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于怎么抢救,就得看他的意志力。 白七七其实有点囧。 她没陆绍珩那么厚脸皮,做都做了,还能好好说话。 她不行啊,脸皮薄,也没办法从刚才的激情中立马抽身。 所以,男人都是无情的狗东西。 你看看,除了身上的衣服有点褶皱,面不改色。 尤其是白七七说完这句话,那气呼呼的样子,她已经后悔说这个话题了。 这样的话会显得她很在乎! 陆绍珩挑了挑眉,清楚的看到她脸上的薄红,心情出奇的好。 “我什么时候说过老婆如衣服了,谁给你传递这样的假信息?”陆绍珩装傻。 白七七:…… “陆绍珩,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好糊弄,很好骗?”白七七鄙视,“你自己说过的话,忘了?” “证据呢?” “陆绍珩!” “我那是和歹徒说的,要是我说在乎你,你不得更危险啊。” “问题是,你说不说我都很危险!分明就是你正这么想,夫妻算什么东西,我们结婚八年了吧,你自己好好想想,这种婚姻是你想要的吗?” 白七七一生气就刹不住车,什么扎心说什么,“当初你死活要离婚……” 陆绍珩必须纠正,“我没有死活要离婚。” “你没有吗,离婚协议都扔我脸上了吧,给期限必须晚上签。” “把离婚协议扔脸上的是你。” 白七七:…… 好吧。 那又怎样,都是这个狗男人该受的。 “白七七,你不能说话不算话,说好了把幕后主使告诉你就原谅我的。” 白七七笑了,“原谅你?呵呵,陆绍珩你知道自己做错了是吧,那你道歉了吗,我凭什么就得原谅你啊,你个大总裁稀罕我干什么啊。” “你走,你赶紧走。” 陆绍珩这会脸皮厚了,做好思想工作了,死活赖着不走,无论白七七说什么他就杵在哪儿也不狡辩。 他觉得,很多事情都需要冷静,思虑周全了再开口。 他金口一开就得实现! 全然不知,有些情绪,有些事不一定得思虑周全,尤其是夫妻之间的小情调,开开玩笑,说说情话。 白七七和他吵了一圈,闹了一翻也累了,懒得搭理他,侧过身开始睡觉。 就这样,陆绍珩坐了一晚上。 翌日睁眼,白七七看到他还保持着昨晚的坐姿,惊呆了。 “你,你……一直在这儿啊?” “嗯。”陆绍珩起身,“时间不早了,我去洗漱给你买早餐。” “别,别别。”白七七可受不了他这样,“你也挺忙的,不用在这儿守着我了。” “那你原谅我了吗?” 白七七:操! 这男人。 她能说没有嘛! 白七七只想把这尊瘟神送走,“行了行了,你赶紧去公司吧,还得回家换衣服呢。” “没关系,只要你原谅我,我在这儿换也行,一会让秦忠给我拿衣服过来,我洗个澡收拾一下。” 白七七:…… 行,您想这么折腾就怎么折腾。 秦忠做事的速度很快,衣服和陆绍珩的生活用品很快打包送到。 陆绍珩拿着袋子去了浴室,秦忠把打包好的早餐放在床头柜。 “太太,这是您最爱的小笼包,还有豆浆,夹馍。” 夹馍! 白七七眼神亮了。 她小时候在大西北待过一段时间,回来京城后就一直吃不到正宗的夹馍,后来和陆绍珩结婚也就没吃了,因为她吃夹馍有个习惯,喜欢往里面塞大蒜。 吃了之后到处都是味儿,陆绍珩对这种味儿很反感。 秦忠把早餐拿出来放好,给白七七支好架子,最后才掏出灵魂蒜瓣。 白七七看到那些蒜瓣,忍不住问,“陆绍珩让你买的?” “是,陆总很早就吩咐了,这家夹馍很正宗的,不过人比较多,我找人排队才买到的。” “谢谢。” “太太,这都是我应该做的,您别客气。” 秦忠内心:您快点好起来跟陆总和好吧,不然他们要被虐得体无完肤了。 “那太太您慢慢吃,我在外面等陆总。” 白七七点了点头,尝了一口夹馍。 嗯,确实啊味儿很正。 就是吧那个蒜瓣,白七七始终没动。 陆绍珩出来时,她已经干掉了夹馍,其他的一口没吃。 男人西装革履,意气风发,一夜没睡丝毫没有在他身上留下憔悴感,那霸总的气势杠杠的。biqubao.com 白七七没有正眼看他,装作吃饱喝足休息的样子。 陆绍珩走过去,凑近他。 他身上的沐浴露香气很特别,很淡,是那种好闻的清冽气息。 白七七被他这味道迷得七荤八素,心跳如雷。 大佬,快走啊。 “我记得你以前吃馍喜欢夹着蒜瓣吃。” “谁规定,所有的的喜欢就要一成不变的,我现在不喜欢了不行啊。” 陆绍珩勾了勾唇,“行,你高兴就行。” 白七七:…… “午餐我给你带过来,上午我只有一个会,安排一些事就能给你送饭来了,你饿了吃点水果,好吗?” 这样的温柔,简直要溺死人啊。 “饭后我带你出去逛一圈,你在这儿也挺闷的。” 白七七:受不了受不了了。 她的心甜得要炸裂了啊。 陆绍珩揉了把她的头发,目光宠溺,“那我走了,中午一定过来,只能吃我送的饭,嗯?” 白七七的心又被蹂躏了一翻,那种心动的蹂躏。 大佬,求你了,嘤嘤嘤快走好吧。 陆绍珩也深知她脸皮薄,要懂得进退有度。 昨晚到今天够了。 他要慢慢来! 秦忠看到自家老板春风满面,就像是看到了冬日里的阳光。 他们的好日子终于要来了。 “陆总,今天上午的会议……” 话说到这儿,电梯门打开,从里面走出来一个小人儿。 颂颂没戴口罩,穿着背带裤,又酷又帅。 尤其是那双眼似曾熟悉,带着令人探究的深色,和某人如出一辙。 秦忠:这孩子是颂颂? 陆绍珩盯着颂颂看了数秒,愣住。 这孩子,他从前没细看过,就知道这孩子的眼睛特别动人,仿佛会说话。 “颂颂?”陆绍珩呢喃出他的名字。 “陆叔叔,秦叔叔你们好啊。”颂颂礼貌又自然的和他们打招呼,没有丝毫要掖着藏着的意思。 还真是颂颂! 听到他亲口承认,秦忠和陆绍珩各有所思。 秦忠:怎么觉得这孩子和陆总有点像呢。 陆绍珩:这到底是谁的孩子,为什么这么像他! 陆绍珩突然想到,“你怎么会来这儿?” “看我妈咪啊。”颂颂扬了扬手里的食盒。 “你妈咪?”陆绍珩的心不知为何,不规律的跳动着。 “对,我妈咪受伤了,一直在这儿住院呢。” “你妈咪是谁?”陆绍珩觉得自己快要窒息了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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