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生81:开局被姐姐闺蜜逼婚_97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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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九十七章多少钱都不卖!鎏金大酒店!
  老板对手里的玉爱不释手,杨建龙只能在远处看着。
  “这玉还要清洗一下。”老板找了个借口,让伙计把玉带到后院进行清理。
  剩下来的原石也算完成了历史任务,被当成废料,随手丢在一旁。
  由于刚才开出了极品翡翠,店门口的人瞬间来了兴致,纷纷在他的店铺当中挑选原石。
  一时间他的店铺忙的不可开交。
  但老板现在有一个更重要的事,脸上依旧带着商人特有的狡黠。
  他再次对林然拱手问道:“林兄弟,这块玉可否转让给在下?愿意出三千块钱买下!”
  还没等林然发话,人群当中就有人喊道:“老板,你这是宰客啊?这可是极品翡翠,价值连城,这种大小规格的翡翠,我出3500买了!”
  说话的正是隔壁珠宝店的老板。
  顿时赌石场老板不开心了:“老牛,你这是跑我店里来砸场子了。”
  连隔壁珠宝店老板都跑来看热闹,可见林然赌石引起了多大的轰动。
  赌石人则有权决定玉石的归属,可以卖给商家,也可以自己带走寻找买家。
  牛老板笑着说道:“我和你不一样,起码我不会这样宰客。而且美玉如美人,人人皆有追求的资格。”
  “就是就是!”人群当中爆发出一阵认可之声,觉得他是说到他们心坎当中了。
  紧接着,人群之中又有人喊道:“那我买下了,我出3800块钱!”
  “胡扯!”老板有些气急败坏:“你们都在干些什么?是我店里赌出来的石头,我当然有优先购买权。”
  “4000!”
  根本没人理会老板的话,因为赌石场中根本没有这项规定,大家都是行内人,他唬不到别人。
  一时间,店里直接变成了拍卖会现场。
  玉的价格也在直线上升,最终被人喊到了4200块的价格。
  老板脸色铁青,他可拿不出这么多钱,所以没有继续叫价了。
  只是板着脸问林然:“林兄弟,你自己决定卖给谁吧。”
  林然转过身面对众人,拱手作揖道:“感谢各位的抬爱,但是大家也都听到了,实际上这块玉是属于我干儿子杨建龙的,所以我无权决定,你们谁想买的话,可以直接问他。”
  然后对杨建龙眨了眨眼。
  杨建龙看呆了,其实就算林然说他自己要带回去,他也绝对不敢说半句废话。
  没想到林然的心里还惦记着他,不由感觉一阵温暖。
  眼前的年轻人,在他心中的形象瞬间变得高大上起来。
  不仅实力超群,能够从平凡无奇当中看出极品,在人品方面,更是温文尔雅,知书达理。
  杨建龙此刻是真的被折服了!
  他微笑了一下,从伙计手里抢回了他的翡翠。
  然后用得意的脸面向人群,把玉举在空中,一副骄傲的模样。
  “这是我干爹开出来的宝玉,意义非凡,给多少钱我都不卖!”
  杨建龙看向自己的跟班,对方顿时心领神会地走了上来。
  林然看了过去,此人染着一头白发,紧身的黑色皮夹克,看上去极为潮流。
  “白毛,立刻去鎏金酒店定一个大包厢,给我订最好的天子包厢,我要请干爹吃饭。”
  白毛微微一愣:“那个包厢可不太好订啊?”
  "那你去订就去订,谁要跟我抢,你就报上我的名字,实在不行你报我岳父的名字。"
  连宋学茗都搬了出来,看得出杨建龙这次是铁了心要定下鎏金酒店的天子大包厢。
  要知道,这个包厢来头可不小,听名字也知道是文玩行业的人办的酒店。
  里面的装修都全是各种文物,只不过大多数是工艺品而非古董。
  可见其装修高雅,不拘一格。
  当然,价格也异常美丽,并不是寻常人家消费的起的。
  “好累龙哥,您放心!”
  白毛作为手下只能乖乖听话,带着其他狐朋狗友先行离去。
  听着杨建龙的安排,林然饶有兴致的问道:“要请我吃饭可以,但你订那么好的包厢干嘛?”
  虽然林然并不出没于高档消费场所,但他可以听出天子包厢的价格昂贵。
  “干爹,这餐饭可意义非凡。”
  杨建龙说道:“首先,感谢干爹帮我开出了极品翡翠,其中的价值不用多说,请你去最高档的餐厅也是理所当然!”
  "其次嘛。"杨建龙摸了摸他的光头,慢慢说道:“这场饭也算是拜干爹仪式,作为我杨建龙的干爹,自然不能少了排场!”
  杨建龙这次说话没有任何的不情愿。
  如果说之前喊林然干爹都只是揶揄,此刻他已经心服口服,放下了心里的架子。
  身为商人,自然清楚谁能给他带来最大的价值,谁就是最好的伙伴。
  至于喊什么?
  杨建龙本身也是个离经叛道之人,喊干爹也不是不可以的事。
  更何况林然对自己可是有大恩!
  妥妥的指路明灯!
  想通了这一点,他也就坦然多了。
  看着手里的翡翠,欣喜万分。
  还用得着去寻找给丈母娘的礼物吗?
  把这翡翠带回去给岳父看一眼,他老人家必然对自己刮目相看,用它打造首饰,不比外面随便买的首饰要贵重很多。
  众人听到是鎏金酒店,心中都羡慕不已。
  鎏金酒店并非所有人都有消费资格的,普通人顶多在酒店的一层进行消费,只有文玩大家才有资格订包厢。
  这全都来自鎏金酒店老板的自信。
  传闻当中鎏金酒店的老板就是靠作文玩起家,而且是京城当中的大家族背景,表面上不用虚任何人。
  所以他才敢定下此规矩,任何人都不得破例。
  内部的装修也很特别,从古到今,从华夏到西洋,各种宝物的仿制品皆有之。
  也成为了京城有身份的人们办酒席的首选之地。
  像他们这些平头百姓,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存在。
  杨建龙别看经常做冤大头的事,但他还是有本事的人,能够在鎏金酒店订席位,而且听上去还是常客,果然有几分本事。
  杨建龙看到林然没有回话,接着说道:“干爹,还请不要推脱,这是孩儿的一番心意,请不要让孩儿失了礼数!”
    三月,初春。
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
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
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
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
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
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
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
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
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
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
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
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
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
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
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
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
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
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
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
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
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
,,。,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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