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七七心跳如雷,懊恼自己怎么这么沉不住气。 大半夜的给陆绍珩打什么电话,打扰了他和陆云歌的翻云覆雨,真是犯贱! 同时她的表情如同吃了苍蝇般恶心,一颗心仿佛被放入了油锅,反复煎炸。 爷爷病成那样,他还有心思和陆云歌翻云覆雨。 果然,男人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生物。 白七七烦躁的要命,也睡不着,穿上衣服准备去找沈知初。 次卧的门打开,颂颂从里面走出来,他故意揉着眼睛,一副睡眼惺忪的状态。 “妈咪,这么晚了你要去哪里?” “颂颂。”白七七心里委屈,跑过去抱住儿子,“是不是妈咪吵醒你了?” “没有,我准备起来方便。” 白七七往卧室里面看了眼,下铺的位置,希希蜷缩成一团,睡得老香了。 她心里得到些许安慰,“赶紧方便了去睡吧。” “那你?” “沈阿姨没回来,我担心。” “这么晚了,我陪你一起去找她吧。” “不用,你跟着我反而不安全。” “可你长得也太不安全了,我担心。” 白七七,“……” 母子俩正说着,沈知初醉醺醺的回来了。 “咦,都还没睡呢,等我啊!” “哎哟,我的小帅哥,快给阿姨亲一个。” 沈知初跟疯子一般,抱住颂颂亲了口,“你说那些狗男人哪里有我家小帅哥香啊,还想睡……”我! 后面的话少儿不宜了。 白七七捂住了她的嘴,“喝多了是吧,走,回房间我伺候你。” 颂颂的脸直接黑透。 好重的酒味啊,他以后找女人一定不能找爱喝酒的,熏的慌。 颂颂回了房间,生怕沈知初再亲他。 沈知初说了一晚上的胡话,又哭又笑的,折腾得白七七一晚上没睡。 沈知初,“老娘喜欢你是你的福气。” “来,给姐抱一个。” “我草狗男人,刚亲完我又亲别人,呸呸呸。” “……” 白七七想到陆绍珩。 和她在一起,又和陆云歌恩爱。 妥妥的渣男!脏。 陆绍珩哄完了女儿精疲力尽,他走出儿童房,看到那通被挂断的电话,黑眸沉了沉。 这么晚了,白七七还记挂着给他打电话! 他心情还不错,给她编辑一条信息。 「有事?」 冷漠不能再冷漠的语气。 嗯,就这样。 结果,一按发送他整个人惊呆了,那感叹号充分的说明他的自作多情。 他被白七七那个死女人拉黑了! 陆绍珩气得脸都黑了。 不知所谓的女人,以为他稀罕呢。 拉黑就拉黑! 一连几天白七七都没和陆绍珩联系,倒是天天去医院里给老爷子扎针。 每次她故意错开陆绍珩,选择上午陆绍珩公司最忙的时候去。 离婚,白七七也没在老太太面前提,因为她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,赵飞燕这个角色白七七铁了心要拿到。 老太太也是人精,白七七不提,她自然不会提。 每次白七七来,老太太就拉着她说好一会话,对她十分疼爱。 周丛文和陆绍珩约定的时间很快到来,到时候见到人,陆绍珩才决定要不要同意周丛文选别人演赵飞燕。 说实话,以陆绍珩的性子,这已经是最大的让步。 白七七还是很清楚的,指望陆绍珩改变主意,难于上青天。 这天早上,白七七一起来就空腹称体重。 沈知初被吵醒,看到白七七的动作从床上竖起来,“宝贝儿,一大早干嘛呢?” “记住,早上空腹89!” “168的身高,才89,魔鬼身材啊。 “我还要瘦两斤。” 沈知初,“……” “宝贝儿,你的身材已经够魔鬼了。”沈知初被打击到了,下床去劝人,“再瘦下去不一定好看的啊,相信我。” 瘦两斤很好,瘦太多会影响全身的曲线,会适得其反。 赵飞燕这个角色不比赵合德美得浓烈妖娆,所以,她这张脸一定要第一眼足够惊艳,太瘦,脸会凹进去,会影响美感。 但要是上镜,必须还得瘦两斤。 “我要出演赵飞燕,还瘦两斤才能达到要求。” 沈知初没反映过来。 “赵,赵飞燕?” “嗯。” “啧啧,就那个祸国妖妃。” “祸国妖妃是赵合德。” 沈知初一拍手,“我觉得你适合赵合德。” 白七七葱白如玉的手指挑了挑还未扎起的长发,未施粉黛,妩媚动人,“谁说我只适合赵合德,我都适合好吗?” 沈知初,“……” 这女人真能吹牛逼。 她也觉得白七七都能,关键也得有人要她演啊。 “七七,你要是想演戏,我倒是认识一个小导演,不如你先去试试,你这张脸就是……” “宝贝儿。”白七七捏了把沈知初的脸,“我要出演《大汉天下》的赵飞燕啦。” 沈知初,“……” 啪。 沈知初一巴掌拍在自己的脸上,她做梦吧。 “怎么了,不信我啊,看我颜值和身材你就知道,我不是吹牛。” 沈知初激动得心脏都快跳出来了,“你,你真的没骗我啊,宝贝儿,你要演赵飞燕了?《大汉天下》啊,就前阵子宣传的那部剧,导演是周丛文啊。” “是啊。” “你怎么爬进去的,教我,让我去剧组打杂吧,听说男一号是当红小生……” 白七七捂住她的嘴,“去做早饭吧,为了我能成功出演赵飞燕包养你,努力住上大房子,背后支持我吧。” “你要去干什么?” “当然是准备试镜啦!一会你装作我的经纪人,我们气势不能输,该有的都得有!” 沈知初,“……” 原来还没有试镜,原谅她高兴得太早! 呜,哭! 陆云歌这边。 因为她受伤,前几天并没有给韵韵输血。 韵韵的输血是陆绍珩调往血库里的血,并不多,若是陆云歌有急事回不来,或者有意外,这就是陆绍珩的第二套方案。 为了宝贝女儿的命,陆绍珩这些年光是调血就花了不少心力。 在医院的几天,韵韵逐渐康复,今天就能出院。 陆云歌也不是真的不能给韵韵输血,而是这些日子,她为了能拿到赵飞燕这个角色,一直在吃纤然。 效果真的很好,短短四天,她瘦了五斤! 代谢突然就提高了,真是神奇! 五百万贵是贵了点,但值得! 望着自己尖瘦的下巴,完美的轮廓,陆云歌信心十足。 今晚是最后的PK,她能不能拿下赵飞燕,就看今晚了。 “到底是哪个不知死活的,敢跟我抢角色!”陆云歌恨恨的想,神情极度不屑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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