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且大佬不是说了,问有没有人欺负她嘛! 她一个小丫头,突然被人告知身世,心下慌乱,无人做主,所以跟大佬倾诉一下苦闷,小小的告一个状,不过分吧? 这么想着,许宁言心情更好了。 在抽屉里翻出来了兴致,打算给顾致远回信。 刚提笔,想了想,有些事情不适合在办公室写,要是被人看到就不好了。 还是等回家去,家里没人,想写啥就写啥,也不用担心人看到。 又将信纸收了起来。 杨大姐进来看到了,只道是小姑娘脸皮薄,这回信的时候,万一写两句甜言蜜语被人看到不好,只摇头叹笑。 顺势就问许宁言,“小顾来信说啥了,他回去可还好?” 许宁言微微一笑:“他回去后一直忙,只抽空写信报了个平安。” 杨大姐附和了两句:“平安到了就好,等安顿好了,自然就有空写信了。” 许宁言也不多说,只笑着点头。 心里想着晚上回去如何写信,说来这也是她第一次给人写信,心里怪没底的,怪忐忑的。 而且要怎么样巧妙地告状呢?她也得好好想想。 心神不定的,杨大姐跟她说话,她都有些反应不过来。 杨大姐也就乐了,知道许宁言这是收到信,心都乱了。 到底小姑娘脸皮薄,不好多调侃,一笑也就收住了,接下来倒是没跟许宁言说话了,放任她一个人窝在角落里,一会子眉开眼笑,一会子咬牙切齿,一会子又神情担忧…… 很快到了中午,许宁言说好了去李建国家吃饭,李建国快到吃午饭的时候才回来,大约是得了胡姐的叮嘱,直接就来叫许宁言。 许宁言答应了一声,乐颠颠地跟在了李建国身后。 出了供销科,回到家,才坐下,李建国就问了:“我听说,小顾寄信来了?” 许宁言嗯了一声。 李建国松了一口气:“那就好!我就说小顾不是那种人!” 正在淘米做饭的胡姐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,你居然有脸说这话?前些天几宿几宿睡不着的那个人是谁?把认识的人里头,年龄合适的未婚男同志都扒拉了个遍的人又是谁? 到底要给自家男人面子,胡姐哼了一声,去走廊的炉子上忙活去了。 本来许宁言要去帮忙的,被李建国喊住了,又问了几句顾致远的事情,还有她回乡下的事情。 许宁言想起大队长请她帮忙买些棉花的事情,忍不住凑过去:“建国叔,咱们百货大楼有没有多余的棉花要卖的?” 李建国警惕地看着她:“你要棉花做啥?是棉被不够,还是要做棉袄?要是你一个人要用,我能给你想点法子,要是别的人要,那就不行。” 想了想又怕许宁言多想,又补了一句:“这棉花可是紧俏物资,就是咱们百货大楼,想有多的也没有。” 许宁言老老实实的道:“我自己不缺,是我们大队长托我问问有没有。咱们大队这次分了十好几个下放到牛棚的黑五类,他们来的时候除了一身衣裳,啥也没有。大队长他们担心,这到了冬天只怕熬不过去。可咱们大队里哪里有多余的棉花,这十好几条人命呢,所以才托我问问想想办法。” “说不要那好的棉花,二手的旧棉絮就行。我一个小小的职工,哪里有这门路,这不是知道建国叔你见多识广,想问问你么?” 李建国皱了皱眉头,事关十几条人命,而且要求也不高,要二手的旧棉絮,倒是不过分。 想了想,看胡姐正在炒菜,外头走廊里热闹得很。 才凑到许宁言耳边,小声地道:“去废品收购站,还有黑市去问问。咱们百货大楼,只有新棉花,而且还要票!这些地方偶尔会有一些二手的,不过成色肯定不咋样,要是有洁癖的,或者讲究的人,那就算了。” 许宁言心想,以牛棚那些人现在的处境,啥洁癖都得给纠正过来。 在生命面前,洁癖啥都不是。 谢过了李建国,又说了一会子工作上的事情,胡姐的饭就做好了。 三人吃了饭,又都歇了个午觉,才继续回去上班。 快下班的时候,林红来了,拉着许宁言,打趣了两句顾致远这么快就寄信回来后,终于说到了重点。 她和周子安的婚期终于定下来了,之前是因为机械厂陆家间谍案耽误了,陆家人被处置后,机械厂这边内部整顿持续到现在,如今情况才略微好些,所以日子一直推迟,终于定在了七月一号这一天。 这个时候虽然不流行什么伴郎伴娘,可出嫁那天,新娘子身边还是要有几个关系不错的朋友姐妹陪伴的。 林红亲戚家只有一个未婚的表妹合适,所以她来找许宁言了,需要提前一天去,陪着新娘子过夜。 第二天也要送新娘子到新家去。 许宁言满口答应,先恭喜了林红,又表示让她放心,那天林红的新娘子妆她也包了。 林红虽然没见过许宁言化妆,可是对许宁言却有一种天然的信任,毕竟她看过许宁言平日搭配的衣服,都是跟别人差不多一样的衣裳,可她搭配穿起来就比别人好看,多一种味道。 自己跟着许宁言搭配了好几次,去跟周子安约会的时候,让他都看直眼了。 所以许宁言说包了她的新娘子妆容,她立刻就充满了期待。 等到下了班回家,许宁言记挂着要写信,也没心情做饭,直接去国营饭店买了饭菜带回了家。 跟狗腿子一人一狗吃完饭,天色还早。 借着晚霞,在院子里的摆上桌子,一壶茶,铺开了信纸。 努力回想了一下上学时候老师教的写信的格式,许宁言提笔落字:顾大哥,见信安好! 然后先说了一遍他回京城后,这边发生的事情,自己回了团结大队一趟,休息了十来天的事。 顺理成章的就将话题带到了许长风身上。 更顺理成章地将许长风说的关于她身世的事,一五一十的都写在了信里,包括她回县城的路上,许长风跟着,透露说要转业回来的消息,也都一并写了上去,一点都没隐瞒。 主打一个实诚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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