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生七零嫁大佬,娇娇一胎又一胎_第111章 没有任何秘密可言了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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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跟着林红上了公交车,一直到了县机械厂站下车,又跟着林红进了机械厂,许宁言才意识到,原来林红的家居然在机械厂。
  林红家在机械厂的家属区,不是筒子楼,而是一个小小的院子。
  院子里栽着一棵石榴树,树上石榴花开得红艳艳的,十分喜庆。
  旁边开垦出了几块小菜地,种着葱姜,还有一些辣椒。
  墙角牵着丝瓜和黄瓜的藤蔓,上面也挂上了果。
  看上去十分有生活气息。
  屋子是一间客厅,加三间房的格局,两边分别是厨房和厕所。
  林红住的屋子虽然不大,可收拾得十分干净温馨。
  许宁言在书桌前坐下,林红给她倒了茶,又给她端了一小碟瓜子,还洗了几个李子一并端过来。
  坐在床上和她说话。
  许宁言才知道,原来林红父亲都是机械厂的老员工了,林母却是在县政府上班。
  她上头还有两个哥哥,她是最小的闺女。
  一个哥哥在部队,一个哥哥考进了机械厂,唯独她年纪小,本来要下乡的。
  林家父母舍不得这个小闺女,托了不少关系,才给她找了个百货大楼的工作。
  林红本来以前有个玩得挺好的同学,那个同学家里没替她找工作,让她下乡当知青。
  同学听说林红有了工作,心生嫉妒,偷偷给写了举报信。
  幸亏林红父母担心夜长梦多,已经将林红的工作敲定了,又费了好一番力气,才将林红给留在了城里。
  林红经过那件事,也怕了。
  本来是要在柜台当售货员的,她跟人换了,每天就呆在仓库里,不用跟太多人打交道,福利还挺好。
  她也不敢随便跟人交朋友了,就怕被人再在背后刺一刀。
  因此在百货大楼上班两年了,都一个人独来独往。
  这次跟许宁言能主动打招呼,一是知道了许宁言拾金不昧后,觉得她品行端正;二是听林母在单位听说了什么,回来跟她提过一句,说若是许宁言真是个可交的,倒是不妨慢慢来往,跟着许宁言好好学学。
  林红开始有些不情愿,后来想明白了,才主动踏出了这一步。
  没想到两人还真是一见如故。
  说到这里,林红还有几分不好意思。
  许宁言却不以为意,若她真是十六七岁的小姑娘,肯定会觉得两人之间的友谊变得不纯洁了,觉得林红整个人太势利了,一怒之下说不得真会绝交。
  可她是新瓶装老酒,内在的芯子可是个成年人,早就不会在乎这些了。
  不管是因为什么,可她现在跟林红能意气相投,交往起来轻松自在,那就行了。
  因此一笑:“那你觉得咱们现在是好朋友了吗?”
  林红连连点头:“你现在是我最好的,唯一的好朋友!我发誓!”
  小姑娘急得脸通红,竖起两只手指头,生怕许宁言不相信。
  “那不就行了!说来到底还是我这个人有人格魅力,所以你才跟我一见如故吧!”许宁言开玩笑的道。
  林红被逗乐了,忍不住扑上来挠许宁言的痒痒,两人闹成了一团,刚才那点子尴尬立刻就烟消云散了。
  话说开了后,林红越发拿许宁言当最亲近的人,真恨不得什么都跟许宁言分享。
  连林父怕老婆,林母最偏心大哥,林家大哥和二哥几岁还在尿床,几岁挨打,什么时候跟人偷偷谈恋爱的事情,都被林红给分享了。
  许宁言坐不住了,再呆下去,这林家在她面前就没有任何秘密可言了。
  忙打断了林红的话:“我听说你们县机械厂的供销社可比咱们百货大楼还厉害,好些时兴的货,咱们百货大楼都没有,机械厂的供销社就有了?要不你带我去开开眼界?”
  林红此刻正是觉得许宁言这个朋友最好,恨不得连心都掏出来给她的时候,听许宁言说要去看看,立刻拉着她就往外头走。
  一边走一边介绍:“你应该也知道,这机械厂原身是军工厂,后来被分出来了。里头的老员工,一大半还是原来军工厂的人,就算分了出来,跟军队的关系也没有完全断掉!”
  “所以有些军需供应,会分给这边一些配额!哪里有外面传得那么邪乎?”
  许宁言听了这个倒是很感兴趣,忍不住多问了几句。
  林红也就将那大家都知道的,细细的讲给许宁言听。
  两人一路说说笑笑,走了大约十来分钟,才走到厂供销社门口。
  供销社的门脸不大,也没多少人。
  走进去,几个正在唠嗑的售货员,看了一眼林红,都笑着跟她打招呼:“红丫头,你今天怎么有空跑我们这里来了?怎么,有啥东西,在你们百货大楼还买不到不成?”
  林红翻了个白眼,知道她为啥不爱来供销社吗?自从知道她去百货大楼上班,这些供销社的婶子阿姨们,见一次就说一次这样的话。
  不过有许宁言在旁边,她勉强耐着性子:“今天带我朋友来逛逛。”
  那几个售货员打量了一下许宁言,看她样子虽然黑瘦了些,可五官看起来清秀,身上穿着的可是如今最流行的的确良的衬衣,还是蓝色格子的,这样稀罕的颜色,她们供销社可都没货。
  能穿着这一身,想来也不是普通家的孩子。
  的确,能跟林红交朋友,玩到一起的,还能普通到哪里去?
  几个售货员收敛了一下神色,热情地打招呼:“小姑娘,第一次来咱们机械厂的供销社吧?咱们这里头可有外头都买不着的好东西!要不要看看?”
  有的已经看到了许宁言挎着的军绿色书包,“小姑娘,你这书包哪里买的?看着倒像是咱们部队的样式——”
  这话引起了共鸣,几个人倒是忘记了招呼许宁言,只看起她身上的挎包来。
  供销社里头也不算大,比起百货大楼小多了,跟公社的供销社差不多。
  许宁言转了一圈,看到了几样外面见不到的东西,比如压缩饼干,比如军用的水壶之类的。
  别的也就罢了,这军用水壶她倒是看上了,这个时候的东西质量好,尤其是军工用品,更是好。
  顾致远就有一个军用水壶,她眼馋很久了。
  如今看到有卖的,自然不想错过。
    三月,初春。
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
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
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
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
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
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
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
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
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
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
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
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
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
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
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
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
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
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
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
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
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
,,。,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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