里很快笼罩一层说不出的伤痛。
  陆绍珩也感觉到了,他抱紧她,“我打扰你了是吗?”
  白七七将人推开,“是,我想休息了,明天把韵韵带来吧,我两天没见她了。”
  “好。”
  陆绍珩舍不得走,又想到儿子的话,慢慢来。
  “那我走了,有事给我打电话。”
  “嗯。”
  “晚上的窗户要关好,听说一会有暴风雨,你一个人会害怕。”陆绍珩又去给她关窗户。
  关了窗,他又问,“晚饭吃的好吗,要不要再给你弄点吃的?”
  “你洗了澡有脏衣服吧,我拿回家让阿姨给你洗,明天再给你送过来。”
  “今天身体还好吗,有没有不舒服的地方?”
  “……”
  白七七无语极了。
  她从来不知道,陆绍珩这样的男人会有这么一面,跟个老妈子似的啰嗦不完。
  “不用了,陆总,谢谢关心,可以走了吗?”白七七没了耐心,“只要你走,我就舒服了。”
  陆绍珩的内心受到一万点的伤害。
  又嫌弃他!
  出了医院,裴宁芳的电话又一次打过来。
  这一天,他掐了裴宁芳几十个电话。
  信息也装作没看到。
  有些事总要解决,陆绍珩接了。
  和他料想的一样,电话那头传来裴宁芳可怜的哭泣声。
  “阿珩,你回来看看你爸爸吧,他身体这么不好,不去医院,非要在家里。”
  “这么下去,他会没命的啊,他的伤口都已经化脓了。”
  “阿珩,我求求你,回来一趟好不好?”
  “不管怎么样,他也是你爸爸,父子之间哪有什么过不去的坎,说清楚也就行了。”
  陆绍珩听着母亲的哭诉,心冷如冰。
  从小到大都是这种路数,他已经麻木了。
  每次的紧张,换来的没有他期待的亲情,只有无尽的失望和痛心。
  陆以川想用苦肉计来制衡他,做梦!
  哭了很久,裴宁芳都没听到儿子的声音,她知道,儿子在犹豫。
  “阿珩,你要是忙,我只能去找七七了。”
  一句话拿住他的命脉。
  男人立在漆黑的夜色中,脸色如霜,“我现在过来。”
    三月,初春。
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
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
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
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
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
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
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
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
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
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
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
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
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
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
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
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
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
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
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
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
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
,,。,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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