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生七零嫁大佬,娇娇一胎又一胎_第316章 看新娘子看傻了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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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许宁言这才意识到,自己还是莽撞了,也是顾致远没在自己身边,一直紧绷着的弦太放松了。
  居然忘记了,这床单她看来不值什么钱,可对于这个年代的人来说,那可是太过贵重。
  而且林家这个时候也是风口浪尖的时候,要格外注意,肯定不能平白无故的就收这么贵重的礼物。
  当下也就一笑:“是我没想周到,只想着跟林红感情好,想送点她喜欢的东西,没考虑周全。行,那就当这床单是我帮你托人带回来的。”
  说说笑笑间,这事就这么过去了,林母回屋取了钱当场给了许宁言。
  许宁言大大方方地收了。
  旁边倒是林家的亲戚忍不住窃窃私语起来,“这谁家的小丫头,手头这么散漫?十几块的东西,就这么随便送人?”
  “我昨儿个听了一耳朵,听说是小红在百货大楼上班的同事。”
  “难怪这么阔绰呢!”
  “那床单和那枕巾可真是拿着钱都买不到的好东西!我家姑娘下半年结婚,你说我要不要找那个小丫头说几句好话,让她也给我捎带一床?只怕倍有面子!”
  ……
  这些人也只敢嘴上说说,林母听到了一眼扫过来,这些人也就讪讪然的笑着溜了出去。
  屋里一时只剩下了林红和许宁言还有小表妹三个人。
  三个人迅速地吃了早饭,小表妹把碗筷都收了出去。
  许宁言让林红又刷了一遍牙,洗了脸,换好了今天要穿的衣裳。
  这个时候就算是结婚,也是以穿绿军装为荣。
  谁家结婚,男女那天都能穿一套崭新的军装,那就跟后世穿高定手工婚服一样让人羡慕嫉妒。
  林红的大哥在部队,周子安本就是退伍军人,两家弄到两身军装还是很容易的。
  林红上身穿着白色衬衣,下面一条军绿的裤子,脚下一双小黑皮鞋,就是顶时髦的打扮了。
  坐在镜子前,许宁言先给林红梳头发。
  往常的林红都是两条麻花辫,也是这个时候的大姑娘小媳妇最常梳的发型。
  许宁言看了看,给林红梳了一条蜈蚣辫,从头上细细地编起,不像这个年代大家都梳得油光水滑,编得紧紧的。
  略微有些蓬松,看上去更为舒服慵懒。
  刘海让小表妹找林母要了卷头发的发卷,把刘海卷起来,拿皮筋缠好定型。
  然后才开始化妆。
  杂乱的眉毛先用林父和林峰刮胡子的替用刀片轻轻地刮去,再拿眉笔轻轻地勾勒了几下,眉形弯如新月。
  涂上了珍珠打底霜,遮盖住了皮肤上的小瑕疵,小痘印,让脸颊和脖子的皮肤看上去一个颜色,又嫩又滑。
  打火机将火柴棍烤了一会后,然后贴在睫毛上,轻轻地卷住。
  过了一会,拿下火柴棍,睫毛根根分明上翘,立刻显得眼睛又大又明亮。
  没有眼线笔,只能用眉笔轻轻在眼角和下眼睑勾勒了两下,双目越发的有神起来。
  胭脂是大红色的,轻轻刮下一点,在手心用水调和了,涂抹在了林红的嘴唇上。
  剩下的在手心里打圈揉匀后,两只手互相揉搓后,再轻轻地在林红的脸颊上按压几下,脸颊立刻泛起了一层淡淡的红,显得格外有气色。
  最后再将刘海上的发卷取下来,拿梳子多梳几下,一个蓬松的刘海就好了。
  化妆后的林红,简直跟变了一个人一样。
  以前有些肤色不均匀,皮肤有些黑,眼睛也不够大和明亮,可在许宁言的巧手下,皮肤干净泛着淡淡的粉红,只让人觉得气色极好。
  眼睛又大又亮,睫毛上翘,眉毛根根分明,嘴唇娇艳欲滴,活脱脱的一个美人。
  旁边的小表妹眼睛都直了,要不是她一直在旁边,旁观了整个过程,她都要以为是换了一个人。
  林红自己照镜子也惊呆了,她从来不知道,自己还可以这样美貌。
  摸着自己的脸:“这是我吗?”
  林母她们听到动静进来,看到坐在那里的闺女,虽然眉眼都熟悉,可即使是林母也忍不住怀疑,这标致的姑娘是自己生的那个?
  女人们都围了上了,七嘴八舌地问许宁言是咋办到的?
  好些年轻的大姑娘们,更是羡慕不已,暗搓搓地往许宁言身边凑,想问出方法和诀窍来。
  一时间林红的屋子里挤满了人。
  还是林母看着不像,忙将人都请了出去,只留下许宁言和小表妹陪着林红。
  林红此刻完全忘了周子安一会要来接亲了,抱着镜子不撒手,不时还要啧啧两声,被自己的美貌所折服。
  倒是小表妹拉着许宁言帮忙最后一次清点一会要陪嫁过去的东西,可不能落下。
  因为天气热,接亲的时间也提前了。
  八九点钟,外头就热闹起来。
  小表妹年纪小,听着了动静,就偷偷地溜出去,一会子就飞快地跑回来汇报:“新郎接亲来了,新郎接亲来了——”
  林红这才紧张起来,站起来,整理衣裳后,又不放心地对着镜子左看右看,看有没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。
  许宁言在一旁安慰她:“你放心,等着新郎来接你就行了!保管你是今天最漂亮的那一个!”
  林红这才放心下来,竖起耳朵听着外头的动静。
  这个时候婚礼都十分的简单,没有那些繁文缛节。
  周子安给林父还有林母行了礼,又做了保证,还被林峰拖到一旁好生警告了一番,这才得以被允许进林红的房间,接走新娘子。
  敲开了门,周子安这样受过专业训练的人,在看到坐在床边,美貌提升了好几个度的林红时,也没崩住。
  整个人都愣在了那里,似乎不敢相认,好半日后,从脖子开始,到耳朵,到脸,通红起来。
  一双眼睛,既舍不得从林红脸上挪开,又有几分不好意思,除了憨厚地挠着后脑勺笑,已经完全不会别的了。
  还好跟来接亲的其他人还算清醒,看着周子安这个样子,又好笑又好气。
  推了他一把:“看新娘子看傻了?还不快把人接回家去,天天看?”
  周子安才如梦初醒,快步走到林红面前,磕磕巴巴的开口:“小,小红,我,我来接你,接你了——”
  林红在周子安如此炙热的眼神下,脸也忍不住红了,羞答答地站起来。
  两人牵着手,在众人起哄声中出来,拜别了父母,出了林家。
  接亲的是一队自行车,一溜的都是二十郎当岁的小伙,穿着白衬衣,精神得很。
  周子安的自行车上挂了一朵大红花,他骑车,林红坐在后座。
  陪嫁什么的,都被搬出来,捆在了后头接亲小伙的自行车上,再加上送亲的人,浩浩荡荡地朝着周家而去。
    三月,初春。
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
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
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
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
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
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
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
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
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
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
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
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
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
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
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
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
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
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
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
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
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
,,。,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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