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婆失踪五年后,薄情总裁他疯了_第139章 这女人,也是够了啊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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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说完,陆云歌委屈的红了眼,目光偷偷的看了眼陆绍珩,那模样是个男人都会心疼。
  白七七,“……”
  大姐,能换个套路犯&贱吗?
  真的,她看得都要打瞌睡了。
  陆绍珩那么精明的人,怎么就看不穿陆云歌的戏码。
  见陆绍珩不说话,陆云歌艰难的咬着唇,在人前也不好落泪让别人笑话。
  “七七姐,你对我为什么要有这么大的敌意,我是真的把你当朋友的。”陆云歌揉了揉眼睛,噘起了嘴。
  我去!
  白七七都要吐了。
  “陆小姐真是让我长见识了,我真没见过原配和小三能成为朋友的,除非……”白七七坏坏的瞄了陆绍珩一眼,“除非,我们有一天密谋着要杀了这个狗男人,我倒是可以考虑跟你合作。”biqubao.com
  陆云歌,“……”
  陆绍珩:这个天杀的女人,竟然还想杀他!!
  白七七耸耸肩,“陆总,不奉陪了。”
  陆云歌一来,白七七就可以溜了。
  很快到了拍照的环节,因为人太多了,周丛文只要几个主要演员拍个大合照,然后单独的拍了几个演员,到时候会放在《大汉天下》的官方微博。
  自然,周丛文不会少了白七七。
  “七七,你过来。”
  白七七都准备开溜了,她一个新人凑什么热闹,不想引起公愤。
  “周导。”
  “跟我走,和叶大神拍一张。”
  “我?”
  “不是你是谁,这么漂亮的一张脸给我吸点粉。”
  “你不是说我这张脸容易让人误入歧途吗?”
  “拍一张,要不要公布另说嘛,你这张可是我的王牌,说不定到时候会有用。”
  未雨绸缪是每个导演的必修课。
  她一个小小的角色虽然起不到太大的作用,有时候一件小事也确实可以力挽狂澜。
  白七七没有拒绝。
  只是过去后发现陆云歌也在。
  汉成帝刘骜的饰演者叶顷正在和她聊天,两人看上去挺熟络的。
  白七七转身想走。
  周导刚要拦住她,陆云歌比他的动作更快。
  “七七姐!”
  叶顷,“云歌,你和白小姐认识?”
  陆云歌,“很多年前就认识了,我们还是一个学校的呢,我毕业京城大学,七七也在那儿上过学,不过后来因为她……退学了听说后来。”
  “七七姐,这些年你还好吗?我听校友提起过你,退学后你做了很多工作,能混到娱乐圈也不容易,周导这么看好你,你一定要好好表现哦,别和上学的时候一样只知道钓帅哥……”
  白七七实在听不下去,“拍个照而已,屁话一定要这么多?”
  周导暗暗朝白七七竖起大拇指。
  刚才他想开口来着,没想到这丫头挺有范儿的。
  陆云歌怎么录取的,她自己没点逼数吗?
  怎么敢当着他的面数落别人的!
  肯定是被陆绍珩给惯的。
  陆云歌一听立马装柔弱,“七七姐,我也没有别的意思,叶大神不是外人,他不会把你的秘密随便乱说的。”
  叶顷点头,“白小姐放心,其实我上学的时候也喜欢看美女,我们算是臭味相投了。”
  陆云歌,“……”
  白七七,“……”
  谁跟你臭味相投,会说话吗?
  陆云歌的手指掐入掌心。
  她没想到一向讨厌用美色来勾引人的女艺人叶顷,会对白七七这种漂亮的女人产生好感,帮她说话。
  娱乐圈漂亮的那么多,白七七就算有皮囊又能如何。
  叶顷最看不起的就是这种女艺人!
  叶公子出生书香门第,父母都是双学位博士,如今在京城大学挂课,还是科研所的名人,为国做出过不少贡献。
  叶顷也从没让父母失望,从小就是学霸!
  他选择混迹娱乐圈,实在是屈才了。
  人家不光外表好看,是个很难得的人才,所以圈子里的人都格外的尊重他。
  周丛文开口,“先拍照吧,叶顷,你听摄影师的,和七七摆一下动作。”
  陆云歌也凑过去,准备让叶顷来个左拥右抱,然后单独和叶顷合拍一张。
  结果周丛文说,“陆小姐,刚才凤鸣报社的人说想采访你,他们的人已经等候多时了,你跟我来一下。”
  陆云歌,“……”
  “陆小姐,您拿到了nic的代言,无论走到哪儿都是红人,今天这么多演员里谁都没有专访,就你有这个荣幸。”
  陆云歌的脸色这才好看些,傲娇的挑了挑眉,整理了下身上的礼服。
  她目光看过去,叶顷和白七七在变换姿势,拍了好些张。
  哼!
  几张照片而已,她才不稀罕呢,还是去采访吧。
  白七七你做梦也别想到达我今天的高度。
  呵呵,等着吧,一旦这部戏开拍就是你噩梦的开始!
  拍完照,叶顷拿出手机,“七七,方便加个微信吗?”
  经过两次接触,叶顷已经这么称呼白七七,显然对她的好感度还是不错的。
  沈知初不知道从哪里跑过来,眼睛都看直了,然后一顿操作猛如虎。
  她把自己的手机递过去,花痴的说,“叶大神,我是白七七的助理,有什么事你可以跟我说的,我们加个微信吧。”
  白七七,“……”
  特么的这女人,也是够了啊。
  叶顷脾气很好,“好啊,那就麻烦你了。”
  “哦,不麻烦不麻烦,以后还请叶大神多多打扰啊。”
  叶顷,“……”
  白七七扶额。
  叮。
  申请好友成功,,沈知初已经压不住体内的亢奋了,“叶大神,通过一下。”
  “通过了。”
  “谢谢啊,我和七七有事先拜拜喽,咱们有事电话里说。”
  白七七,“……”
  最后这丫头把食物化力气,强行拖着白七七跑出开机现场。
  “喂,沈知初你搞什么啊!”
  沈知初神秘的捂住了她的嘴,四处张望了下,兴奋的在白七七耳旁道,“宝贝儿,你一定要好好的感谢我啊,我帮你报仇了。”
  白七七瞪着眼,不解。
  沈知初,“我们上车再说。”
  两人上了车,白七七大口的缓了几口气。
  她还没问怎么回事,陆绍珩的电话就打来了。
  白七七挂断,不接。
  沈知初看得清楚,一拍手,“果然男人都是贱骨头啊,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,你看,就连陆绍珩都这样。”
  “你跟我说说发生什么事了?”
  沈知初耸耸肩,藏不住笑,“也没什么,就是帮你教训了一下渣女,估计这会她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,会很狼狈的被狗仔发现。”
  “光是想想我就恨不得大笑三天!”
  白七七头皮一紧,“亲爱的宝贝儿,告诉我什么事好吗?”
  “我把陆云歌锁在厕所里了,她今天好像有点拉肚子,然后我就帮了她一个忙,关了水闸。”
  “等她从厕所里被人救出来,还不得臭烘烘啊!”
  白七七,“……”
    三月,初春。
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
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
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
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
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
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
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
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
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
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
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
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
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
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
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
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
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
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
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
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
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
,,。,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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