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宁言先前没出声,是见姜媛高兴,而且安排的那些她都能接受。 可这上班还要人送?本来距离就不远,她只是怀孕了,又不是快噶了,没这么夸张吧! 每天有狗腿子陪着,哪里能出意外? 忙拒绝:“妈,不用怎么夸张!我身体好的很,又有狗腿子,能出啥意外?走路也才十来分钟的事,而且我上班的时间迟一些,他们要是送了我,再去上班岂不是要迟到?要不就得我早早爬起来?” 姜媛一听,“你说的对!孕妇要睡眠充足!那这样吧,以后月份大的时候,天气又冷,下雨下雪的,得让人送!” 这个许宁言没意见,同意了。 姜致远这才开口:“还要找个靠谱的婶子,言言怀孕了,总不能还让她做饭洗衣服吧?而且孩子生下来也要有人帮忙照顾才行,妈你打听一下,我这边也找人问问,找个来历清白,手脚勤快爱干净,还要本分老实听话的。” 姜媛被提醒了,连连点头:“你说的是!这找个靠谱的能照顾人的婶子才是最要紧的!我咋把这个给忘了!我回去问问去,我记得之前在大院里住着的时候,边家家里当初从老家那边来的那个人就不错。” 说完欣慰的看着自己的大儿子。 当初自己怀老二姜致行的时候,大儿子就曾经建议,也在家里请个帮忙的,照顾她。 只是自己当初要强,加上顾勇说他们家人口又不多,那个时候又是上升到关键期,这个时候请保姆,只怕会被人攻击,影响他晋升。 让老大在家搭把手,他有空回来帮帮忙,熬一熬出了月子就好了。 她也就没请,真熬过来的。 现在想来,一个男人是不是真爱你,心里有没有你,其实很容易分辨得出来的。 只是当初她眼瞎心盲罢了。 幸好,自家老大没有随了顾勇,看他们夫妻这般恩爱,她心里是极欣慰的。 送许宁言回家休息,又叮嘱半日后,母子俩才依依不舍得回去上班。 因为姜致远没有让司机保密,倒是很有让大家都知道的意思,很快,单位上下都知道姜致远要当爸爸了。 孙周一听,立刻跑来恭喜,“哟,这是宝刀未老呀——” 酸溜溜的话,喜提了姜致远一脚。 姜致远跟孙周一贯是不客气的,直接就开口:“你那些路子应该还在吧?言言怀孕期间的吃食,需要的东西到时候就找你了!” 孙周啧啧两声,倒是没推辞。 刘局知道后,还特意把姜致远叫到办公室,上下打量了一番,满意的点了点头:“这才对嘛!男人成家立业!这有了妻儿之后,才更成熟稳重!之前你一个老光棍,就算上头想提拔你,人家说你还没结婚,不成熟稳重,怕你没责任心,一句话就给拦住了,如今看他们还有什么说的!” 一面又叮嘱姜致远:“这你媳妇儿刚有了身子,你尽量多陪陪她!女人怀孩子后,情绪多变,惹不得碰不得!你得当祖宗一样哄着捧着知道不?可别说我没提醒你,多抽出时间来陪她,想要啥就给啥!人家冒着生命危险给咱们生孩子,就是要咱的命都没二话,平日里只要不出格,尽量都依着顺着!可不能这个时候跟她们犯浑,知道不?” 姜致远一听就知道是刘局的经验之谈。 他是知道刘局和周姨两人感情好,平日里不好多问,此刻趁机留下来,请教了一番。 刘局说起如何伺候哄孕妇来,虽然已经过去很多年了,仍旧记忆犹新,说得那是头头是道。 姜致远索性掏出笔记本来,刷刷的记了足足一页。 如此勤奋好学的态度,让刘局表示十分满意。 然而在听到姜致远下面的一句话后,立刻翻脸了。 “你们这些小混帐,你这媳妇儿才怀上,你就惦记上我的票了?我好容易攒点票我容易吗?你们一个个的就不让我安生是吧?滚滚滚——” 姜致远也不恼,将笔记本揣进兜里,慢条斯理:“那就这么说定了,这个月一直到我媳妇儿生,每个月的票我都替你领了,你跟财务室那边打个招呼!” 说完,在刘局迎头一个茶缸子的攻击下,轻轻松松的退出了办公室。 惦记完刘局的票之后,姜致远挨个又去别的办公室打了招呼,把能惦记的都惦记了个遍。 大家又好气又好笑,这才怀上就知道给孩子攒东西了? 不过转念一想,姜致远都快三十的人了,好容易娶了媳妇有了孩子,激动一些正常。 更何况之前他们结婚有孩子需要票的时候,也没少搜刮姜致远的,如今也算是还上了。 到了晚上,姜致行知道了消息,乐颠颠的就跑了回来,围着许宁言转了三圈,还有些不敢置信:“我要当叔叔了?” 姜媛看自家小儿子这傻样,推了他一把:“是,你要当叔叔了!以后你那票啊啥的,都给你未来小侄儿攒起来,可不许再给别人用了!听到没有?” 姜致行连连点头:“别说我的票了,我那工资也都攒着,给我未来小侄儿小侄女买好吃的。” 又听姜媛让他搬回来住,帮忙照看许宁言,更是没有二话。 蹬着自行车就出了门,回来的时候就把平日里穿的衣服,日用品啥的都带了回来。 姜媛也终于有时间有心情联系之前的老熟人和朋友了。 抽空回了一趟大院,主要是去边家,问问之前那个在他家帮忙过的阿姨如今在哪里,愿意来她家做事不? 进了大院,看着熟悉的环境,离开几个月回来,物是人非,总是有些陌生了。 去边家的路上,遇到了好几个熟人。 看到了姜媛,都十分的惊讶:“姜大夫?你回来了?你这是?” 一面狐疑的互相打眼色,都在猜测,姜媛这个时候回来要干嘛?顾勇可都下放了! 也有的在不着痕迹的打量姜媛,几个月不见,姜媛不见憔悴,反而更显得年轻了些,眉眼间也没了往日的憔悴和忧愁,显得明朗大气。 之前听说她那大儿子结婚了,婚礼办得也很简单,大院这边的人是一个都没邀请。 如今这又跑到大院来,是为了他儿子还是?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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