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众目睽睽之下,陆凯只觉得浑身血液倒涌,全部冲到了脑子里,几乎一片空白。 他虽然确实有些幸灾乐祸,毕竟顾致远给他的压力太大了。 这次许宁言出事,顾致远好几天没到厂里上班,厂里传得沸沸扬扬的。 而且他从陆父那里也听到只言片语的消息,许宁言被人绑架到深山里,虽然被救了出来,可谁知道遭遇了什么呢? 顾致远受这个影响,几天没上班。 若真是许宁言出了事,顾致远不得照顾她? 以后再传出个风言风语的,只怕顾致远在厂里抬不起头来,人言可畏,到时候看他哪里还有心思跟自己竞争? 没了顾致远,自己的把握就更大了。 不过他虽然这么想,可也知道这不能从他嘴里说出来,只天天默默地祈祷许宁言出事,顾致远不来上班。 顾致远回来上班,也是他看到后,装作不经意地跟周围人聊天说起,让大家都知道了,打着关怀的幌子围了上来。 陆凯自认为自己太了解厂里有些人了,最爱打听是非,凑热闹,传闲言碎语。 有他们在,当众问许宁言的事情,顾致远还能忍得住? 只要顾致远忍不住,他在里头挑拨一下,让顾致远动个手啥的,他就能找借口,让陆父给顾致远处分或停职。 没想到顾致远倒是小瞧他了,居然忍住了,还三言两语就将了说闲话的两个人的军。 倒是把自己扯了进来。 到底最后一点理智提醒他,这事情得马上当众说清楚才行,不然到时候坏了名声的要变成他了。 他心里也清楚,这话是许珍珠说得出来的,只是就算是许珍珠说的,也不能认啊。 很快就回过神来,涨红着脸,一脸愤怒:“你们这是胡说八道!我爱人都不在这里上班,我家如今也不住在厂里,你们压根都碰不上面!她怎么告诉你?” “你就算是想甩锅推卸责任,也不能这样信口雌黄,随意污蔑人吧?你们污蔑我的爱人,败坏她的名声,我也要追究你们的责任!” 那两人一听,这是左右都逃不过一个死呗? 反正都是要被追究责任,索性破罐子破摔了。 “就是你爱人!你爱人昨天跑到咱们厂供销社,说要买个什么东西,站在那里巴拉巴拉说了半天,拉着人,逢人就说小顾工的对象被人绑架进了深山,过了一夜才被救回来。” “说救回来人都被折磨得只剩下一口气,身上血淋淋的,衣服也被扯烂了,大冬天的不成个样子了。” “还说在公社的卫生院抢救了好几天,才抢回一条命来。公社那边都嫌弃,不想救了,所以才被拉回县城里,如今就在家里躺着呢!这人算是废了,恐怕以后只能躺在床上让人伺候了!” “本来我们是不相信的,可小陆工的爱人指天发誓,说她说的都是真的!说她是供销系统的人,这消息就是他们供销系统内部传出来的,还说百货大楼的领导还让人送了营养品去小顾工家里了。有人问领导说小顾工的对象啥时候上班,说还早着呢——” 另一个人也委屈地接上了话茬:“小陆工的爱人信誓旦旦地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说的!可不止我们俩听到了!不信你们去咱们厂供销社打听打听去!不然我们从哪里能知道小顾工的对象的情况?” 这两人说得在理,而且两人也说了,不止他们两个人听许珍珠说了。 人群里就有好几个人附和,说是也听到许珍珠说这话了。 人证物证都在,陆凯就算是想再替许珍珠分辨,也说不出口了。 更何况,他比在场的所有人都了解许珍珠,知道这事十有八九是她没跑了。 看着周围的人惊讶的,鄙夷的,嘲讽的眼神,陆凯如芒在背,脸上火辣辣的疼。 嗫嚅了半天,也说不出狡辩的话来。 倒是人群里有人窃窃私语:“不是听说小陆工的爱人是小顾工对象的亲姑姑吗?哪里有亲姑姑这样说亲侄女的?” “这哪里像是亲戚,倒像是仇人!” “小陆工真可惜了,被他对象连累了!老话说得好,娶妻要娶贤啊!还要门当户对!你看小陆工,平日里多风光的人,娶了个乡下的媳妇,结婚那天就出幺蛾子。现在又在外头造谣生事,啧啧——” 还有人趁机就教训年轻人:“你们看看小陆工的下场,就知道娶媳妇还是要娶知根知底的!不然尽在外头惹祸——” 陆凯听着这些话,刺心不已。 深吸了一口气,勉强道:“这也是你们的一面之词,我爱人就算脾气暴躁些,也没有随口胡说,坏人名声,尤其是自己亲侄女名声的道理!这里头说不定有误会!” 顾致远打断了陆凯的话:“能有什么误会?人证都在这里,你还想推脱吗?我知道你想维护你的爱人,怕你的爱人名声受损!可你的爱人名声是名声,我对象的名声就不是名声了吗?” “不要再攀什么亲戚关系!当初我们当着大家伙的面就说清楚了,我对象早就跟你爱人家断绝了关系,写了断亲书了!你爱人这些年对我对象做过些什么,你们自己心里有数!不知道的可以去团结大队打听打听去!就知道你爱人为什么要造谣了!” “这事我绝对不会就这么算了!我不仅要去百货大楼举报,我还要去公安局举报,关于红星公社出的事,上面是三令五申不许泄露一点消息,就连我们当事人,为了案情的保密,都不能出来说话!你的爱人为什么会知道案件的消息,还广而告之?她到底是何居心?是不是跟敌特有关?” 陆凯的脸都白了,没想到顾致远居然一点情面都不给。 看顾致远这架势,只怕真要闹出去了,不说许珍珠那边要糟,就是自己,只怕亲爹这关也过不了。 真有心想不管许珍珠了,可一想到若是真不要她了,再去哪里找这样一个学历容貌都过得去,又好拿捏把握的老婆去?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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