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多力量大,不仅大队里的男人都下去了,知青们也不知道是不是想通了,还是也想吃鱼,除了几个女知青,也都下去帮忙了。 到了傍晚,鱼就已经捞得差不多了。 剩下的一些小杂鱼没人要,那些小孩子就瞅准了机会,带上自家的小篮子去捡。 运气好手脚快的,也能捡个大半篮子,回家后一收拾,用铁锅小火炕干了,撒上一层辣椒面,那是难得的美食。 许宁言喜欢吃这个小鱼,拿油炸得焦脆,撒上花椒和辣椒面,又香又脆,连骨头都能嚼着吃掉。 因此拿水果糖找那些小孩子换了一篮子。 大队部分鱼很利落,捞上来的时候,就已经按照品种,大小分好了。 过了称,按照工分和人头分。 基本每家能分上一条大鱼,再配上若干中等的鱼,还有鲫鱼和杂鱼。 许宁言也分了一条草鱼,还有一条大肚子的鲤鱼,若干鲫鱼和杂鱼。 她不爱吃鲤鱼,总觉得鲤鱼有股土腥味,而且肉质也不嫩,索性用鲤鱼换了几条巴掌大的鲫鱼回家。 那些知青们,虽然每个人都工分不多,不过知青点合计起来,最后也分了几条大草鱼,还有小半盆子鲫鱼和杂鱼回去了。 这个晚上,团结大队的上空都飘荡着鱼腥味。 回到家,还好家里那个取暖炉子一直没熄火,上头坐着一锅热水。 顾致远浑身都是泥巴点子,先在河边大致的收拾了一下,冰冷刺骨的河水,冻得脸都青了。 许宁言早就给他倒好了热水,他自己进屋寻了一身干净的衣服,去旁边搭着的草棚子里洗了个澡,总算人清爽了。 趁着他洗澡的功夫,许宁言给熬了一碗红糖姜水,厚厚的老姜拍碎丢下去,一大块红糖,三碗水熬成了一大碗,督促着顾致远趁热喝了,整个人才活了过来,脸上也有了血色。 一会还要收拾那些小杂鱼,许宁言晚饭做的简单,一锅腊肉土豆焖饭,又炒了一个菠菜。 吃完饭,就开始收拾分到的鱼。 分的草鱼和鲫鱼一回来就丢到空闲的水缸里,倒水先养着。 那两只甲鱼和一只乌龟,也被丢在小木盆里,有空了再收拾。 主要是收拾小杂鱼。 这个数量多,又小,收拾起来麻烦,大一点的先拿剪刀将细小的鱼鳞给刮干净,然后在鱼鳃下的腹部剪开一个口子,手指头一挤,将鱼内脏给挤出来。 小一点的,直接就手指甲一掐破鱼腹部,鱼内脏就出来了。 狗腿子闻着鱼腥味,在旁边打转,将许宁言收拾出来的鱼内脏给舔吃了个干净。 也亏得顾致远回来带了足够的电池,打着手电,点着蜡烛,两人也折腾到了七八点钟,才将这些小鱼给收拾完。 清洗的事情,顾致远就不让许宁言动手了。 寒冬腊月的,河水冰冷刺骨,他一个大男人都冻得哆嗦,何况许宁言一个姑娘家? 之前身上来事的时候,那痛苦的样子,可还历历在目呢。 因此自己拎着收拾好的一篮子鱼,打着手电筒去河边洗去了。 许宁言也就任由顾致远去洗,反正这鱼又不是她一个人吃,两个人吃,自然两个人一起干。 将厨房收拾了一下,拿草木灰将刚才收拾鱼的地方遮盖了一下,也好去一去这鱼腥味。 然后热水洗手,打了好几遍肥皂,手指头缝里还有一股若有若无的腥味。 许宁言也没办法了。 等顾致远将鱼清洗回来,许宁言又拿盐均匀的洒在小鱼上面,拿筷子搅拌一番,将盐和鱼搅拌均匀。 然后扣上簸箕,上头压上一块砖头,免得老鼠偷吃了。 腌制了一晚上,第二天一早,天空虽然还是有些阴沉,不过看着倒像是要放晴的模样。 将腌制好的小鱼摊晒个半干后,一半油炸,一半干炕。 院子里一时间都是油炸小鱼的香味还带着鱼腥味。 刚炸出锅的小鱼,又香又脆又烫,撒上一层辣椒面,那叫一个绝。 许宁言忍不住先吃了几条,又招呼顾致远进来,拿了一条递给他,让他吃。 顾致远手里沾着水,垂下眼睑,没有伸手去接,反而低头矮下身子,张嘴将油炸小鱼接住,咀嚼了两下后,露出赞许之色来:“真香!” 许宁言本来有一点不自在,这感觉好像自己是亲手喂顾致远吃一样。 不过听到他夸奖,立刻将这点不自在抛开,眉开眼笑的挺了挺胸膛:“好吃吧!一会还有干炕的又是另一个风味!” 顾致远笑眯眯的附和捧场:“那我等着尝。” 说完还不走,又示意许宁言喂了两条刚出锅的油炸小鱼吃了,才心满意足的出去了。 也不知道他在外头捣鼓什么,只听到刷洗的声音,许宁言没当回事,以为顾致远洗衣裳呢。 等她将这些小鱼该炸的炸完,该炕的炕好了,端着两个装鱼的小竹篓子出来。 就看到顾致远正盯着一处出神。 几步走了过去,一低头,喔嚯!她也看傻眼了! 地上那足足有小半个脸盆那么大的乌龟背上那是啥? 黄褐色的龟背上,有一些黑色的纹路,这不稀奇!稀奇的是这些纹路,看上去,像是一个草书的寿字! 看这乌龟的年龄,感觉起码也有几百岁了! 背上的乌龟壳又是这样天然形成的寿字纹路,这放在后世,会是那些喜好风水的大人物的最爱。 但是这个年代,就说不好了。 许宁言凑到顾致远身边,往他嘴里塞了一条炕干的小鱼干,自己嘴里也塞了一条,嘴里嚼着鱼干,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,偶尔嘎嘣一声,是咬断小鱼骨头的声音:“这乌龟,能不能留?” 顾致远想了想:“先留着吧,说不得以后有用处。” 许宁言明白了:“那把它养到草棚里去,免得被人看到了。” 顾致远点点头,搅和了一点泥巴,又糊在了那乌龟的背上,才将他丢到一个小石头缸里,落到了草棚后头。 那后头是个死角,一般没人会去。 剩下了两只甲鱼,每一个都有海碗那么大,刷洗干净后,看着倒是挺顺眼的,当即决定:“先养着吐吐水,大年三十就做一个红烧甲鱼来吃。”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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