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了许宁言的点头,姜致远和姜媛暗地里给她寻摸合适的工作机会暂且不提。 只说许宁言身体慢慢好起来,也就不用隔壁王大娘每天来帮忙做饭了。 反正她也只需要做两个人的饭,偶尔周末姜媛和姜致行过来,就多做两个人的。 姜媛和姜致行也都不是干等着吃饭的那种人,每次来都大包小包带一些平日里供应点难得买到的食材过来不说,打下手都抢着来。 因着姜媛和姜致行平时都在食堂吃,许宁言无事就做一些酱,下饭小菜之类的给他们带回去吃。 如今在姜媛和姜致行心目中,这个儿媳妇(大嫂)现在绝对的排行第一,儿子(大哥)都得往后稍稍。 许宁言每日的日常,早上起来,吃了姜致远买回来的早饭,然后他去上班,许宁言带着狗腿子,和王大娘还有胡同其他的大妈一起去买菜。 回来后,洗衣服,摘菜听大妈们唠嗑说八卦。 然后做饭,姜致远不忙的话,会赶回来吃午饭,午饭后,姜致远收拾碗筷,然后略微休息一下,就继续去上班。 许宁言睡个午觉起来,学习看书。 等到孩子们放学了,会到家里来看看狗腿子,她顺便辅导一下孩子作业。 做晚饭,等姜致远回来吃晚饭。 吃完后,两人会带着狗腿子在附近遛遛。 时间长了,胡同里也有不少人,吃完饭,若是天色还早,也带着一家子跟在后头溜达散步。 这个时候下班后,路上也没啥车,孩子们疯赶打闹也不用太担心。 更何况还有狗腿子跟着,若是有些孩子跑得太远或者往沟渠边去,狗腿子会跟在后头,咬着孩子的衣角裤脚,把人给拖回来。 所以往往是一堆孩子在前头跑,狗腿子在孩子后面时刻盯着,谁跑出路边范围了,狗腿子就把孩子给赶回到路上。 许宁言,姜致远还有胡同的其他大人,也就说说笑笑在后头跟着。 在许宁言看来,狗腿子倒是有点牧羊犬的感觉。 不过人家是牧羊,它是牧人罢了。 许宁言倒是挺为狗腿子高兴的,毕竟狗腿子不说在团结大队,后面那几座山都是它的地盘,就是在荆山县,整个县城的狗估计都认它为老大,那是横着走不带怕的。 到了京城,那可不是在荆山县,万一出去被那不怀好意的人看到举报了,总归是麻烦。 所以最开始都只敢将狗腿子关在院子里,只有姜致远下班回家,才敢带它出去遛遛。 还好狗腿子通人性,白天就算关在院子里也并不闹腾。 后来慢慢跟胡同的人熟悉了,又有孩子喜欢,大家慢慢接受狗腿子后,才敢放任狗腿子在胡同这一块撒欢。 她只跟狗腿子交代了一次,狗腿子就从来没有出过胡同范围。 现在这附近的人也都知道了,这猫儿胡同有一条十分通人性的好狗,能帮忙看孩子,大家平日里也能看到,那惧怕之心慢慢也就消了。 尤其没过多久,许宁言带着狗腿子出门买菜,买完出来,有人趁着排队的功夫,偷前头买菜大妈的钱。 被发现后,把人一推就跑。 说时迟那时快,狗腿子一个虎跃扑上去就将人给扑倒了,小偷怀里一下子掉出来五六个钱包来。 小偷气得骂了一声,扭头就看到一张血盆大口对着自己,当场就吓尿了。 后头追上来的人啧啧称奇,尤其是狗腿子也不咬小偷,只一屁股坐在小偷的背上,小偷一动,它就发出低吠声,然后小偷就不敢动了。 丢了钱的大妈,还有其他人围了上来,看到那五六个钱包。 有人看着眼熟,一摸自己身上,才发现钱包不知道啥时候不翼而飞到小偷怀里去了。 顿时群情激愤,大家围上去就要理论,看到狗腿子又有些不敢上前。 许宁言在外头看到了,一声口哨,狗腿子就慢吞吞的起身,踱步到了一边,然后还回头示意了一下,大约是,你们要揍的人给你们让出来了。 大家也顾不得其他了,先揍人再说。 将小偷一顿胖揍,等到派出所的人公安赶来,才将小偷给解救了出来。 小偷已经鼻青脸肿,估计连他亲爹妈都认不出来了。 公安询问情况,众人七嘴八舌的将事情经过一说,才又想起功臣狗腿子来。 许宁言早就带着狗腿子功成身退了。 还好大家都知道狗腿子是猫儿胡同的,公安一打听,就找上门来。 看着狗腿子也是赞叹不已。 要知道京城人多,即使每年都送知青下乡,可还有不少年龄不到,也不去上学,到处溜达,偷鸡摸狗的半大孩子。 这些孩子年纪不大,胆子贼大,又没有就法律意识,偷东西的,成日打架生事的,让他们压力很大。 猫儿胡同这附近一贯治安还不错,是因为这一块住的大多是在政府工作的人员,有正式工作,家里条件都不错,对孩子管教也算严。 换做其他地方,天天这种事情数不胜数。 更不用说火车站和客运站附近,那更是各种罪恶的高发地。 所以看到狗腿子居然能抓小偷,还不咬人,倒是跟他们听说的警犬军犬差不多。 这要不是知道姜致远的身份,他们都要厚着脸皮将狗腿子给要到派出所去当警犬去了。 不过如今也只能看着感叹一二了。 到底还是不死心,最后派出所的公安表示能不能每天带着狗腿子到附近街区转一转,也算是一个威慑。 若是再遇到这种小偷小摸的,只管放狗腿子去扑人,他们直接来把人带回派出所。 为此派出所愿意给狗腿子和许宁言颁发一张奖状,给狗腿子开个证明,证明它可是派出所和街道都同意养的狗,还给狗腿子一个派出所编外警犬的名额,每个月开五块钱的工资。 工资不工资的许宁言自然不在意,不过这个编外警犬的名额,还有证明倒是许宁言看中的。 毕竟这个年代,没有街道和派出所背书,就算有姜致远在,也怕他的对手以这个为借口出手对付狗腿子。 她也舍不得让狗腿子去当警犬,先别说这个时候好多人都吃不好,就算是警犬,估计更吃不好了。 许宁言可是拿狗腿子当自己的家人了,警犬多累多辛苦,有啥事还得冲在前头呢。 她又不是养不起狗腿子,就不让狗腿子去受这个罪了。 也别觉得她自私没大局观,这个世界又不是缺了狗腿子一条狗就不转了?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本文链接:
http://m.picdg.com/160_160621/740585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