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不容易姜媛这个足足一千瓦的电灯泡走了,姜致远长出了一口气。 恋恋不舍地摩挲着许宁言的手:“工作什么的,你也别找别人,就问建国叔有没有亲戚或者你们领导有没有谁家孩子需要工作的,优先卖给他们。” “咱们租的那个院子,后面我给续了半年的房租,你安心住着,走之前把钥匙还给人家就行。孙周留给你的那个房子,你让建国叔或者林红他们帮着寻摸人,能租出去最好,房子里还是要住人,才不会坏。将来咱们要是回荆山县的时候,也有个落脚的地方,反正那院子也不值什么钱。” “团结大队的房子,你要是愿意,就直接便宜点卖给大队里的人,要是不乐意就让大队长他们帮忙照看着也行。不过我建议你卖了也好,你这边工作安排好后,直接户口转到京城来,等咱们领证了,就跟我一个户口了。” “乡下的户口转出来,你那房子留着又不回去,时间长了要么就是坏掉了,要么就是白给别人住了!倒不如便宜处理了,也卖个人情给大队长!” 姜致远知道大队长家住房可是紧张的,他家儿子多,前头两个儿子结婚早,生的孩子也多,一家子都挤在一起。 老三许三华到了结婚的年纪,家里却没住的地方了。 他如今还是跟几个侄子挤在一个屋里。 若是能将这房子卖给大队长,想来转户口关系,从团结大队离开不会有任何的问题。 姜致远因为许宁言终于松口要来京城,高兴得都顾不上条理性了,只想到哪里就说到哪里,要不是走不开,他真恨不得跟着许宁言一起回荆山县,把事情处理完了,再把人亲自给带回来才放心。 只可惜,他刚升职,无数人盯着,实在是脱不开身。 想到这里,又多了几分歉疚:“本来我应该陪着你回去处理这些的,只可惜我走不开,委屈你了!言言!” 许宁言不觉得有啥委屈,还庆幸姜致远没空陪自己回荆山县。 不然以姜致远的效率,只怕急匆匆回去,两天搞定,就把她给揪着回京城了。 而她自己处理,完全不用着急,可以慢慢来。 还能离开荆山县之前,再去黑市赚上一笔。 因此一点也不走心地安慰:“没事!你工作要紧!我一个人能行!” 姜致远眼看着送亲友的人都下车,站在站台上挥手告别,火车启动发出呜呜的长鸣声,不得不松开手:“言言,你,你尽快处理完就来京城好吗?到时候提前给我发电报,打电话,我给你订车票!或者让致行去接你!总之,你记得,我们一家子,尤其是我,都希望你早点过来——” 满腔的舍不得都在他的眼睛里。 许宁言眨巴一下眼睛,这大佬以前也没看出来这么粘人啊? 点点头,先答应吧! 到时候啥时候过来,肯定要按照她的计划来。 她若是离开了团结大队,以后不出意外很少会回来了,那么走之前,还有一家人要收拾。 就是书中隔壁村那个娶了许四丫,不仅自己打她,还任由自己的孩子欺负她的鳏夫一家子。 之前她想收拾来着,可有姜致远在旁边,她可不敢轻举妄动。 现在只有自己一个人,教训完后,拍拍屁股回京城,也没人会查到她头上,倒是正好。 算是她借用了许四丫的身体身份的报酬吧! 火车慢慢启动,许宁言冲着姜致远挥挥手:“你放心等着我的好消息吧!我会尽快回来的!” 姜致远不由自主地跟着火车,小跑了两步后停住了,定定地看着火车慢慢地驶远了,看着许宁言清晰的容颜,渐渐地变小变模糊,直到看不见…… 许宁言也探出头来,看着姜致远站在那里,人群中,他仍旧是最显眼夺目的那一个。 忍不住也叹了口气,离别的愁绪终于涌上来了一点。 不过很快,她就心大的抛开了这一点愁绪,看着外面的风景,吹着风,啃着从空间里摸出来的黄瓜,惬意得很。 这一路有姜致远的托付,列车长和乘务员都不时来关照她一下。 软卧的车厢里客人本来就不多,还特意给她安排了单独的一个车厢,一路就她一个人,爽歪歪。 列车上餐车的大师傅手艺居然不错,乘务员推荐的几样菜,许宁言都尝过了,不比国营饭店的大师傅差。 她算是记住了,下次再坐这趟车,就不必再苦哈哈地啃馒头吃饼子了。 也是她没经验,这个时代的人,大家都艰苦朴素,而且负担也重。 别说一般的普通百姓了,火车票就是一笔开支,火车上吃饭那更是要票又要钱,谁有这个钱来潇洒? 这个年代,好些干部出差,明明可以坐卧铺的,为了补贴家里,都会换成坐票,少有人奢侈的坐车全在餐车吃,还点大师傅现炒的菜。 也就是许宁言单身一个人,手头有钱宽裕才不在乎。 因为好吃好喝,睡得也好,等火车到站,许宁言半点没有坐长途火车旅客的那种疲惫感,反而神采奕奕。 下车的时候,乘务员还态度十分热情地帮着她把行李给拎下了车。 回来之前提前发过电报了,刚下火车,许宁言还没站稳呢,来接她的李建国就眼尖地看到她了。 在荆山县下车的人不多,李建国倒是不费力就走到了她的身边,拍了拍许宁言的肩膀,见她扭过头来,上下打量了一番,满意地点了点头:“可算回来了!出去一趟倒是精神了些,好像也长高了一点,脸上肉也多了!看来小顾同志没亏待你!” 许宁言讪笑,可不是没亏待! 从西北军区,到京城,好吃的好喝的没断过,尤其是跟顾家闹翻后,姜媛那边也是麦乳精,奶粉,或者肉啊什么的,都往她住的小院里搬。 又有姜致远带着到处吃京城的各色好吃的,有名的餐厅和国营饭店。 她本来就还在长身体的时候,吃得好,脸上不仅有肉了,身体也长了两公分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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