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七七回到家,两个娃被沈知初送去学小提琴了。 她拎着买来的大包小包进门,几乎闪瞎了沈知初的眼。 靠靠靠。 “宝贝儿,你发财了,竟然买了nic的衣服,特么的……” 话说到这儿,更让她震惊的还有ck的珠宝。 这个牌子,沈知初只有听听的命,就身边都没见人戴过。 据说全都是限量款,有钱也不一定能买到。 当然,也贵。 白七七把东西放在桌上,把标注ck的精致手提袋给沈知初。 “宝贝儿,送给你的,这些日子帮我照顾两个娃辛苦了。” 沈知初眼睛都看直了,如同梦幻,傻乎乎的望着手提袋不知所措。 “打开看看啊,喜不喜欢?” 卧槽,这还有不喜欢的? 沈知初傻愣愣的冒出一句,“七七宝贝,你跟我说句实话,是不是找到了新的金主,比陆绍珩还大?” “哼,陆绍珩这个渣男,以为地球离了他就不转了!我们的七七宝贝行情好着呢!” 白七七,“……” 沈知初慢悠悠的,小心翼翼的打开手提袋,里面躺着一个包装精致礼盒,又把包装盒拆开,出现在眼前的是ck专用的包装礼盒。 沈知初第一次见这么漂亮的首饰包装盒,她忍不住惊叹,“哇,连盒子都这么漂亮,难怪一群人挤破头都想买。” “七七,ck的设计师太牛逼了。” 白七七也很期待,“打开看看吧,我帮你戴上。” 沈知初突然红了眼。 白七七,“……” 她抱住白七七,跟个孩子似的,“七七宝贝儿,你告诉我,这不是梦。” “这不是梦,是我买来送你的。” 沈知初打开,里面躺着一条明晃晃的铂金项链,吊坠四叶草,周边镶满了各种小钻石不同于市面上最近火爆的四叶草项链,这个一看就很上档次,背面也用碎钻镶着ck的字样。 一眼沉沦。 白七七戴上了白色手套,从盒子里拿起项链,“来,我帮你戴上,咱们的初初也是大姑娘了,该有一条像样的项链了。” 平时,沈知初都是戴的银饰,她一个小姑娘,一个月就那么多工资,价钱高了也舍不得买。 主要咱们都是普通家庭的孩纸啊。 “这个多少钱?” “你就说喜不喜欢?” “喜欢,当然喜欢。”沈知初无法控制内心的喜悦,“以后我得好好的养护我亲爱的脖子,否则就不配这条项链了。” “嗯,好好养护,正好我还给你买了全套的护肤品,从头到脚的都有。” “靠!你真是个神仙闺蜜啊。” 白七七眼里藏不住笑意,从镜子里看也觉得很满意。 沈知初皮肤白,锁骨线条柔美,很适合代言珠宝。 这条项链把她整个人的气质都提升了,要是换一套合适的衣服,必须高贵冷艳。 “宝贝儿,你还没告诉我多少钱呢。” “反正我承受得住。” “让我装一下逼呗。” 白七七,“……” “你不说我也能查到。” “也就七百万!” 沈知初,“……” 呃,她还是晕一会吧! 七百万的项链戴在脖子上,沈知初挺害怕的。 不会被人割脖子吧! 等反映过来,她疯狂摇曳白七七,“给我一句实话。” 白七七也不隐瞒,“陆绍珩给了我两个亿,不花白不花。” 沈知初呛声,“什,什么,两个亿?陆绍珩这个渣男给的?” “嗯。” “怎么突然就想明白了,知道给你花钱了!” “我也不知道,反正他给,我就拿着了。” “拿,当然要拿。”沈知初捂住脖子上的项链,“渣男的钱,凭什么不要啊,他给陆云歌那个小三不知道花了多少亿呢,这点钱算什么!” “我也这么想。” “嘿嘿,这么想就对了。” 白七七早就想给沈知初送礼物了,五年前这丫头为了她,被陆绍珩逼得远走他乡,东躲西&藏好几年。 无论陆绍珩怎么逼问,她也没有说出自己的下落。 白七七很感动,无以为报。 她还没送过沈知初礼物,人家这么不求回报,她自然不会忘恩负义。 主要是,她也怕陆绍珩突然抽风,把钱要回去。 她花了便罢了。 只有花了,白七七才安心。 白七七把桌上的东西清理了下,有一半是两个孩子的,剩下的她全给了沈知初,“都是你的。” 沈知初,“……” 特么的! 她快被幸福砸晕了好吗? nic的衣服三套,ai的鞋子四双,cook的包包五个,ck的项链! 这么多东西,没有两千万下不来啊。 没有女人不爱这些东西。 沈知初感动之余悲催的感叹,“想不到送我这些的是宝贝儿你,呜呜呜,你为什么不是男人,我好嫁给你啊。” 白七七,“……” 沈知初沉浸在这样的幸福中无法自拔,直接在家躺平了,打电话请了假。 白七七下午要去看房子,她承诺会帮她带一个月的娃! 靠市中心的别墅区,里面住着的人不是高干就是富商,这片别墅区治安好,环境好,交通便利,白七七早就看上了。 奈何价格太高! 正好现在有一套出手的,价格一亿两千万。 白七七立马付了一半的定金。 房子保存的很好,看得出来主任很讲究,就连花园都打理得有条有序,一进去就有种归属感。 一个陌生号码接过来,白七七正在听中介的介绍。 她跑出去接电话。 “七七啊。” 是陆老太太的声音,“最近很忙吗?” 白七七似乎这才想起来,已经很久没去看爷爷奶奶了。 “呃,是,是挺忙的,出国了一趟。” “年轻人忙是好事,我听阿珩说,你现在不得了了,是什么……品牌的助理,年薪就有好几百万呢。” 白七七,“……” 陆绍珩在陆家人面前这么夸她的吗? “奶奶,比起陆总我还差得远。” “哎,你和他比什么!他就是起点高,如果和你一样的起点不一定比你做得好。” “奶奶,您是不是有什么事?” “你不打算来老宅坐坐吗?” “我……” 白七七是犹豫过的,总觉得不太合适。 她和陆绍珩迟早要离婚的,而且又带着两个宝贝在京城,陆家人太精明了。 她很忐忑。 而且她在a国的那两天也得知,老爷子的身体好了很多,已经出院在家疗养了。 老太太哪里不明白她的心思,“七七,奶奶没别的意思,就想感谢你,也知道你工作忙,你能告诉一下奶奶现在的住址吗?” “奶奶有东西要给你。” 白七七哪里敢接受啊,“奶奶,不用的,我什么都不缺。” “我知道你不缺,可奶奶心里难受呢,每天为了这事都睡不好。” “呃!” 话说到这儿,中介从里面出来,“白小姐,那我们就这样说好了,一个星期后这边会完完全全的空出来,您随时都能搬进来住。” “白小姐,恭喜您成为天琴湾的业主。” “白小姐,恭喜恭喜啊。” 老太太的耳朵多灵敏啊,自然听得清楚。 天琴湾,地处繁华地带的别墅,里面环境好,配套设施完善,交通方便,住的人非富即贵。 好,很好。 她要立马把这个消息告诉绍珩,也搞一套偶遇!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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